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扫查器探头组件的快速插拔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86149发布日期:2019-11-08 23:26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扫查器探头组件的快速插拔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核电领域中用于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贯穿件的扫查器结构,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扫查器探头组件的快速插拔机构。



背景技术:

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属于核岛关键设备,其结构的安全性、完整性对核电站的安全可靠运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核电站进行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检测作业的生物屏蔽圈内辐射环境的危害性,要求顶盖焊缝的无损检测作业中应尽可能减少人员在辐射环境附近的暴露时间。

扫查器是用于检测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贯穿件的设备,其包括探头组件,所述探头组件的超声探头信号线与耦合剂进水管从探头组件内部穿过扫查器的中空旋转轴及扫查器下端的线缆束,连于另一端的信号采集装置及水泵。在无损检测作业中,须时常校准、标定探头组件内的探头或更换故障探头,此时需要拆卸探头组件来装拆其搭载的超声探头。目前拆装探头组件进行探头装卸的工序较为费时,无法在辐射较强的工作区域进行,须由两名操作人员合力将扫查器从扫查器搭载平台卸下,搬离辐射区后再进行探头组件内探头的拆装。在拆卸搬移扫查器过程中,两名操作人员将受到较长时间的辐射,累计较多辐射计量,不利于身体健康。若探头组件内连有的线缆及水管在探头组件下部统一设置一个插拔接口,使得探头组件相对扫查器可以模块化地快捷拆装,则可实现单人快捷地拆卸探头组件以带离辐射区进行探头拆装的工序,可显著降低人员辐照累计量,因此,有必要进行扫查器探头组件快速插拔机构的设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扫查器探头组件的快速插拔机构,使扫查器的探头组件可以独立于扫查器,能够实现模块化地快捷拆装,从而将探头组件拆卸工作优化为由单人快速完成,提高检查效率并降低人员辐照计量和人为因素失误风险,以克服现有技术上的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扫查器探头组件的快速插拔机构,包括电连接器、以及能够配合连接的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沿同一轴线分别开有贯通孔,所述电连接器的插座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的贯通孔中,所述电连接器的插头设置在所述第二壳体的贯通孔中,所述插座和所述插头通过电插孔和电插针电路连接,贯穿所述插座设有第一管路,贯穿所述插头设有第二管路,所述第一管路和所述第二管路能够对接配合;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分别与扫查器的旋转轴和探头组件联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均为圆柱形,所述第一壳体的外壁设有外螺纹,所述第二壳体上设有能够沿第二壳体轴向移动的转动套,所述转动套设有内螺纹,所述转动套与所述第一壳体螺纹配合实现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的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第二壳体相互对接的端面设有相互配合的限位凸起和限位凹槽

优选地,所述第一壳体的通孔是阶梯通孔结构,所述插座安装在阶梯通孔结构的台阶上。

优选地,所述第二壳体的通孔是阶梯通孔结构,所述插头安装在阶梯通孔结构的台阶上。

优选地,所述第一壳体远离所述第二壳体的一端端面为法兰结构。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用于扫查器探头组件的快速插拔机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用于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贯穿件的扫查器,其能实现扫查器上探头组件的模块化拆装,使得原来需要两名操作人员来完成的工作优化为由单人快速完成,提升了设备探头标定和调整的便利性,有利于提高检查效率并降低人员辐照计量和人为因素的失误风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图1中A-A处截面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的拆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

