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和方法_4

文档序号:8487452阅读:来源:国知局
每个权利要求本身都作为本发明的单独实施例。
[0078]本领域那些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可以对实施例中的设备中的模块进行自适应性地改变并且把它们设置在与该实施例不同的一个或多个设备中。可以把实施例中的模块或单元或组件组合成一个模块或单元或组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们分成多个子模块或子单元或子组件。除了这样的特征和/或过程或者单元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采用任何组合对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所有特征以及如此公开的任何方法或者设备的所有过程或单元进行组合。除非另外明确陈述,本说明书(包括伴随的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每个特征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征来代替。
[0079]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尽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实施例包括其它实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实施例的特征的组合意味着处于本发明的范围之内并且形成不同的实施例。例如,在下面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要求保护的实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组合方式来使用。
[0080]本发明的各个部件实施例可以以硬件实现,或者以在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上运行的软件模块实现,或者以它们的组合实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实践中使用微处理器或者数字信号处理器(DSP )来实现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中的一些或者全部部件的一些或者全部功能。本发明还可以实现为用于执行这里所描述的方法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设备或者装置程序(例如,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程序产品)。这样的实现本发明的程序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或者可以具有一个或者多个信号的形式。这样的信号可以从因特网网站上下载得到,或者在载体信号上提供,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
[0081]应该注意的是上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说明而不是对本发明进行限制,并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的情况下可设计出替换实施例。在权利要求中,不应将位于括号之间的任何参考符号构造成对权利要求的限制。单词“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权利要求中的元件或步骤。位于元件之前的单词“一”或“一个”不排除存在多个这样的元件。本发明可以借助于包括有若干不同元件的硬件以及借助于适当编程的计算机来实现。在列举了若干装置的单元权利要求中,这些装置中的若干个可以是通过同一个硬件项来具体体现。单词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顺序。可将这些单词解释为名称。
[0082]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通过对头戴式智能设备设置在人体承重部位的压力信息的监测,并根据监测到的压力信息判断该头戴式智能设备所检测到的人眼动作信息是否有效,并在判断结果为是的情况下,执行该人眼动作所代表的操作指令,从而实现了对头戴式智能设备所接收到的操作指令信息的有效性进行判断。
[0083]以上,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动作感应模块,用于感应人眼的动作;压力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头戴式智能设备设置在人体上承重部位的压力信息;动作有效性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压力信息判断所述动作的有效性,其中,所述动作感应模块,压力信息获取模块均设置在所述头戴式智能设备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力信息获取模块获取一定时间或至少两次的人眼的动作之间的压力信息,当所述的压力信息或压力信息的变化差值在对应的所设定的阈值范围之内时,确定动作有效,并执行该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压力信息获取模块至少包括一压力传感器,所述的压力传感器设置在头戴式智能设备的支架上与人体头部或面部接触的部分以获取压力信息; 优选地,所述压力传感器设置在所述支架的鼻托或者与耳托接近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压力信息获取模块还包括一将获得的压力模拟信号信息转换为数字信号的转换器。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作有效性判断模块包括信号处理模块和比较模块,信号处理模块分析预先获取的一预定时间段内的压力信息转化成的电信号平均值,并计算实时压力信息值与所述平均值之间的差值,所述的比较模块将所述差值与预设的允许变化差值进行比较,在允许的变化差值之内认定为动作有效。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作有效性判断模块设置在所述头戴式智能设备上。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动作有效性判断模块设置在独立于所述头戴式智能设备的处理单元上,并与所述头戴式智能设备之间通讯连接。
8.一种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感应人眼的动作信息,所述动作信息与所述头戴式智能设备的操纵指令以预定规则相对应,用于操纵所述头戴式智能设备; 获取头戴式智能设备设置在人体上承重部位的压力信息; 根据所述压力信息判断所述动作信息的有效性。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力信息包括一定时间或至少两次的人眼的动作之间的压力信息,当所述的压力信息或压力信息的变化差值在对应的所设定的阈值范围之内时,确定动作有效,并执行该动作。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压力信息判断所述动作信息的有效性包括: 分析预先获取的一预定时间段内的压力信息转化成的电信号平均值,并计算实时压力信息值与所述平均值之间的差值; 将所述差值与预设的允许变化差值进行比较,在允许的变化差值之内认定为动作有效。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判断头戴式智能设备操作有效性的装置和方法,其中,该方法包括动作感应模块,用于感应人眼的动作;压力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头戴式智能设备设置在人体上承重部位的压力信息;动作有效性判断模块,用于根据压力信息判断动作的有效性,其中,动作感应模块,压力信息获取模块均设置在头戴式智能设备上。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通过对头戴式智能设备设置在人体承重部位的压力信息的监测,并根据监测到的压力信息与设定的阈值范围的比较结果,可以判断该头戴式智能设备所检测到的人眼动作信息是否有效。
【IPC分类】G06F3-01, G02B27-01
【公开号】CN104808781
【申请号】CN201410036752
【发明人】不公告发明人
【申请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7月29日
【申请日】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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