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货币实现筹资交易的方法和系统以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2887985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基于数字货币实现筹资交易的方法和系统以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数字货币实现筹资交易的方法、系统和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的发展,为个体之间合法的直接金融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公司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展迅猛,如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网络众筹等;其中,平台交易双方为出资人和筹资人,出资人和筹资人通过平台信息撮合达成交易意向,并签订网络合同,约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网络借贷为例,平台作为信息中介,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筹资人作为借款人发布借款标的信息募集资金,此时可以有多个出资人投标。在投标期间,因为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情况,出资人资金会先划拨到平台设立的存管账户。直到募集结束,如果募集成功,资金从存管账户划拨到筹资人账户。

平台会建立一个大的存管账户,现有资金存管系统通过存管账户进行统收统付,同时出资人和筹资人在存管账户下挂靠虚拟账户,记录在存管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出资人和筹资人银行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通过存管账户完成。投标款被划拨到筹资人账户后,筹资人对资金拥有完全自主的所有权与使用权。

在实现本发明过程中,发明人发现现有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存管账户在筹资过程中会沉淀大量在途资金,虽然银行对存管账户进行监管,但仍然无法杜绝平台虚假挪用的风险。

其次,在传统方法中,出资人将投标款交付筹资人后,对于资金的流向就失去了控制,无法分辨后续资金的使用用途,筹资人使用出资人的资金对于出资人、筹资平台以及其他参与方来说是不透明的,因此容易发生筹资人单方变更资金用途,产生资金使用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实现筹资交易的方法、系统和装置,利用数字货币为筹资平台提供筹资资金划拨的支付和交易途径,实现数字货币直接转移,避免存管账户沉淀资金,引入多方联合签名机制,防止筹资资金被挪用或变更用途,使资金路径透明可控,增强了对资金的监管。

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数字货币实现筹资交易的方法,包括: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根据交易智能合约向出资人银行钱包发送所述支付请求;其中,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支付数字货币的金额、筹资人银行钱包标识、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申请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申请;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支付请求后,向数字货币系统发送所述支付请求;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受理所述支付请求后,按照所述支付请求,将出资人的原有数字货币作废,重新生成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然后将该数字货币发送至筹资人银行钱包;其中,所述联合签名标识包括签名规则标识和使用规则标识;所述签名规则标识对应联合签名智能合约,所述使用规则对应授权使用智能合约;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的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

可选地,所述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中所有者标识保持为原所有者标识不变,使用规则标识为筹资人标识。

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发送至筹资人银行钱包后,所述方法还包括: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向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发起交易请求;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交易请求后,向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发送所述交易请求;所述数字货币系统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若验证通过且所述使用规则标识为所述筹资人标识时,则根据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向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发起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签名请求后向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发送所述签名请求;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在收到命令后向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返回附带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向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发送该签名请求;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在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验证规则对所述签名信息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并将该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

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系统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若验证通过且所述使用规则标识为所述筹资人标识时,所述方法还包括:若所述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了不同的签名方,则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还根据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向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的所有签名方逐一发送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接收到其发送的所述签名请求的回执之后,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所述验证规则,对所述回执中的所有签名信息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并将该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

可选地,所述交易请求包括:数字货币的交易金额、交易对象收款标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交易信息、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

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向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发送交易完成通知;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所述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交易智能合约系统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系统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更新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

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向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发送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系统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系统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更新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

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数字货币实现筹资交易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数字货币系统装置以及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用于根据交易智能合约向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发送所述支付请求;其中,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支付数字货币的金额、筹资人银行钱包标识、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申请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申请;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用于在收到所述支付请求后,向数字货币系统装置发送所述支付请求;数字货币系统装置,用于受理所述支付请求后,按照所述支付请求,将出资人的原有数字货币作废,重新生成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然后将该数字货币发送至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其中,所述联合签名标识包括签名规则标识和使用规则标识;所述签名规则标识对应联合签名智能合约,所述使用规则对应授权使用智能合约;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的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

可选地,所述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中所有者标识保持为原所有者标识不变,使用规则标识为筹资人标识。

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发送至筹资人银行钱包后,所述系统还包括: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用于向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发起交易请求;其中,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还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请求后,向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发送所述交易请求;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还用于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若验证通过且所述使用规则标识为所述筹资人标识时,则根据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向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发起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还用于在收到所述签名请求后向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发送所述签名请求;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还用于在收到命令后向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返回附带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还用于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向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发送该签名请求;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还用于在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验证规则对所述签名信息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并将该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

