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夹头,包括基座以及活动连接于基座上的调节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件上设有卡齿,所述夹头还包括用于卡合所述卡齿的卡合件,移动所述卡合件,以使所述卡合件与所述卡齿卡合或者脱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设有通孔,所述调节件穿设于所述通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头还包括用于容置所述卡合件的容置腔,所述容置腔与所述通孔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件转动连接于所述容置腔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腔的内壁上有第一斜面,以为所述卡合件在所述容置腔中转动提供空间。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头还包括挤压件,所述挤压件上设有第二斜面,所述卡合件上设有第三斜面,所述第二斜面抵触于所述第三斜面。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头还包括弹性件,所述弹性件抵触于所述卡合件与容置腔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件的一端设有钩状部,所述调节件的另一端设有固定部。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夹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合件上设有凸起,所述凸起设有第四斜面,所述卡齿设有第五斜面,所述凸起与所述卡齿形成棘齿结构。
10.一种支架,包括夹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结构连接于如权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