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储气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0026阅读:44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压力容器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储气罐。



背景技术:

空压机是各种工厂、筑路、矿山及建筑行业的必备设备,主要用来提供源源不断的具有压力的压缩空气,现有技术中空压机储气罐均为全密封类型,而其在工作之时,内部压力非常大,属于压力容器,空压机通过压缩空气进入储气罐完成储气工作。

储气罐是指专门用来储存气体的设备,同时起稳定系统压力的作用,根据储气罐的承受压力不同可以分为高压储气罐,低压储气罐,常压储气罐。

现有技术中的储气罐不能实时了解其内的压力,使用不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新型储气罐,能够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设计一种新型储气罐,包括罐体,在罐体一侧上端设置进气口,在罐体另一侧下端设置出气口,在所述的罐体内设置内衬,在内衬顶端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在罐体外上端设置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连接报警器;在内衬内设置压力感应器,在罐体上设置压力显示屏,压力感应器连接压力显示屏;在所述的罐体下端设置支架,在支架下端设置万向滑轮,在万向滑轮内设置驱动器;在机体一侧设置观察孔头。

优选的,所述的内衬是由防腐蚀性材料制成的,在内衬和罐体之间设置若干个加强筋。

优选的,在内衬和罐体之间设置保温层,在保温层和内衬之间设置制冷器,在内衬内设置温度感应器,温度感应器连接制冷器。

本实用新型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包括罐体,在罐体一侧上端设置进气口,在罐体另一侧下端设置出气口,在所述的罐体内设置内衬,在内衬顶端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在罐体外上端设置报警器,可燃气体探测器连接报警器;在内衬内设置压力感应器,在罐体上设置压力显示屏,压力感应器连接压力显示屏;在所述的罐体下端设置支架,在支架下端设置万向滑轮,在万向滑轮内设置驱动器;在机体一侧设置观察孔头。可以通过可燃气体探测器检测到内衬内的气体是否为可燃气体,若有可燃气体可通过报警器对其进行报警,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同时通过压力感应器感应到内衬内气体的压力,并通过压力显示屏显示出来,使操作人员能够对罐体内的气体全面了解。同时可以通过驱动器驱动万向滑轮带动罐体进行运行。同时罐体的结构简单,操作方便。

2、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内衬是由防腐蚀性材料制成的,能够延长内衬的使用寿命。在内衬和罐体之间设置若干个加强筋,在减轻罐体重量的同时,加强罐体的连接度。

3、本实用新型在内衬和罐体之间设置保温层,在保温层和内衬之间设置制冷器,在内衬内设置温度感应器,温度感应器连接制冷器。通过保温层能够使内衬内的气体不必受到外界的影响。若是内衬内气体的温度过高,通过温度感应器将温度过高的信息传递给制冷器,制冷器对内衬进行降温,提高罐体的使用安全性。

4、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制作,适宜于工业化生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罐体,2、进气口,3、保温层,4、加强筋,5、温度感应器,6、内衬,7、可燃气体探测器,8、报警器,9、制冷器,10、支架,11、万向滑轮,12、压力显示屏,13、压力感应器,14、观察孔头,15、出气口,16、驱动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述的一种新型储气罐,包括罐体1,在罐体1一侧上端设置进气口2,在罐体1另一侧下端设置出气口15,在所述的罐体1内设置内衬6,在内衬6顶端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7,在罐体1外上端设置报警器8,可燃气体探测器7连接报警器8;在内衬6内设置压力感应器13,在罐体1上设置压力显示屏12,压力感应器13连接压力显示屏12;在所述的罐体1下端设置支架10,在支架10下端设置万向滑轮11,在万向滑轮11内设置驱动器16;在机体一侧设置观察孔头14。可以通过可燃气体探测器7检测到内衬6内的气体是否为可燃气体,若有可燃气体可通过报警器8对其进行报警,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同时通过压力感应器13感应到内衬6内气体的压力,并通过压力显示屏12显示出来,使操作人员能够对罐体1内的气体全面了解。同时可以通过驱动器16驱动万向滑轮11带动罐体1进行运行。同时罐体1的结构简单,操作方便。所述的内衬6是由防腐蚀性材料制成的,能够延长内衬6的使用寿命。在内衬6和罐体1之间设置若干个加强筋4,在减轻罐体1重量的同时,加强罐体1的连接度。在内衬6和罐体1之间设置保温层3,在保温层3和内衬6之间设置制冷器9,在内衬6内设置温度感应器5,温度感应器5连接制冷器9。通过保温层3能够使内衬6内的气体不必受到外界的影响。若是内衬6内气体的温度过高,通过温度感应器5将温度过高的信息传递给制冷器9,制冷器9对内衬6进行降温,提高罐体1的使用安全性。

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而非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该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任何修改或局部替换,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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