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若验证通过且所述使用规则标识为所述筹资人标识时,若所述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了不同的签名方,则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还用于根据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向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的所有签名方逐一发送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接收到其发送的所述签名请求的回执之后,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所述验证规则,对所述回执中的所有签名信息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并将该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

可选地,所述交易请求包括:数字货币的交易金额、交易对象收款标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交易信息、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

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还用于向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发送交易完成通知;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还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所述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还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交易智能合约系统装置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其中,交易智能合约系统装置,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更新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

可选地,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装置还用于向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发送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系统装置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交易智能合约系统装置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更新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

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基于数字货币实现筹资交易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第一前端单元、第一中端单元,中央处理单元以及第二中端单元:第一前端单元,用于根据交易智能合约向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发送所述支付请求;其中,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支付数字货币的金额、筹资人银行钱包标识、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申请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申请;第一中端单元,用于在收到所述支付请求后,向中央处理单元发送所述支付请求;中央处理单元,用于受理所述支付请求后,按照所述支付请求,将出资人的原有数字货币作废,重新生成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然后将该数字货币发送至第二中端单元;其中,所述联合签名标识包括签名规则标识和使用规则标识;所述签名规则标识对应联合签名智能合约,所述使用规则对应授权使用智能合约;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的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

可选地,所述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中所有者标识保持为原所有者标识不变,使用规则标识为筹资人标识。

可选地,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发送至筹资人银行钱包后,所述装置还包括:第二前端单元,用于向所述第二中端单元发起交易请求;其中,所述第二中端单元还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请求后,向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发送所述交易请求;所述中央处理单元还用于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若验证通过且所述使用规则标识为所述筹资人标识时,则根据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向所述第一中端单元发起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所述第一中端单元还用于在收到所述签名请求后向所述第一前端单元发送所述签名请求;所述第一前端单元还用于在收到命令后向所述第一中端单元返回附带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所述第一中端单元还用于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向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发送该签名请求;所述中央处理单元还用于在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验证规则对所述签名信息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并将该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

可选地,所述中央处理单元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若验证通过且所述使用规则标识为所述筹资人标识时,若所述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了不同的签名方,则所述中央处理单元还用于根据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向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的所有签名方逐一发送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所述中央处理单元接收到其发送的所述签名请求的回执之后,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所述验证规则,对所述回执中的所有签名信息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并将该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

可选地,所述交易请求包括:数字货币的交易金额、交易对象收款标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交易信息、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

可选地,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还用于向所述第二中端单元发送交易完成通知;所述第二中端单元还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第二前端单元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所述第二前端单元还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交易智能合约单元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其中,交易智能合约单元,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更新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

可选地,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所述中央处理单元还用于向所述第一中端单元发送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所述第一中端单元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第一前端单元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所述第一前端单元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交易智能合约单元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所述交易智能合约单元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更新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

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指令,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指令能够被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从而使该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能够执行所述一种基于数字货币实现筹资交易的方法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筹资交易的联合签名的方法、系统和装置,实现了以数字货币为平台提供筹资资金划拨的支付和交易途径,实现数字货币直接转移,避免存管账户沉淀资金,引入多方联合签名机制,防止筹资资金被挪用或变更用途,使资金路径透明可控,增强了对资金的监管。

上述的非惯用的可选方式所具有的进一步效果将在下文中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加以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用于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其中:

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筹资交易的联合签名的方法的主要步骤的示意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基于数字货币筹资交易的联合签名的系统的主要部分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示范性实施例做出说明,其中包括本发明实施例的各种细节以助于理解,应当将它们认为仅仅是示范性的。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可以对这里描述的实施例做出各种改变和修改,而不会背离本发明的范围和精神。同样,为了清楚和简明,以下的描述中省略了对公知功能和结构的描述。

图1是根据本发明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筹资交易的联合签名的方法的主要步骤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

步骤s101表示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根据交易智能合约向出资人银行钱包发送所述支付请求;其中,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支付数字货币的金额、筹资人银行钱包标识、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申请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申请。交易智能合约是由原有电子合同转化而来,其内容主要包括:投资筹资协议、筹资方平台签名、平台认证签名、平台手续费收取数额和扣收方式、筹资人信息、筹资人资信信息、筹资用途等。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是出资人所使用的设备或客户端。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的内容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的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所有者标识限定了数字货币的所有权。

