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设备包括:
设备主体,所述设备主体包括具有内腔的壳体;
与所述壳体底部结合固定的底板;
位于所述底板两端且对称设置的卡接部;以及
与卡接部连接的绑带;
其中,所述卡接部包括:
连杆,所述连杆包括第一支臂和第二支臂;
位于第二支臂端部的横向设置的卡接套;以及
位于第一支臂与第二支臂结合处的横向设置的扭簧;该扭簧用于限定连杆相对于所述底板的扭转;
所述壳体的两端部包括有由壳体端部表面向内凹陷而成的卡接槽,所述卡接套抵压在所述卡接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包括横向设置的第一支臂和由第一支臂一端向上延伸的第二支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扭簧包括第一悬臂和第二悬臂;所述第一悬臂抵压在所述第二支臂的表面,所述第二悬臂抵压在所述底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表面的宽度小于所述壳体底面的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包括有由壳体底面向内凹陷形成的与底板相适配的凹陷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通过一穿过扭簧的连杆转轴与底板连接,所述连杆转轴位于第一支臂与第二支臂结合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两端设有耳组,所述连杆转轴的两端与耳组结合固定。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与所述耳组对应的,所述壳体还包括用于容纳所述耳组的缺口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绑带通过横向设置的绑带转轴与所述第一支臂的端部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套通过一穿过卡接套的销轴与第二支臂的端部固定,所述卡接套的材料为硅胶或橡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