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13953阅读:289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售卖机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



背景技术:

自动售卖机是一种全新的商业零售形式,20世纪70年代自日本和欧美发展起来。它又被称为24小时营业的微型超市,在日本,70%的罐装饮料是通过自动售货机售出的,全球著名饮料商可口可乐公司在全世界就分布有50万台饮料自动售卖机;在中国,自动售卖机1999年开始进人中国市场,如今,在机场、地铁、商场、公园等客流较大的场所,已不难发现自动售卖机的身影。

现有技术中的自动售卖机,特别是售卖贵重物品(比如珠宝首饰)的自动售卖机,通常不具有出货检测部件,经常出现用户付款后并没有珠宝从出货通道流出,导致购物失败,致使用户蒙受经济损失,降低了用户的体验度。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于改进和发展。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自动售卖机不具有出货检测部件而导致购物失败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其中,所述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包括:

中空的箱体,所述箱体包括顶板、底板及设置在所述顶板与底板之间的左侧板、右侧板、后侧板,所述顶板通过左侧板、右侧板及后侧板与底板连接;

所述左侧板前侧连接有用于启闭珠宝自动售卖机的前侧门;

所述前侧门靠近顶板一侧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适配有LED显示屏,所述LED显示屏电连接有电源及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处理器,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的无线通信模块及模式设置模块;

所述前侧门中部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适配有有机玻璃;

所述前侧门靠近底板一侧设置有取货口,所述取货口适配有取货口挡板;

所述顶板与底板之间设置有一隔板,所述隔板上安装有储货机构,所述底板靠近取货口一侧设置有接货机构,所述储货机构与接货机构之间有出货通道,所述出货通道靠近接货机构一端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红外线发射器及红外线接收器,所述红外线发射器及红外线接收器皆与处理器电连接。

优选地,所述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其中,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为GSM 模块、WIFI 模块或蓝牙模块。

优选地,所述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其中,所述前侧门设置有用于拍摄用户脸部的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与处理器电连接,所述处理器还电连接有多个用于补偿脸部亮度的灯管;

所述摄像头采集到的照片传输给处理器,当处理器判断当前用户为未成年人时,所述处理器锁定LED显示屏;当处理器判断当前用户为成年人时,则通过LED显示屏提示用户进入操作界面。

优选地,所述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其中,所述有机玻璃表面粘贴有广告贴纸。

优选地,所述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其中,所述底板下表面设置有多个万向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包括:中空的箱体,所述箱体包括顶板、底板及设置在所述顶板与底板之间的左侧板、右侧板、后侧板,所述顶板通过左侧板、右侧板及后侧板与底板连接;所述左侧板前侧连接有用于启闭珠宝自动售卖机的前侧门;所述前侧门靠近顶板一侧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适配有LED显示屏,所述LED显示屏电连接有电源及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处理器,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的无线通信模块及模式设置模块;所述前侧门中部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适配有有机玻璃;所述前侧门靠近底板一侧设置有取货口,所述取货口适配有取货口挡板;所述顶板与底板之间设置有一隔板,所述隔板上安装有储货机构,所述底板靠近取货口一侧设置有接货机构,所述储货机构与接货机构之间有出货通道,所述出货通道靠近接货机构一端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红外线发射器及红外线接收器,所述红外线发射器及红外线接收器皆与处理器电连接,使得该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只有在红外线发射器及红外线接收器检测到珠宝顺利流出时,处理器向LED显示屏发出购物成功的提示后,LED显示屏才发出付款的请求,保证了用户的购物成功率,提高了用户的体验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较佳实施例的系统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实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较佳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较佳实施例的系统示意图,如图1及图2所示, 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中,所述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包括:中空的箱体100,所述箱体100包括顶板101、底板102及设置在所述顶板101与底板102之间的左侧板103、右侧板104、后侧板,所述顶板101通过左侧板103、右侧板104及后侧板与底板102连接;所述左侧板103前侧连接有用于启闭珠宝自动售卖机的前侧门105;所述前侧门105靠近顶板101一侧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适配有LED显示屏115,所述LED显示屏115电连接有电源(图中未示出)及控制器200,所述控制器200包括处理器201,与所述处理器201电连接的无线通信模块202及模式设置模块203;所述前侧门105中部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适配有有机玻璃125;所述前侧门105靠近底板102一侧设置有取货口,所述取货口适配有取货口挡板135;所述顶板101与底板102之间设置有一隔板(图中未示出),所述隔板上安装有储货机构,所述底板靠近取货口一侧设置有接货机构,所述储货机构与接货机构之间有出货通道,所述出货通道靠近接货机构一端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红外线发射器204及红外线接收器205,所述红外线发射器204及红外线接收器205皆与处理器201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所提供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用来售卖各种珠宝首饰,当用户使用所述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时,当储货机构上的珠宝按照处理器201的指令,从出货通道流出到接货机构时,设置在出货通道靠近接货机构一端的左侧的红外线发射器204能够检测到珠宝经过,当出货通道靠近接货机构一端另一侧的红外线发射器204接收到该检测信号时,说明该珠宝已经从储货机构流出,从而有效的避免了用户支付了货款没有珠宝而造成的损失,保证用户的利益。

