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座,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所述壳体上设置有校准光发射器及光汇聚部件,所述校准光发射器位于所述壳体的中线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汇聚部件包括透镜,所述透镜呈柱状结构,所述柱状结构的第一表面为平面,所述柱状结构的第二表面为向远离所述光发射器方向突出的曲面;其中,所述第一表面为所述柱状结构的与所述校准光发射器相对的一面,所述第二表面为所述柱状结构的与所述第一表面相背的一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柱状结构的纵向截面为轴对称截面,所述校准光发射器的中心正对所述轴对称截面的对称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校准光发射器的水平视场角为20°-90°,所述校准光发射器的中心波长940nm或850nm,为所述预设视场角小于或等于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两个定位光发射器,所述定位光发射器对称的设置于所述校准光发射器的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校准光发射器及定位光发射器为红外发射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发射器包括红外发射驱动电路以及红外发射单元,所述红外发射驱动电路与所述红外发射单元连接,所述红外发射驱动电路的驱动电流与红外发射单元所发射的红外光线的强度正相关。
8.一种自移动设备自主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移动设备及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基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移动自主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接收器的数量为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所述光接收器对称的设置于所述自移动设备的中线的两侧。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移动设备自主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具体用于在所述自移动设备返回所述基座的过程中,如果每个所述光接收器均接收到所述基座上对应的定位光发射器及校准光发射器发射的光线,则控制所述自移动设备朝向所述基座行走;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移动设备自主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接收器的水平视场角为35°,所述光接收器的垂直视场角为25°,所述光接收器的中心波长940nm或850nm。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移动设备自主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接收器为红外接收器。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自移动设备自主对接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红外接收器包括信号处理单元以及红外接收单元,所述信号处理单元与所述红外接收单元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