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塑料闪烁晶体测量的放射性核素种类鉴别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16907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放射性核素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利用塑料闪烁晶体测量的放射性核素种类鉴别系统。



背景技术:

传统的塑料闪烁体探测器,由于其能量分辨率低且不存在明显的光电峰,一般只能检测放射性物质的有无,并不能区分放射性核素的种类,环境中也存在天然放射性核素,在放射性检测中也会报警,产生不必要的恐慌。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塑料闪烁晶体测量的放射性核素种类鉴别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利用塑料闪烁晶体测量的放射性核素种类鉴别系统,包括塑料闪烁体,所述塑料闪烁体设置有光电倍增管器,光电倍增管器安装在塑料闪烁体上;所述塑料闪烁体设置有屏蔽铅板,屏蔽铅板安装在塑料闪烁体的一侧;所述光电倍增管器的输入端与塑料闪烁体连接,光电倍增管器的输出端与信号放大器的输入端连接;所述信号放大器的输出端与甄别器的输入端连接,甄别器为三个,三个甄别器并联;所述甄别器的输出端与数据采集板的输入端连接,数据采集板的输出端与计算机的输入端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塑料闪烁体设置有塑料闪烁体探头,塑料闪烁体探头安装在屏蔽铅板一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塑料闪烁体尺寸为30厘米*5厘米*100厘米。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甄别器将射线信号分为简单的三个能量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利用塑料闪烁晶体测量的放射性核素种类鉴别系统,通过设置的塑料闪烁体、光电倍增管器、屏蔽铅板、信号放大器、甄别器、数据采集板和计算机,塑料闪烁体由于本身特性:能量分辨率差和探测射线形成的光电峰不明显,不能像碘化钠、碘化铯等闪烁晶体利用光电峰对核素进行识别,因此利用30厘米*5厘米*100厘米的大面积塑料闪烁体探测器,检测放射性物质的有无,并利用天然核素拒绝功能识别出常见的几种天然核素:钍-232、钾-40等,本系统提高了探测器的性能,弥补了识别能力弱的缺点而且价格便宜,产品具有很强竞争优势和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系统原理示意图。

图中:1-塑料闪烁体;2-光电倍增管器;3-屏蔽铅板;4-信号放大器;5-甄别器;6-数据采集板;7-计算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利用塑料闪烁晶体测量的放射性核素种类鉴别系统,包括塑料闪烁体1,塑料闪烁体1尺寸为30厘米*5厘米*100厘米,塑料闪烁体1设置有塑料闪烁体探头,塑料闪烁体探头安装在屏蔽铅板3一侧;塑料闪烁体1设置有光电倍增管器2,光电倍增管器2安装在塑料闪烁体1上;塑料闪烁体1设置有屏蔽铅板3,屏蔽铅板3安装在塑料闪烁体1的一侧;光电倍增管器2的输入端与塑料闪烁体1连接,光电倍增管器2的输出端与信号放大器4的输入端连接;信号放大器4的输出端与甄别器5的输入端连接,甄别器5为三个,三个甄别器5并联,甄别器5将射线信号分为简单的三个能量窗;通过三个甄别器5,将射线信号分为简单的三个能量窗,能量窗的设定根据测试人工放射性核素Am-241、Cs-137、Co-60的情况而定,根据设定的能量窗,测量常见的天然放射性核素Th-232、K-40,根据能量窗计数率比值的特点区分天然核素和人工核素;甄别器5的输出端与数据采集板6的输入端连接,数据采集板6的输出端与计算机7的输入端连接。

综上所述:本利用塑料闪烁晶体测量的放射性核素种类鉴别系统,通过设置的塑料闪烁体1、光电倍增管器2、屏蔽铅板3、信号放大器4、甄别器5、数据采集板6和计算机7,塑料闪烁体1由于本身特性:能量分辨率差和探测射线形成的光电峰不明显,不能像碘化钠、碘化铯等闪烁晶体利用光电峰对核素进行识别,因此利用30厘米*5厘米*100厘米的大面积塑料闪烁体1探测器,检测放射性物质的有无,并利用天然核素拒绝功能识别出常见的几种天然核素:钍-232、钾-40等,本系统提高了探测器的性能,弥补了识别能力弱的缺点而且价格便宜,产品具有很强竞争优势和实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