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高速公路车辆超速摄像监控系统兼顾刷银行卡缴费的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1520749阅读:325来源:国知局

分案申请

原案申请号“2012102055921”原案申请日“2012年6月13日”原案发明名称“利用高速公路车辆超速摄像监控系统兼顾借用车主手机实施万无一失自动计费的方法之三”

本发明涉及公路自动计费的监控方法,尤其涉及了利用高速公路车辆超速摄像监控系统兼顾借用车主手机实施自动计费的刷银行卡缴费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凡是使用高速公路的车辆都要缴纳使用费,收费的控制办法是: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处时需要领取准入卡片,车辆离开出口处时又要交出上述准入卡片并依此计算出使用该高速公路行驶里程的一种现场缴费的方法。

为此,经常发生: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处需要排队领取上述准入卡片,在出口处还要排队交出上述准入卡片并缴纳高速公路使用费——在高速公路入口处与出口处均给车辆司机造成了需要排队等候的麻烦,即在上述高速公路入口处与出口处两个部位形成了车辆行驶非常低速的不理想状况。

现在,已经提出了不少可供选择的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举措,例如:其中之一的etc快速自动收费实验方法已经在部分高速公路段展开,该方法的不足在于:实施时需要主管部门(为主)与车主(为辅)双方都要增加相关配套的设施才能够展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之目的:

提出一种凭借现有的硬件设施就基本上能够解决问题的自动计费监控系统的实验方法,供有关部门参考。

本发明的关键在于:

凭借计算机控制的现有设施——在高速公路上捕捉超速行驶车辆的车牌号码的摄像头,让它同时兼顾高速公路上实施自动计费监控系统的方法。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比较的特点:

一.由于本发明能够实现让由计算机控制的在高速公路上捕捉超速行驶车辆的车牌号码的摄像头监控系统,也能够兼顾完成高速公路上实施自动计费的监控系统(方法)创造了条件,即实现了“一物两用”,为节约设备投资创造了条件;

二.由于实施本发明时作为使用方的车主无需增加任何购买附加配套设施的支出,这就为使得人们乐意接受自动计费系统创造了条件。

附图说明

图1示意了借助于现有超速监控摄像头来兼顾实施高速公路自动计费的有效布局原理。

1:高速公路;2:进支路;3:进口处;4:出支路:5:出口处;a:地点(城市)的左超速监控摄像头;b:地点(城市)的右超速监控摄像头;c:设置在两个地点(城市)之间的第三个及以上的超速监控摄像头(与本发明的自动收费监控方法无关);p:任何一个由出入口形成的地点(城市);p1:第一个地点(城市);pn:第n个地点(城市);w:车辆内的车主所使用的手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实现本发明目的,拟采用以下的技术(以图1为例来说明问题):

a.在高速公路1上,位于与进口处3相连的进支路2或位于与出口处5相连的出支路4的岔口的两侧均设置了相邻的与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联网且一直处于开启状态的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与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

其特征在于,在硬件系统的基础上,计费监控系统按照如下的方法建立:

b.公路管理处建立了与移动通信联网的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并将领取了驾照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车主使用的手机w号码与车主的银行卡卡号输进上述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

c.当车辆接近进口处3时,车主必须及时通过自己的手机w向公路管理处首先及时发出请求准许进入高速公路1的短信,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即刻会第一次核实发出短信的手机w是否属于上述已经登记在册的手机w号码,如果是肯定的,则:当车辆行驶到进口处3前面时,进口处3的栏杆就会竖起准许车辆通过,即准许车辆进入高速公路1;否则,车辆的车主将会受到包括警车追捕或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在内的惩罚性追究;

d.当车辆通过进口处3并经过第一个地点(城市)p1进入高速公路1之后,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就不会摄取到车辆的车牌号码,而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必然会第一次摄取到该车辆的车牌号码,这样确定该车辆是由左往右在高速公路1上行驶的,而且就此记录下车辆是从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与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之间的第一个地点(城市)p1进入到高速公路1的,即该车辆在高速公路1上的起始点位置也就此确定了,与此同时,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就会第二次核实车辆的车牌号码与车主的手机w号码两者是否是同一部车辆使用并已经登记在册的,如果是肯定的,则:允许车辆继续在高速公路1上行驶;否则,车辆的车主将会受到警车追捕或包括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在内的惩罚性追究;

