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672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包括:

有多个显示单元拼接而成的大屏幕;

安装于所述大屏幕边缘上的激光器,

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屏幕的至少一边上安装有激光器,使整个大屏幕表面均匀覆盖由激光器发出的平行于大屏幕的红外激光射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屏幕的一条边上安装有一个或多个激光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屏幕的两条边上安装有一个或多个激光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屏幕的三条边上安装有一个或多个激光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屏幕的四条边上安装有一个或多个激光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屏幕的显示单元的拼接处共用激光器。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安装于大屏幕平面上,其中激光器的光源发射口安装位置高于大屏幕平面。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激光器安装在同一水平上,各激光器发出的平行于大屏幕的红外激光射线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9.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激光器安装在不同的水平上,各激光器发出的平行于大屏幕的红外激光射线位于不同水平面上。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大屏幕触控交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的对边或邻边安装有反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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