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订线设备信号采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30537发布日期:2018-11-23 20:23阅读:34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印刷厂的骑订线设备,尤其涉及一种骑订线设备信号采集装置。



背景技术:

当前,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要特征的产业变革在全球范围内孕育兴起,智能制造已成为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智能工厂是实现智能制造的载体。

如图1所示,在智能工厂中通过生产管理系统、计算机辅助工具和智能装备的集成与互操作来实现智能化、网络化分布式管理。这其中就需要进行底层现场设备信号的采集。

现有技术中,骑订线设备主要包括骑马装订联动线、骑马堆书机两个产品,其电器控制系统一直采用的是欧姆龙公司的可编程控制器,也就是PLC。从最初的CPM系列到C200HE系列,再到目前的CJ系列。其通讯口也从最初的编程口(方口)、USB口到最新的以太网口。

将骑订线设备集成到智能网中去,实质上就是将以上三种接口的PLC与计算机先进行硬件上的连接,再根据软件的设置、程序的编写进行数据的通讯。目前,最常用的通讯方式就是以太网,如果将带编程口和USB口的PLC全都淘汰,换成带有以太网口的PLC,效果最好但成本最高,而且在系统控制上也要进行一定的调整,改动量大,从性价比上看并不合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骑订线设备信号采集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骑订线设备信号采集装置,包括PLC,所述PLC带有编程口,所述编程口连接有RS-232C适配器,所述RS-232C适配器通过通讯线与上位计算机通讯;

所述PLC带有USB口,通过USB口将EIP21以太网模块创建到I/O表中,实现与上位计算机通讯。

由上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骑订线设备信号采集装置,保留原有的控制系统不变,在此基础上增加相应的模块,采取不同的通讯方式,实现与计算机集成。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的骑订线设备智能线拓扑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设有编程口的PLC连接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EIP21以太网模块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PLC配置示意图。

图中:

1、编程口,2、RS-232C适配器,3、指示器,4、模块号设置开关,5、网络点号设置开关,6、以太网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

本实用新型的骑订线设备信号采集装置,其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是:

包括PLC,所述PLC带有编程口,所述编程口连接有RS-232C适配器,所述RS-232C适配器通过通讯线与上位计算机通讯;

所述PLC带有USB口,通过USB口将EIP21以太网模块创建到I/O表中,实现与上位计算机通讯。

所述EIP21以太网模块插到所述PLC的输入输出通道的右侧插槽,所述EIP21以太网模块上设有以太网口,所述以太网口通过以太网线与交换机连接,所述交换机与上位计算机连接。

所述EIP21以太网模块设有指示器、模块号设置开关、网络点号设置开关。

本实用新型的骑订线设备信号采集装置,保留原有的控制系统不变,在此基础上增加相应的模块,采取不同的通讯方式,实现与计算机集成。

具体实施例:

1、硬件连接:

如图2所示,在骑订堆书机上的PLC带编程口需要增加一个RS-232C适配器,采用232串行通讯方式。

计算机经过通讯线连接到RS-232C适配器CPM1-CIF01,再经过适配器连到PLC的编程口,实现硬件连接。此种通讯方式的优点是成本低,技术成熟,运行可靠。

如图3、图4所示,骑马装订联动线上的PLC带USB口则需要配一个EIP21以太网模块,该模块可以直接插到PLC输入输出通道的右侧插槽。模块上面带有以太网口,通过以太网线将该口和交换机连接,然后再连到计算机。在设置时必须保证硬件和软件的参数一致,这样才可以实现以太网的通讯。

2、数据采集:

按照骑订线设备的生产工艺要求,对以下信号进行了采集:

这些信号大部分都能直接从PLC程序中读取或者从PLC系统内读取,但有些信号需要重新进行编程,例如主机的订书速度。原有的系统是通过将编码器零点信号传给数码显示单元直接显示实际速度值,所以在PLC中并不存在这个数值。由于保留原有的控制系统不变,因此只能对现有的程序进行处理。

经过现场不断的实验修改,最终读取的速度值与数显速度值一致,满足使用要求。同时这段程序也将会被加入到标准程序中,为以后设备的入网做好准备。随后在演示车间进行的智能系统解决方案的演示中,骑订线设备使用该方案成功的将设备信息集成到了网络中,演示获得了圆满的成功。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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