步骤s102表示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支付请求后,向数字货币系统发送所述支付请求。其中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是商业银行面向出资人的设备或客户端,银行钱包管理和记录每笔交易的数字货币,对每个数字货币都进行区分。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是由数字货币发行机构提供的,提供数字货币的发行、转移、验证、生产、作废、管理等运行操作。

步骤s103表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受理所述支付请求后,按照所述支付请求,将出资人的原有数字货币作废,重新生成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其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受理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申请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申请,所述联合签名标识包括签名规则标识和使用规则标识,签名规则标识与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相对应,使用规则智能合约与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相对应。生成的新数字货币所述数字货币的所述所有者标识保持为原所有者标识不变,将所述使用规则标识变更为筹资人标识,使所述筹资人在不具有数字货币所有权的情况下具备该数字货币的使用权。使用规则是指,数字货币所有者可以授权指定用户,使其有权发起数字货币付款交易请求,数字货币系统通过授权使用智能合约验证付款交易请求发起方是否满足使用规则要求,例如检查发起方数字签名是否能够用授权用户证书的公钥进行验证。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的制定方式与内容参考交易智能合约。数字货币在数字货币系统通过确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作废的一种实现方式就在确权登记中心中将该数字货币的状态设置为“作废”或“无效”。

步骤s104表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发送至筹资人银行钱包。

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发送至筹资人银行钱包后,步骤s105表示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向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发起交易请求;其中,所述交易请求包括:数字货币的交易金额、交易对象收款标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交易信息、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

步骤s106表示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交易请求后,向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发送所述交易请求。

步骤s107表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其中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其中包括验证所述使用规则标识是所述筹资人标识,若是则说明所述筹资人具有所述数字货币的使用权,可以使用该数字货币发起交易请求。验证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包括验证其所规定的签约方是否为出资人。

步骤s108表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对所述交易请求验证通过后,向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发起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其中签名请求主要为请求对方向数字货币添加签名规则标识。其中,所述数字货币系统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若验证通过且所述使用规则标识为所述筹资人标识时,若所述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了不同的签名方,则所述数字货币系统还根据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向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的所有签名方逐一发送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接收到其发送的所述签名请求的回执之后,进入步骤s112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所述验证规则,对所述回执中的所有签名信息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进入步骤s113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并将该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其中所述验证规则可以是对所有的签名请求的回执,验证其签名规则标识是否与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相匹配,如果匹配,则对按照预设的逻辑规则对这些联合签名的组合进行计算,比如预设的逻辑规则为对每个签名方的签名进行权重值或布尔值赋值,并设置计算结果的阈值,如果通过计算,这些联合签名的组合的最终结果超过阈值,则判断联合签名是有效的。

步骤s109表示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签名请求后向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发送所述签名请求。

步骤s110表示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在收到命令后向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返回附带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信息主要指签名规则标识。

步骤s111表示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向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发送该签名请求。

步骤s112表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在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验证规则对所述签名信息进行验证。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在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对该签名信息进行验证,如通过签名方的公钥进行验证。

步骤s113表示若所述签名信息验证通过,则所述数字货币系统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

步骤s114表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将步骤s113中生成的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

步骤s115-1表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向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发送交易完成通知。

步骤s116-1表示所述筹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

步骤s117-1表示所述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交易智能合约系统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其中,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系统是用于发布和执行所述智能合约的独立运行的系统。

步骤s115-2表示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所述数字货币系统向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发送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

步骤s116-2所述出资人银行钱包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

步骤s117-2表示所述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系统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

步骤s118表示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系统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或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更新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如将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更新为“筹资人已按约定使用筹得资金”。

图2是根据本发明的一种基于数字货币筹资交易的联合签名的系统200的主要部分的示意图,如图2所示:

系统200包括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1、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以及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4:

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1,用于根据交易智能合约向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发送所述支付请求;其中,所述支付请求包括:支付数字货币的金额、筹资人银行钱包标识、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申请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申请。

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用于在收到所述支付请求后,向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发送所述支付请求。

