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土地测量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10080发布日期:2018-06-16 00:13阅读:117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土地测量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勘测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土地测量装置。



背景技术:

在国土资源领域需要经常的在室外对土地进行测量,保证土地分配的合理性,目前农村在对土地测量再分配时,多采用的是卷尺进行测量,此种测量方式存在误差,容易对国土资源造成浪费,此外对于野外作业,基本都是步行,在背负必须的土地测量装置时,人员体力消耗巨大,行走不便,增加了人员劳动强度,降低测量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土地测量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测量存在误差、测量工具不便携带、劳动强度大、测量效率低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土地测量装置,包括平台,所述平台的顶端安装有电池仓,所述电池仓的顶端安装有线盒,所述平台的前后两端均安装有支架,两组所述支架的顶端内壁销接有激光发生器,所述平台的底端四角均安装有接脚,四组所述接脚通过蝶形螺栓销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内腔安装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底端安装有防滑垫,前部所述支架的外壁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轴分别贯穿前部支架外壁、线盒的前外壁,所述电机输出轴的外壁安装有线圈轴架,所述线盒内腔的底端右部安装有支杆,所述支杆的顶端安装有引线滚轮,所述线圈轴架的内部安装有线尺,且线尺的右端连接有拉环,所述拉环位于线盒的右部外壁,所述电池仓分别通过导线与电机、激光发生器连接。

优选的,所述防滑垫为橡胶防滑垫。

优选的,所述支架为铝合金支架。

优选的,所述拉环的外壁均匀开有防滑螺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采用激光直线定位,测量结果精确,搬运的过程中,可将电池、支撑杆、伸缩杆等拆卸下来进行分运,到达目的地后再组装,方便携带,降低个人劳动强度,降低人员体力消耗,方便行走,提高测量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线盒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支撑杆局部放大图。

图中:1平台、2电池仓、3支架、4线盒、5支撑杆、6伸缩杆、7防滑垫、8电机、9激光发生器、10线圈轴架、11支杆、12引线滚轮、13拉环、14接脚、15蝶形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土地测量装置,包括平台1,所述平台1的顶端安装有电池仓2,所述电池仓2的顶端安装有线盒4,所述平台1的前后两端均安装有支架3,两组所述支架3的顶端内壁销接有激光发生器9,所述平台1的底端四角均安装有接脚14,四组所述接脚14通过蝶形螺栓15销接有支撑杆5,所述支撑杆5的内腔安装有伸缩杆6,所述伸缩杆6的底端安装有防滑垫7,前部所述支架3的外壁安装有电机8,所述电机8的输出轴分别贯穿前部支架3外壁、线盒4的前外壁,所述电机8输出轴的外壁安装有线圈轴架10,所述线盒4内腔的底端右部安装有支杆11,所述支杆11的顶端安装有引线滚轮12,所述线圈轴架10的内部安装有线尺,且线尺的右端连接有拉环13,所述拉环13位于线盒4的右部外壁,所述电池仓2分别通过导线与电机8、激光发生器9连接。

其中,防滑垫7为橡胶防滑垫,橡胶耐磨性佳,不易断裂,稳定性好,支架3为铝合金支架,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性强,拉环13的外壁均匀开有防滑螺纹。

工作原理:在需要进行野外长途搬运的过程中,可将本实用电池仓2中的电池、支撑杆5、伸缩杆6拆卸下来进行分运,如遇到更严酷的环境,还可以将本实用平台1、支架3、线盒4、电机8、激光发生器9等本实用完全拆卸进行零件携带搬运,到达目的地后再进行组装调试,调节伸缩杆6的伸出长度,使得本实用与地面水平,防滑垫7增加本实用与地面的摩擦力,防止测量时因为滑动而造成的误差,启动电源,将激光发生器9对准需要测量的目的点,然后测量人员通过拉环13将线尺通过引线滚轮12从线圈轴架10拉出,直至到达测量位置,测量完成后,启动电机8,电机8的输出轴带动线圈轴架10的转动,线圈轴架10将线收回,提高效率,支撑杆5与接脚14采用蝶形螺栓15螺接,方便拆卸支撑杆5,采用电池仓2设计,方便更换电池,本实用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便于携带搬运,降低个人劳动强度,降低人员体力消耗。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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