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5268605发布日期:2023-08-30 05:24阅读:35来源:国知局
一种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能源大数据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


背景技术:

1、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的建设,其定位主要是促使能源大数据的集成融合成为现实,将能源大数据的数据资源存在的壁垒进行破除,实现行业资源的数据共享;对信息的应用进行整合,促使能源统计、分析与预测等的精确度及其时效性得以确保;在能源大数据行业管理与监管体系的基础之中,在能源监管与多能协同规划之中,切实发挥出能源大数据的重要作用,促使能源监管工作的开展效率得以提升。

2、人口老龄化的浪潮早已席卷全球,随着人口快速老龄化,独居老人在社区中的占比也越来越高,现有的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不能够有效的通过对独居老人的能源数据进行分析,对独居老人的生活情况进行监测,无法根据独居老人的能源使用情况,判断独居老人的异常,因此不能很好地发挥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的作用。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旨在解决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3、一种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所述系统包括监测申请处理单元、能源初始化记录单元、使用模型构建单元、使用跟踪记录单元、使用异常判断单元和异常协同处理单元,其中:

4、监测申请处理单元,用于接收异常监测申请,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条件验证,并在验证通过后,获取目标开户信息;

5、能源初始化记录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目标开户信息,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能源使用初始化记录,得到初始记录数据;

6、使用模型构建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初始记录数据,构建目标独居老人对应的能源使用模型;

7、使用跟踪记录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目标开户信息,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能源使用跟踪记录,得到跟踪记录数据;

8、使用异常判断单元,用于将所述跟踪记录数据导入所述能源使用模型,判断是否具有使用异常;

9、异常协同处理单元,用于在具有使用异常时,进行协同能源监测,获取协同反馈结果,并进行对应的协同处理。

10、作为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进一步的限定,所述监测申请处理单元具体包括:

11、申请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异常监测申请;

12、目标分析模块,用于对所述异常监测申请进行分析,确定目标独居老人;

13、条件验证模块,用于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条件验证,生成条件验证结果;

14、信息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条件验证结果,在验证通过时,获取目标开户信息。

15、作为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进一步的限定,所述条件验证模块具体包括:

16、身份获取子模块,用于获取目标独居老人的身份信息;

17、年龄验证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身份信息进行年龄验证,生成年龄验证结果;

18、独居验证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身份信息进行独居验证,生成独居验证结果;

19、结果综合子模块,用于综合所述年龄验证结果和所述独居验证结果,生成条件验证结果。

20、作为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进一步的限定,所述能源初始化记录单元具体包括:

21、初始化设置模块,用于根据预设的初始化设置信息,确定初始化记录时间段;

22、初始化指令生成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目标开户信息,在所述初始化记录时间段生成对应的初始化记录指令;

23、初始化记录模块,用于通过所述初始化记录指令,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能源使用初始化记录,得到初始记录数据。

24、作为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进一步的限定,所述使用模型构建单元具体包括:

25、数据提取模块,用于提取所述初始记录数据中的能源使用特征数据;

26、随机划分模块,用于按照预设的划分比例,将所述能源使用特征数据随机划分,生成训练集和测试集;

27、模型构建模块,用于通过所述训练集和所述测试集,进行模型训练与测试,构建能源使用模型。

28、作为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进一步的限定,所述使用跟踪记录单元具体包括:

29、跟踪指令生成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目标开户信息,生成跟踪记录指令;

30、跟踪记录模块,用于按照所述跟踪记录指令,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能源使用跟踪记录,得到跟踪记录数据。

31、作为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进一步的限定,所述使用异常判断单元具体包括:

32、数据导入模块,用于将所述跟踪记录数据导入所述能源使用模型;

33、结果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能源使用模型输出的输出结果;

34、异常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输出结果,判断是否具有使用异常。

35、作为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进一步的限定,所述异常协同处理单元具体包括:

36、协同信息确定模块,用于在具有使用异常时,根据所述目标开户信息,确定多个协同开户信息;

37、协同能源监测模块,用于根据多个所述协同开户信息,进行协同能源监测,生成协同监测数据;

38、协同人员选择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协同监测数据,选择协同居家人员;

39、协同反馈处理模块,用于向所述协同居家人员发送协同监测请求,并接收协同反馈结果,进行对应的协同处理。

40、作为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进一步的限定,所述协同反馈处理模块具体包括:

41、请求发送子模块,用于向所述协同居家人员发送协同监测请求;

42、反馈接收子模块,用于接收所述协同居家人员发送的协同反馈结果;

43、反馈处理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协同反馈结果,判断目标独居老人是否处于异常状态;

44、异常报警子模块,用于在目标独居老人处于异常状态时,进行异常报警。

4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46、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包括:监测申请处理单元;能源初始化记录单元;使用模型构建单元;使用跟踪记录单元;使用异常判断单元;异常协同处理单元,用于在具有使用异常时,进行协同能源监测,并进行协同处理。能够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能源使用初始化记录,构建能源使用模型,进而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能源使用跟踪记录,通过能源使用模型,判断是否具有使用异常,在具有使用异常时,进行协同能源监测,获取协同反馈结果,并进行对应的协同处理,从而实现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对于独居老人的生活情况进行监测,有效发挥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的作用。



技术特征:

1.一种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监测申请处理单元、能源初始化记录单元、使用模型构建单元、使用跟踪记录单元、使用异常判断单元和异常协同处理单元,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测申请处理单元具体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条件验证模块具体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初始化记录单元具体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模型构建单元具体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跟踪记录单元具体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异常判断单元具体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常协同处理单元具体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协同反馈处理模块具体包括:


技术总结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能源大数据领域,具体公开了一种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系统,包括:监测申请处理单元;能源初始化记录单元;使用模型构建单元;使用跟踪记录单元;使用异常判断单元;异常协同处理单元,用于在具有使用异常时,进行协同能源监测,并进行协同处理。能够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能源使用初始化记录,构建能源使用模型,进而对目标独居老人进行能源使用跟踪记录,通过能源使用模型,判断是否具有使用异常,在具有使用异常时,进行协同能源监测,获取协同反馈结果,并进行对应的协同处理,从而实现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对于独居老人的生活情况进行监测,有效发挥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的作用。

技术研发人员:李卫国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上海知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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