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触摸屏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34114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一种触摸屏终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触摸屏终端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触摸屏终端。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平板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水平的一部分,触摸屏终端的设计使得操作更加的简单,更受人们的喜爱,但是如今人们所使用的触摸屏终端的功能还不够全面,触摸屏终端的设计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在触摸屏终端上进行操作时,屏幕分辨率不是很高,而且很容易出现卡屏的现象,触摸屏终端信号的接收也不够完全,而且触摸屏终端无法进行锁屏,无法保护终端的隐私,安全系数不是很高,不满足人们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触摸屏终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触摸屏终端功能不全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触摸屏终端,包括触摸屏终端、控制盒和供电座,所述控制盒的表面设置有触摸屏终端,且触摸屏终端的下方安装有电源开关按钮,所述控制盒的下方设置有供电座,且供电座的表面安装有充电口,所述供电座的下方安装有底座,所述触摸屏终端的内部设置有控制模块、翻屏数量获取模块、翻屏控制模块、手写输入单元、翻屏识别单元、判断单元,所述判断单元的输入端与控制模块的输出端电性连接,所述翻屏数量获取模块、翻屏控制模块和手写输入单元的输入端与触摸屏终端的输出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触摸屏终端内部设置有用户接口单元,并且触摸屏终端上设置有获取单元和解锁单元。

优选的,所述触摸屏终端的内部设置有数量开放性判断子单元。

优选的,所述键盘输入子单元上设置有键盘输入界面,设置有确定、删除和取消三个功能按钮。

优选的,所述触摸屏终端内部设置有分屏余量计算单元,且分屏余量计 算单元上显示当前分屏的左侧剩余分屏数量和右侧剩余分屏数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触摸屏终端上设置有用户接口单元,能够对用户的信息进行随时的提取和保护,特定的解锁模式才可以进行信息的提取,安全性更高,保密性更强,增加了设备的功能性,通过设置有键盘输入子单元,键盘的输入化更加的完善,切换的效率更高,操作更加的简单,数量开放性判断子单元,能够对终端触摸屏终端的剩余量进行判断,能够很好的进行分配,使得设备的功能性更强,满足人们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触摸屏终端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触摸屏终端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触摸屏终端、2-控制盒、3-电源开关按钮、4-充电口、5-供电座、6-底座、7-控制模块、8-用户接口单元、9-翻屏数量获取单元、10-翻屏控制模块、11-键盘输入子单元、12-手写输入单元、13-数量开放性判断子单元、14-翻屏识别单元、15-分屏余量计算单元、16-判断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触摸屏终端,包括触摸屏终端1、控制盒2和供电座5,控制盒2的表面设置有触摸屏终端1,且触摸屏终端1的下方安装有电源开关按钮3,控制盒2的下方设置有供电座5,且供电座5的表面安装有充电口4,供电座5的下方安装有底座6,触摸屏终端1的内部设置有控制模块7、翻屏数量获取模块9、翻屏控制模块10、手写输入单元12、翻屏识别单元14、判断单元16,判断单元16的输入端与控制模块7的输出端电性连接,翻屏数量获取模块9、翻屏控制模块10和手写输 入单元12的输入端与触摸屏终端1的输出端电性连接。

触摸屏终端1内部设置有用户接口单元8,并且触摸屏终端1上设置有获取单元和解锁单元,触摸屏终端1的内部设置有数量开放性判断子单元13,键盘输入子单元11上设置有键盘输入界面,设置有确定、删除和取消三个功能按钮,触摸屏终端1内部设置有分屏余量计算单元15,且分屏余量计算单元15上显示当前分屏的左侧剩余分屏数量和右侧剩余分屏数量。

具体使用方式:本实用新型工作中,触摸屏终端1安装在控制盒2上,打开控制盒2上的电源开关按钮3,触摸屏终端1亮起,控制模块7控制内部的的运行,用户接口单元8接收到信号,在触摸屏终端1上进行操作时,翻屏数量获取模块9能够获取翻屏的数量,并且翻屏控制模块10能够对其进行控制,在触摸屏终端1的终端上,数量开放性判断子单元13能够对终端输入的信息进行判断,由判断单元16执行,整套设备完整运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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