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168285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组装件结构,特别是组装后带有缝隙的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
【背景技术】
[0002]目前,各个领域尤其是机械加工领域,很多组装件经及加工后组装紧固在一起,各组装件之间留有缝隙,在实际使用时,缝隙中容易进入灰尘、水渍或脏污,不仅影响外形美观,而且脏污不易清理,影响组装件的使用寿命。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是针对【背景技术】中提及的带缝隙的组装件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没有缝隙的填充结构。
[0004]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包括组装在一起的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之间设置有中间缝隙,所述的中间缝隙内设置有胶层填充,胶层填充的表面与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组装后的表面相平。
[0005]本实用新型将组装件之间的缝隙填满,提高组装件外壳的整体感,外形美观时尚,脏物不易进入缝隙,容易清理,保护组装件内部零件免遭腐蚀,提高组装件内部的部件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结构剖视图。
[0007]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结构剖视图。
[0008]图3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的分解图。
[0009]图中:第一组件1,中间缝隙2,胶层填充3,第二组件4。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0011]参见附图1-3,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这种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主要适用于带有缝隙的组装件。其中包括组装在一起的第一组件1和第二组件4,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之间设置有中间缝隙2,中间缝隙内设置有胶层填充3,胶层填充3的表面与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组装后的表面相平。
[0012]组装件的毛坯件经机加工后组装在一起,采用点胶机在中间缝隙内填满胶层填充,胶层填充的颜色根据实际情况选定,胶层填充的硬度与组装件的材质硬度相匹配,然后将填充好的组装件一起在一定的温度下烘烤,将胶层填充烘干,再通过抛光电镀即可形成一整体结构。
[0013]所述的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的边缘其的断面是由第一组件、胶层填充和第二组件构成的层状结构。
[0014]本实施例以水龙头这种组装件作为实例进行说明。水龙头外壳由上外壳和下外壳构成一整体壳体,其中的上外壳即为第一组件,下外壳即为第二组件,外壳均为锌合金压铸毛坯件,各组装件之间留有一定的缝隙,将其毛坯件组装完成后,经液体注射-高温烘烤-抛光电镀的工序后,构成一整体结构的水龙头,其中间缝隙处被胶层填充填平后形成装饰线,既美观又实用。
[0015]胶层填充的厚度小于等于缝隙深度。胶层填充的材料根据组装件材质不同选取不同胶质材料,流动性好、烘干后硬度较高的胶质材料最佳。
[0016]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权项】
1.一种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包括组装在一起的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之间设置有中间缝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间缝隙内设置有胶层填充,胶层填充的表面与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组装后的表面相平。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胶层填充的硬度与组装件的材质硬度相匹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胶层填充是经液体注射-高温烘烤-抛光电镀成型的一体结构。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胶层填充的厚度小于等于缝隙深度。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的断面是由第一组件、胶层填充和第二组件构成的层状结构。
【专利摘要】一种组装件缝隙填充结构,包括组装在一起的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之间设置有中间缝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间缝隙内设置有胶层填充,胶层填充的表面与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组装后的表面相平。胶层填充的颜色根据实际情况选定。胶层填充的硬度与组装件的材质硬度相匹配。胶层填充是经液体注射-高温烘烤-抛光电镀成型的一体结构。胶层填充的厚度小于等于缝隙深度。本实用新型将组装件之间的缝隙填满,提高组装件外壳的整体感,外形美观时尚,脏物不易进入缝隙,容易清理,保护组装件内部零件免遭腐蚀,提高组装件内部的部件的使用寿命。
【IPC分类】F16B11/00
【公开号】CN205078567
【申请号】CN201520775834
【发明人】金军海, 苗志强
【申请人】唐山惠达(集团)洁具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9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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