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钱包电子防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73433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一种钱包电子防盗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钱包电子防盗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缺少一种钱包电子防盗装置,利用较为简单的连接装置,使能够实现钱包防盗的功能。

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致力于开发一种钱包电子防盗装置,利用较为简单的连接装置,使能够实现钱包防盗的功能,同时携带方便,易于寻找。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钱包电子防盗装置,利用较为简单的连接装置,使能够实现钱包防盗的功能,同时携带方便,易于寻找。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钱包电子防盗装置,由主机和子机组成,所述主机包括主机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连接有液晶显示模块、无线数据通信模块、报警电路、时钟电路、按键电路、无线网络通信模块、GPS模块、USB/ISP接口及主机电源模块;所述子机包括子机控制器,所述子机控制器连接有USB/ISP接口、GPS模块、按键电路、报警电路、复位电路、时钟电路、无线模块及子机电源模块;所述子机电源模块包括锂电池、所述锂电池通过稳压控制器连接至子机控制器;所述子机复位电路包括第三电阻,所述第三电阻与第十一电容串联后连接至子机控制器第二十九引脚,所述第十一电容另一端接地;所述子机及主机的无线数据通信模块设置有无线数据收发控制器,所述无线数据收发控制器第九引脚和第十引脚通过第一电磁振荡器连接,所述第一电磁振荡器并联有第二电阻,所述第一电磁振荡器和第二电阻另一端分别通过第八电容和第九电容接地;所述无线收发器第十一引脚和第十二引脚通过第三电感线圈形成回路,所述第三电感线圈和第十一引脚之间分别通过第六电容和第七电容接地,所述无线收发控制器第十二引脚和第三电感线圈之间通过第二电感线圈连接至无线收发控制器第十三引脚,所述第一电感线圈与第二电感线圈并联,所述第一电感线圈通过第四电容和第五电容接地,所述第四电容和第五电容之间连接有天线。所述彩色液晶模块设置为电阻式触摸屏。所述子机呈卡片形状。所述主机设置为钥匙形状。

将主机设置为钥匙状,易于携带,而将子机设置为卡片状,更适合钱包防盗的特质,在钱包内像银行卡一样,不易发现且非常易于携带,同时,在其外表面还可以根据用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覆盖,更能够开拓市场。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利用较为简单的连接装置,使能够实现钱包防盗的功能,同时携带方便,易于寻找,经济实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主机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子机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1中主机系统的电路连接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无线信号传输模块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钱包电子防盗装置,由主机和子机组成,所述主机包括主机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连接有液晶显示模块、无线数据通信模块、报警电路、时钟电路、按键电路、无线网络通信模块、GPS模块、USB/ISP接口及主机电源模块;子机包括子机控制器,子机控制器连接有USB/ISP接口、GPS模块、按键电路、报警电路、复位电路、时钟电路、无线模块及子机电源模块;子机电源模块包括锂电池、锂电池通过稳压控制器连接至子机控制器;子机复位电路包括第三电阻R3,第三电阻R3与第十一电容C11串联后连接至子机控制器第二十九引脚,第十一电容C11另一端接地;子机及主机的无线数据通信模块设置有无线数据收发控制器,无线数据收发控制器第九引脚和第十引脚通过第一电磁振荡器Y1连接,第一电磁振荡器Y1并联有第二电阻R2,第一电磁振荡器Y1和第二电阻R2另一端分别通过第八电容C8和第九电容C9接地;无线收发器第十一引脚和第十二引脚通过第三电感线圈L3形成回路,第三电感线圈L3和第十一引脚之间分别通过第六电容C6和第七电容C7接地,无线收发控制器第十二引脚和第三电感线圈L3之间通过第二电感线圈L2连接至无线收发控制器第十三引脚,第一电感线圈L1与第二电感线圈L2并联,第一电感线圈L1通过第四电容C4和第五电容C5接地,第四电容C4和第五电容C5之间连接有天线。彩色液晶模块设置为电阻式触摸屏。子机呈卡片形状。主机设置为钥匙形状。

子机和主机控制器采用ATmega48PA芯片,无线信号收发控制器采用Nrf24L01控制芯片。

正常工作时,子机发出稳定的无线电波,主机接收到无线点播后部报警,当主机和子机之间的距离超过预定距离时主机接收不到无线电波,立即鸣笛报警并伴有振动,如果按下主机的寻找键即可以启动寻找模式,主机可以通过触摸屏的提示信息并配合警音的渐强或减弱变化找到被保护的对象,锂电池通过USB接口连接电源适配器或计算机可为其充电,同时,本装置配备了GPS模块和无线网络通信模块,可以通过程序的设置连接计算机终端,进行GPS定位寻找。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作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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