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用于受理所述支付请求后,按照所述支付请求,将出资人的原有数字货币作废,重新生成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然后将该数字货币发送至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4;其中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是商业银行面向出资人客户端,银行钱包装置管理和记录每笔交易的数字货币,对每个数字货币都进行区分。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是由数字货币发行机构提供的,提供数字货币的发行、转移、验证、生产、作废、管理等运行操作。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受理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申请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申请,所述联合签名标识包括签名规则标识和使用规则标识,签名规则标识与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相对应,使用规则智能合约与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相对应。生成的新数字货币所述数字货币的所述所有者标识保持为原所有者标识不变,将所述使用规则标识变更为筹资人标识,使所述筹资人在不具有数字货币所有权的情况下具备该数字货币的使用权。使用规则是指,数字货币所有者可以授权指定用户,使其有权发起数字货币付款交易请求,数字货币系统通过授权使用智能合约验证付款交易请求发起方是否满足使用规则要求,例如检查发起方数字签名是否能够用授权用户证书的公钥进行验证。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的制定方式与内容参考交易智能合约。数字货币在数字货币系统通过确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作废的一种实现方式就在确权登记中心中将该数字货币的状态设置为“作废“或“无效”。

其中,所述数字货币是加密字串,所述加密字串包括所述数字货币的金额、发行方标识和所有者标识,所有者标识限定了数字货币的所有权。

所述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中所有者标识可保持为原所有者标识不变,使用规则标识为筹资人标识。交易智能合约是由原有电子合同转化而来,其内容主要包括:投资筹资协议、筹资方平台签名、平台认证签名、平台手续费收取数额和扣收方式、筹资人信息、筹资人资信信息、筹资用途等。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1是出资人所使用客户端。

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发送至筹资人银行钱包后,所述系统200还可包括:

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5,用于向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4发起交易请求;所述交易请求包括:数字货币的交易金额、交易对象收款标识、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交易信息、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

其中,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4还可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请求后,向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发送所述交易请求。

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还用于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若验证通过且所述使用规则标识为所述筹资人标识时,则根据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向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发起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其中签名请求主要为请求对方向数字货币添加签名规则标识。其中,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验证所述交易请求,包括验证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和授权使用智能合约,若验证通过且所述使用规则标识为所述筹资人标识时,若所述带有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对应的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了不同的签名方,则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还用于根据联合签名智能合约,向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规定的所有签名方逐一发送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请求包括所述交易请求的内容;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接收到其发送的所述签名请求的回执之后,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所述验证规则,对所述回执中的所有签名信息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并将该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其中所述验证规则可以是对所有的签名请求的回执,验证其签名规则标识是否与联合签名智能合约相匹配,如果匹配,则对按照预设的逻辑规则对这些联合签名的组合进行计算,比如预设的逻辑规则为对每个签名方的签名进行权重值或布尔值赋值,并设置计算结果的阈值,如果通过计算,这些联合签名的组合的最终结果超过阈值,则判断联合签名是有效的。

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还用于在收到所述签名请求后向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1发送所述签名请求。

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1还用于在收到命令后向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返回附带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其中所述签名信息主要指签名规则标识。

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还用于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签名信息的所述签名请求后,向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发送该签名请求。

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还用于在收到附带所述出资人以及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其他签名方的签名信息后,根据所述联合签名智能合约中的验证规则对所述签名信息进行验证。

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还用于对所述签名信息进行验证,如通过签名方的公钥进行验证。若验证通过,则根据所述交易请求,将原带联合签名标识的数字货币作废,生成所有者标识为交易对象的新数字货币,并将该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

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还用于向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4发送交易完成通知。

筹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4还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5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

筹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5还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向交易智能合约系统装置206发送所述交易完成通知。

其中,交易智能合约系统装置206,用于在收到所述交易完成通知后,更新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如将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更新为“筹资人已按约定使用筹得资金”。交易智能合约系统装置206具有用于发布和执行所述智能合约的独立运行的系统。

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在将所述数字货币发送给所述交易对象后,数字货币系统装置203还用于向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发送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

出资人银行钱包装置202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1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

出资人钱包应用装置201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向交易智能合约系统装置206发送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

交易智能合约系统装置206还用于在收到所述授权使用方交易完成通知后,更新所述交易智能合约的状态。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的是,取决于设计要求和其他因素,可以发生各种各样的修改、组合、子组合和替代。任何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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