当用户进入操作界面后可以通过设置在前侧门105的LED显示屏115来选择并查看所选珠宝首饰,同时,用户还可以选择不同的珠宝首饰搭配在一起,当用户选择好珠宝首饰后,可以通过手机扫描LED屏幕上的二维码来支付货款,通过该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能够快速的购买到自己心仪的珠宝首饰,提升了用户的体验度。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较佳实施中,所述前侧门105设置有用于拍摄用户脸部的摄像头(图中未示出),所述摄像头与处理器201电连接,所述处理器201还电连接有多个用于补偿脸部亮度的灯管(图中未示出);所述摄像头采集到的照片传输给处理器201,当处理器201判断当前用户为未成年人时,所述处理器201锁定LED显示屏115;当处理器201判断当前用户为成年人时,则通过LED显示屏115提示用户进入操作界面。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较佳实施中,所述无线通信模块202为GSM 模块、WIFI 模块或蓝牙模块。

当然,在当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没有人使用时,通过LED屏幕可以播放各种广告或者各种指路信息等。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较佳实施中,所述有机玻璃125表面粘贴有广告贴纸。

具体实施时,所述箱体100内靠近有机玻璃125一侧设置有多个用于照亮广告贴纸的LED灯。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较佳实施中,所述底板101下表面设置有多个万向轮。

具体实施时,当需要搬运该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时,当在底板101下表面设置有多个万向轮时,通过这些万向轮可以方便快速的搬运该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包括:中空的箱体,所述箱体包括顶板、底板及设置在所述顶板与底板之间的左侧板、右侧板、后侧板,所述顶板通过左侧板、右侧板及后侧板与底板连接;所述左侧板前侧连接有用于启闭珠宝自动售卖机的前侧门;所述前侧门靠近顶板一侧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适配有LED显示屏,所述LED显示屏电连接有电源及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处理器,与所述处理器电连接的无线通信模块及模式设置模块;所述前侧门中部设置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适配有有机玻璃;所述前侧门靠近底板一侧设置有取货口,所述取货口适配有取货口挡板;所述顶板与底板之间设置有一隔板,所述隔板上安装有储货机构,所述底板靠近取货口一侧设置有接货机构,所述储货机构与接货机构之间有出货通道,所述出货通道靠近接货机构一端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红外线发射器及红外线接收器,所述红外线发射器及红外线接收器皆与处理器电连接,使得该具有红外检测部件的珠宝自动售卖机只有在红外线发射器及红外线接收器检测到珠宝顺利流出时,处理器向LED显示屏发出购物成功的提示后,LED显示屏才发出付款的请求,保证了用户的购物成功率,提高了用户的体验度。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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