e.当车辆通过第n个地点(城市)pn再经过出口处5驶离高速公路1之前,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就不会再摄取到该车辆的车牌号码,而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必然会最后一次摄取到该车辆的车牌号码,就此记录下车辆是从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与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之间的第n个地点(城市)pn出去并经过出口处5驶离高速公路1的,即该车辆在高速公路1上的终点位置也就确定了;与此同时,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就会第三次核实车辆的车牌号码与车主的手机w号码两者是否是同一部车辆使用并已经登记在册的,如果是肯定的,则:允许车辆驶离高速公路1;否则,车辆的车主将会受到追捕或包括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在内的惩罚性追究;

f.最后,公路管理处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根据上述第一个地点(城市)p1与上述第n个地点(城市)pn两个地点(城市)之间的行驶里程来计算出应该缴纳的费用,并直接通过银行卡提取钱款。

——所述的追捕在内的惩罚性追究是由高速公路1上的专职警车负责对违规闯入高速公路1的车辆执行的;例如:上述车主的手机w号码或/和车辆的车牌号码在上述公路管理处建立的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的数据库中没有,或者对不上号(例如:手机w号码与车牌号码不是配对储存在数据库中的)。

——所述的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在内的惩罚性追究是由公路管理处负责牵线执行的;例如:车辆在第一个地点(城市)p1驶入高速公路1时显露的手机w号码与车牌号码二个数据是正确的,而车辆在第n个地点(城市)pn驶离高速公路1时显露的车牌号码有误(例如:车牌号码自行更换或涂改——将以高速公路1全程的里程倍数予以罚款),或者,车辆的车主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例如:72小时)办理使用高速公路1的足额付款手续。

综上所述,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根据本发明图1中的实例,车辆由左至右在高速公路1上的行驶过程所揭示的事宜是:

若在同一地点(城市)p的两个摄像头中只有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摄取了车辆的车牌号码时,即记录了该车辆进入高速公路1上的起点位置(进入高速公路1的位置);

若在同一地点(城市)p的两个摄像头中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和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都摄取了该车辆的车牌号码时,这样,便可以知道车辆仍未离开高速公路1,继续向前行驶;

若在同一地点(城市)p的两个摄像头中只有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摄取了车辆的车牌号码时,即记录了该车辆在高速公路1上的终点位置(离开高速公路1的位置)。

经过初步调查,一般在任意的两个相邻地点(城市)p之间都设置了多个监控车辆是否超速的摄像头,因此,完全可以为本发明所利用;——若在两个相邻地点(城市)p之间有三个及以上的超速监控摄像头c,则超速监控摄像头c与高速公路1自动计费的监控系统无关,仅仅用于常规的监控车辆是否超速。

若在两个相邻地点(城市)p之间只有一个摄像头,则:该一个位置上的摄像头应该可以在相反的两个方向上同时使用:既可作为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使用,也可以作为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使用。

根据以上的实例分析,高速公路1途径的任何进出口位置所在的地点(城市)p的两侧分别设置的左超速监控摄像头a与右超速监控摄像头b两者,无论它们离开某个地点(城市)p的距离远与近,均不会影响自动计费方法的执行。

不难看出,根据现有的监控车辆是否超速的车牌自动识别软件,再切入进本发明上述的自动计费使用方法的相关软件(属于现有技术),完全可以实现:

既能监控车辆超速的情况,又能兼顾自动计算车辆收费的多少,就此提供了一种在单功能监控系统(监控车辆超速)的前提下进而升级为可供实验的双功能监控系统(既监控车辆超速,又监控车辆收费);——然而,这是在车辆的车主诚实的前提下才能实施的自动计费初级方案;如果遇到不诚实者,例如:在进入高速公路1之前或在高速公路1的途中,车主擅自更换车牌号码,该自动计费初级方案就难以准确地实施。

现在,本发明的方法中又介入了车辆的车主所使用的手机w号码,并规定了必须首先使用该手机w才能让车辆使用高速公路1这一关键的与车牌号码连用配对的防伪要素,只要手机w号码与车牌号码成对地登记入册并储存在公路管理处的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的数据库当中,就能够完成“万无一失”自动计费的功能,任何违规者必将会受到包括警车追捕或罚款甚至吊销驾照在内的惩罚性追究,在这一惩罚性追究威慑氛围的笼罩下,这就为确保本发明的方法能够顺利地执行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经过若干年之后,当人们已经习惯于本发明的方法出入高速公路1时,即可省略掉上述“c”款中所述的进口处3的栏杆以及将警车减少到最少的数量(警车的威慑力量还是需要保持住的),此时的车主就可以如在普通道路上驾车行驶那样地方便地使用高速公路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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