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识别系统和物体识别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2329810发布日期:2022-11-25 21:4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能够确定对象图像数据中显现的被拍摄体的物体识别系统,其中所述对象图像数据基于用规定的摄影装置获取的图像数据而得到,所述物体识别系统的特征在于,包括:从所述对象图像数据中提取本质特征量的提取部,其中所述本质特征量是与关于该对象图像数据中显现的被拍摄体的多个要素分别相关的多个特征量中的、与独立于所述摄影装置的摄影条件的要素相关的特征量;和比较部,其对所述本质特征量与作为从参考图像数据中提取出的所述本质特征量的登记特征量进行比较,并基于该比较结果来确定所述被拍摄体,其中所述参考图像数据是基于用不同于所述摄影装置的其他摄影装置获取的图像数据而得到的。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体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本质特征量是关于所述被拍摄体的颜色的特征量和关于所述被拍摄体的形状的特征量中的至少一者。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体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部,将对所述参考图像数据中显现的每个参考被拍摄体登记了所述登记特征量的本质特征量数据库中的、与所述本质特征量的相似度最高的登记特征量所对应的参考被拍摄体,确定为所述被拍摄体。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物体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部在所述相似度最高的登记特征量的该相似度高于规定值的情况下,将与该登记特征量对应的参考被拍摄体确定为所述被拍摄体。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物体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图像处理部,其在所述被拍摄体与被预先指定了的所述参考被拍摄体即指定被拍摄体是同一个的情况下,对作为所述对象图像数据的源的图像数据进行强调显现有所述指定被拍摄体的区域的图像处理;和输出进行所述图像处理后的图像数据的输出部。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物体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部对于每个所述参考图像数据,从该参考图像数据中提取所述本质特征量,所述比较部将从所述参考图像数据中提取出的本质特征量作为所述登记特征量登记在所述本质特征量数据库中。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体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具有领域自适应部,其对基于用所述摄影装置和所述其他摄影装置分别获取的图像数据进行学习而得到的自适应网络输入所述对象图像数据,并提取表示该对象图像数据的、在所述摄影装置和所述其他摄影装置的摄影条件中共同的特征的领域共同要素,所述比较部基于所述比较结果、以及对所述领域共同要素与从所述参考图像数据中提取出的所述领域共同要素即登记共同要素进行比较而得到的领域比较结果,来确定所述被拍摄体。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物体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比较部,在满足关于与所述领域共同要素的相似度最高的登记共同要素和该领域共同要素的一致率的规定的精度条件的情况下,将与该相似度最高的登记共同要素对应的所述参考被拍摄体确定为所述被拍摄体,在不满足所述精度条件的情况下,基于所述比较结果来确定所述被拍摄体,其中,与所述领域共同要素的相似度最高的登记共同要素登记
在对所述参考图像数据中显现的每个参考被拍摄体登记了所述登记共同要素的共同要素数据库中。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物体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精度条件为,与所述领域共同要素的相似度最高的登记共同要素的相似度高于第一阈值、且与所述领域共同要素的相似度第二高的登记共同要素的相似度低于比所述第一阈值小的第二阈值。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物体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领域自适应部对于每个参考图像数据,从该参考图像数据中提取所述领域共同要素,所述比较部将从所述参考图像数据中提取出的领域共同要素作为所述登记共同要素登记在所述共同要素数据库中。11.一种能够确定对象图像数据中显现的被拍摄体的物体识别系统所执行的物体识别方法,其中所述对象图像数据基于用规定的摄影装置获取的图像数据而得到,所述物体识别方法的特征在于:从所述对象图像数据中提取本质特征量,其中所述本质特征量是与关于该对象图像数据中显现的被拍摄体的多个要素分别相关的多个特征量中的、与独立于所述摄影装置的摄影条件的要素相关的特征量,对所述本质特征量与作为从参考图像数据中提取出的所述本质特征量的登记特征量进行比较,并基于该比较结果来确定所述被拍摄体,其中所述参考图像数据是基于用不同于所述摄影装置的其他摄影装置获取的图像数据而得到的。

技术总结
本发明提供一种物体识别系统和物体识别方法,其能够减少收集训练数据耗费的时间和成本,同时提高识别精度。本质特征量提取部(105)从基于用规定的摄像机(20)获取的图像数据而得到的对象图像数据中,提取与关于该对象图像数据中显现的被拍摄体的多个要素分别相关的多个特征量中的、与独立于摄像机(20)的摄影条件的要素相关的特征量作为本质特征量。数据库比较部(106)与从基于用规定摄像机(20)之外的其他摄像机(20)获取的图像数据而得到的参考图像数据中提取出的本质特征量即登记特征量进行比较,基于该比较结果来确定被拍摄体。基于该比较结果来确定被拍摄体。基于该比较结果来确定被拍摄体。


技术研发人员:金丸隆 C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
技术研发日:2022.02.28
技术公布日: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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