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远程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89742阅读:37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计算机系统的检测系统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涉及多角度远程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在计算机系统中,由于计算机系统的工作常常会受到来自外界电磁场的干扰,造成各种寄存器和内存的数据混乱,会导致程序指针错误、不在程序区、取出错误的程序指令等,都会陷入死循环,程序的正常运行被打断,由单片机控制的系统无法继续正常工作,会造成整个系统的陷入停滞状态,发生不可预料的后果,可能会导致EEPROM数据混乱,EEPROM擦写寿命耗尽,部分地址无法写入数据。因而需要一种能够对已有计算机系统的工作状态进行监测并能够在计算机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时对其进行自动重启的装置或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是提供一种多角度远程监控系统,其能够克服现有技术的某种或某些缺陷。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多角度远程监控系统,其包括用于对被控系统进行控制的控制系统,其中:

被控系统包括被控芯片、第一SPI通讯接口、电源模块和复位单元,控制系统包括控制芯片、第二SPI通讯接口、定时单元和输出单元;

电源模块用于向被控芯片提供电源,被控芯片通过第一SPI通讯接口和第二SPI通讯接口与控制芯片保持信号传输,定时单元用于在控制芯片与被控芯片断开连接时开始定时,输出单元用于在定时单元的定时时长到达时向复位单元发送重启信号,复位单元用于在接收到重启信号时重启电源模块。

本实用新型中,在被控系统正常工作时,被控系统能够始终与控制系统进行通讯,在被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被控系统与控制系统间的通讯断开,此时控制芯片能够通过输出单元向复位单元发送重启信号,重启信号在到达复位单元时,复位单元能够对被控系统的电源模块进行重启(即执行切断后重新接通的动作),从而使得被控系统能够较佳的被重启。由于本实用新型是对被控系统的电源模块进行重启,从而使得控制系统的操作与被控系统是否正常工作不相关联,进而保证了控制系统的工作可靠性。

另外,定时单元的设置,使得控制系统能够在与被控系统的断开连接状态达到一定时长(定时时长)时才控制输出单元发出重启信号,从而能够有效的避免因如信号传输的不稳定而导致控制系统对被控系统进行误重启。

本实用新型中,被控系统与控制系统能够通过SPI接口进行连接,由于SPI接口具备信号线少、协议简单、相对数据速率高等优点,从而使得被控系统能够较佳的与控制系统进行配合。

作为优选,控制芯片采用单片机。

本实用新型中,控制芯片能够采用单片机,从而成本较低且易于实现。

作为优选,输出单元通过单片机的I/O接口与复位单元连接。

本实用新型中,输出单元能够通过单片机的I/O接口与复位单元连接,从而简化了输出单元与复位单元间的连接关系,保证了输出单元与复位单元间的数据传输稳定性。

作为优选,定时单元的定时时长为10分钟。

本实用新型中,定时单元的定时时长能够为10分钟,从而能够较佳的避免控制系统的误重启。

附图说明

图1为实施例1中的一种多角度远程监控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描述。应当理解的是,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解释而并非限定。

实施例1

如图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多角度远程监控系统,其包括用于对被控系统进行控制的控制系统,其中:

被控系统包括被控芯片、第一SPI通讯接口、电源模块和复位单元,控制系统包括控制芯片、第二SPI通讯接口、定时单元和输出单元;

电源模块用于向被控芯片提供电源,被控芯片通过第一SPI通讯接口和第二SPI通讯接口与控制芯片保持信号传输,定时单元用于在控制芯片与被控芯片断开连接时开始定时,输出单元用于在定时单元的定时时长到达时向复位单元发送重启信号,复位单元用于在接收到重启信号时重启电源模块。

本实施例中,控制芯片采用单片机,输出单元通过单片机的I/O接口与复位单元连接,定时单元的定时时长为10分钟。

本实施例中,控制芯片处还连接有输入单元(图1中未示出),输入单元能够向控制单元输入控制指令,从而能够实现对定时单元内定时时长的修改、人工控制输出单元输出重启信号等功能。

本实施例中,控制芯片处还连接有存储单元(图1中未示出),控制芯片能够将被控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记载并存储于存储单元内,从而便于使用者的随时调取。

本实施例中,控制芯片处还连接有显示单元(图1中未示出),显示单元能够对控制芯片处所处理的数据进行实时显示。

本实施例中,能够通过系统应用层设置定时开机时间和定时关机时间,控制芯片能够根据定时开机时间和定时关机时间控制定时单元动作,从而实现定时开机和定时关机功能。

以上示意性的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该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所以,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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