1 电连接器 2 第一壳体

3 第二壳体 11 插座

12 插头 13 电插孔

14 电插针 21 法兰结构

22 限位凹槽 31 转动套

32 限位凸起 111 第一管路

121 第二管路 100 扫查器

101 旋转轴 102 探头组件

103 联轴器

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等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扫查器是用于检测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的设备,其包括探头组件,所述探头组件的超声探头信号线与耦合剂进水管从探头组件内部穿过扫查器的中空旋转轴及扫查器下端的线缆束,连于另一端的信号采集装置及水泵。在无损检测作业中,须时常校准、标定探头组件内的探头或更换故障探头,此时需要拆卸探头组件来装拆其搭载的超声探头,而拆装探头组件进行探头装卸的工序较为费时,无法在辐射较强的工作区域进行,须由两名操作人员合力将扫查器从扫查器搭载平台卸下,搬离辐射区后再进行探头组件内探头的拆装。在拆卸搬移扫查器过程中,两名操作人员将受到较长时间的辐射,累计较多辐射计量,不利于身体健康。基于上述原因,参考图1-图3,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用于扫查器探头组件的快速插拔机构,包括电连接器1、以及能够配合连接的第一壳体2和第二壳体3,所述第一壳体2和所述第二壳体3沿同一轴线分别开有贯通孔,即第一壳体2上开有贯通孔,第二壳体3上开有贯通孔,当所述第一壳体2和所述第二壳体3配合连接后,两个贯通孔相互连通。所述电连接器1的插座11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2的贯通孔中,所述电连接器1的插头12设置在所述第二壳体 3的贯通孔中,所述插座11和所述插头12通过电插孔13和电插针14电路连接,结合图2 和图3,所述第一壳体2和所述第二壳体3配合连接时,所述插座11和插头12对接,电插针14插入位置相对应的电插孔13中,所述电插孔13和电插针14上分别设有能够与信号线进行电路连接的接头,使用时所述信号线是超生信号线。电插孔13和电插针14的配合对数可以是两对、三对、四对等,具体根据需要而定;而所述电连接器1与超生信号线连接是现有技术,不做具体描述。如图3所示,贯穿所述插座11设有第一管路111,贯穿所述插头12 设有第二管路121,所述第一管路111和所述第二管路121能够对接配合,即所述插座11和所述插头12沿同一轴线分别开有通孔,第一管路111和第二管路121分别穿设在通孔中,当所述第一管路111和所述第二管路121配合后,二者形成密封通道并作为耦合剂水管与相关水路管道相连接;为了保证密封性,所述第一管路111和第二管路121插接配合并且相互之间设置密封垫圈。使用时,所述第一壳体2和所述第二壳体3分别与扫查器的旋转轴和探头组件联接。

在实际使用时,如图4所示,所述第一壳体2与扫查器100的旋转轴101联接,所述第二壳体3通过联轴器103与探头组件102联接,结合图1和图4,所述第一壳体2远离所述第二壳体3的一端端面为法兰结构21,其与所述旋转轴101通过法兰面联接。另外,由于扫查器100工作时旋转轴101将带动探头组件102在被测管件内往返回转,第一壳体2和第二壳体3会相应受到管内壁摩擦阻力扭矩,因此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壳体2与所述第二壳体 3相互对接的端面设有相互配合的限位凸起32和限位凹槽22以防止第一壳体2和第二壳体3 相对转动,即保证径向防转固定。在具体设置时,可以在第一壳体2上设置限位凸起,在第二壳体3上设置限位凹槽;或者在第一壳体2上设置限位凹槽,在第二壳体3上设置限位凸起。此外,所述限位凸起和限位凹槽的位置和数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设置三对相互配合的限位凸起和限位凹槽结构即可。

在拆卸探头组件102时,如图3所示,将第一壳体2和第二壳体3拆分,分开内部电连接器1的插座11和插头12,即可使第一壳体2部分带着探头组件102与扫查器100脱离。为了便于第一壳体2和第二壳体3的拆分,如图2和图3所示,所述第一壳体2和所述第二壳体3均为圆柱形,所述第一壳体2的外壁设有外螺纹,所述第二壳体3上设有能够沿第二壳体3轴向移动的转动套31,如图3所示,第一壳体2和第二壳体3在左右方向设置,所示转动套31能够向左移动并且不脱离第二壳体3,所述转动套31设有内螺纹,当所述电连接器1的插座11和插头12插接配合好后,向左移动并旋转转动套31让其与所述第一壳体2螺纹配合,进而实现第一壳体2和第二壳体3的连接(参考图2)。拆分时,解除转动套31与第一壳体2的配合,然后将插头12从插座11上拔出即可完成第一壳体2和第二壳体3的拆分,工作人员将探头组件101其带离辐射区,操作高效快捷。

如图3所示,为了便于安装,所述第一壳体2的通孔是阶梯通孔结构,所述插座11安装在阶梯通孔结构的台阶上。

如图3所示,为了便于安装,所述第二壳体3的通孔是阶梯通孔结构,所述插头12安装在阶梯通孔结构的台阶上。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扫查器探头组件的快速插拔机构,能够解决探头组件不能单独拆卸的问题,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从而有很高的利用价值和使用意义。

上述实施方式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还有许多方面可以在不违背总体思想的前提下进行改进,对于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可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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