一种埋置螺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047186发布日期:2019-06-29 01:08阅读:604来源:国知局
一种埋置螺母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螺母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埋置螺母。



背景技术:

现今笔记本电脑不断更新换代,笔记本电脑向着轻薄、牢固、耐用等方面发展,因此笔记本电脑内部紧固件也随之向轻薄、牢固、耐用等方面发展。超薄笔记本电脑就是笔记本电脑的一个发展方向,由于超薄笔记本电脑体积小,内部空间少,超薄笔记本电脑使用的紧固件要求体积小,在其固定时,则需要有很好的抗拉力,为了保证笔记本电脑内部紧固件可以在超薄笔记本电脑使用,有必要提出一种埋置螺母及其加工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埋置螺母及其加工方法,其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笔记本电脑用埋置螺母存在连接牢固度低、不耐用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埋置螺母,包括螺母本体,所述的螺母本体的中心设置有贯穿的螺纹孔,所述的螺母本体上左右分段分布有左斜纹和右斜纹,所述的左斜纹和右斜纹均为齿状。

作为优选,所述的左斜纹和右斜纹均以螺母本体的轴线为中心圆周均匀分布。

作为优选,所述的左斜纹和右斜纹与螺母本体为一体结构,所述的左斜纹的最大分布圆直径大于右斜纹的最大分布圆直径。

作为优选,所述的螺母本体在左斜纹和右斜纹之间设置有第一环槽,所述的螺母本体的前端部设置有第二环槽,所述的第二环槽与右斜纹之间通过倒角面过渡。

作为优选,所述的倒角面的倒角角度为40°。

作为优选,所述的螺母本体的右端外缘设置有倒角。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埋置螺母,结构合理,在螺母本体上采用分段式齿状左斜纹和右斜纹结构设计,提高了埋置螺母的稳固性,可明显提高产品扭拉力,并且该高速模内成型精密自动埋置螺母在加工中,对花轮安装时倾斜3-8度,使左斜纹和右斜纹滚花饱满,并对滚花后产品进行带油精磨,确保在自动送料时顺畅、同时避免产品在长时间震动时出现产品粉末问题,不改变原有的笔记本电脑内部紧固,还具有轻薄、牢固、耐用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埋置螺母的主剖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埋置螺母的左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埋置螺母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是应该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埋置螺母,包括螺母本体1,所述的螺母本体1的中心设置有贯穿的螺纹孔2,所述的螺母本体1上左右分段分布有左斜纹3和右斜纹4,所述的左斜纹3和右斜纹4均为齿状。

进一步地,所述的左斜纹3和右斜纹4均以螺母本体1的轴线为中心圆周均匀分布;所述的左斜纹3和右斜纹4与螺母本体1为一体结构,所述的左斜纹3的最大分布圆直径大于右斜纹4的最大分布圆直径;所述的螺母本体1在左斜纹3和右斜纹4之间设置有第一环槽5,所述的螺母本体1的前端部设置有第二环槽6,所述的第二环槽6与右斜纹4之间通过倒角面7过渡。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的倒角面7的倒角角度为40°;所述的螺母本体1的右端外缘设置有倒角8。

本实用新型还提出了一种埋置螺母的加工方法,采用钢材断成棒料后,车削加工出坯料,车削时表面无任何毛边、车刀纹,两端无毛刺,采用滚花花轮在坯料上依次加工出左斜纹3和右斜纹4,然后在坯料上加工出螺纹孔2,最后对滚花后的半产品进行带油精磨,得到成品。

进一步地,所述的滚花花轮安装时倾斜3~8°,通过滚花加工出左斜纹3和右斜纹4后,外径在40倍的2.5D电子投影仪下要求光洁、无毛刺;对滚花后的半产品进行带油精磨时的工作油温度控制在10℃~55℃。

经检测,本实用新型一种埋置螺母与同规格螺牙外径埋置螺母相比,拉力是螺牙外径时的10倍,扭力可达到螺牙外径的5倍。

本实用新型一种埋置螺母,结构合理,在螺母本体1上采用分段式齿状左斜纹3和右斜纹4结构设计,提高了埋置螺母的稳固性,可明显提高产品扭拉力,并提出了一种埋置螺母的加工方法,对花轮安装时倾斜3-8度,使滚花饱满,并对滚花后产品进行带油精磨,确保在自动送料时顺畅、同时避免产品在长时间震动时出现产品粉末问题,不改变原有的笔记本电脑内部紧固,还具有轻薄、牢固、耐用的特点,解决现有技术中笔记本电脑用埋置螺母存在连接牢固度低、不耐用的技术问题。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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