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00089发布日期:2019-11-12 21:54阅读:130来源:国知局
一种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件检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



背景技术:

机械加工是指通过一种机械设备对工件的外形尺寸或性能进行改变的过程。在加工完成的毛坯工件中需要对毛坯工件进行检测,现有的检测一般分为人工和机检两类,人工检测存在操作误差及耗时久的问题,而机检多存在精度较低的问题,因而我们提出一种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来避免以上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具备检测精度高、效率高等优点,解决了现有的检测一般分为人工和机检两类,人工检测存在操作误差及耗时久的问题,而机检多存在精度较低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上述检测精度高、效率高等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包括可调三腿支架,所述可调三腿支架的顶端固定安装有支撑套,在支撑套的内部卡装有铜套,所述铜套的内部转动安装有转轴,并且在转轴远离可调三腿支架一端的开口内卡装有激光笔,所述转轴的外侧固定安装有转臂,在转臂的两端均固定安装有激光笔。

优选的,位于中部的所述激光笔的侧方放置有大型工件,且大型工件的轴心线与激光笔所发射的光线相对应。

优选的,所述支撑套的尾端设置有锁紧螺钉。

优选的,所述铜套的数量为两个,且分布在支撑套的前后两端内。

优选的,所述转轴位于支撑套内的一端直径小于转轴位于支撑套外部的直径,且位于支撑套内的转轴插装在铜套内。

具体检测的操作步骤:

1.检查三条光线平行且相等,基本在同一平面内;

2.以内孔壁校正,确定中心光线基准位置,使各处光线之间的最大值基本等距,测出的最外侧两条光线之间的距离即为毛坯孔径的有效值;

3.测出最外侧两条光线到大型工件外圆各位置值;按最大值考虑即为毛坯外圆有效直径;

4.当内孔或外圆某一项要素余量较小时,按小余量要素处先确定基准,再测量另外要素。

(三)有益效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具备以下有益效果:该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利用激光笔对毛坯工件进行检测,由于所发出的光线为直线,保证了检测的精度,同时配合转臂和可调三腿支架可以对不同型号的大型工件进行检测,在实际的操作中应用性较高,且操作效率较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部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图中:1可调三腿支架、2支撑套、3铜套、4转轴、5激光笔、6转臂、7大型工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一种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包括可调三腿支架1,可调三腿支架1可以适应绝大部分的工件检测,调节方式采用现有的技术即可;可调三腿支架1的顶端固定安装有支撑套2,支撑套2的尾端设置有锁紧螺钉,防止铜套3脱落;在支撑套2的内部卡装有铜套3,铜套3的数量为两个,且分布在支撑套2的前后两端内,铜套3起到轴承相似的作用,铜套3的内部转动安装有转轴4,转轴4位于支撑套2内的一端直径小于转轴4位于支撑套2外部的直径,且位于支撑套2内的转轴4插装在铜套3内,并且在转轴4远离可调三腿支架1一端的开口内卡装有激光笔5,位于中部的激光笔5的侧方放置有大型工件7,且大型工件7的轴心线与激光笔5所发射的光线相对应;转轴4的外侧固定安装有转臂6,在转臂6的两端均固定安装有激光笔5。

利用激光笔5对毛坯工件7进行检测,由于所发出的光线为直线,保证了检测的精度,同时配合转臂6和可调三腿支架1可以对不同型号的大型工件7进行检测,在实际的操作中应用性较高,且操作效率较高。

该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具体检测的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1.检查三条光线平行且相等,基本在同一平面内;

2.以内孔壁校正,确定中心光线基准位置,使各处光线之间的最大值基本等距,测出的最外侧两条光线之间的距离即为毛坯孔径的有效值;

3.测出最外侧两条光线到大型工件外圆各位置值;按最大值考虑即为毛坯外圆有效直径;

4.当内孔或外圆某一项要素余量较小时,按小余量要素处先确定基准,再测量另外要素。

综上所述,该大型毛坯工件检查仪,利用激光笔5对毛坯工件7进行检测,由于所发出的光线为直线,保证了检测的精度,同时配合转臂6和可调三腿支架1可以对不同型号的大型工件7进行检测,在实际的操作中应用性较高,且操作效率较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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