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报警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94841阅读:2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话报警控制电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家庭、办公及经营场所、财物室、仓库等防盗窃装置的一种电 话报警控制电路。
背景技术
防止公共或私有财物被盗窃,是每个单位、企业和家庭重点防范的问题之 一。当前,各种防盗门、防盗锁、防盗闸、防盗网以及防盗报警器、电视监视
器等防盗装置已普遍应用,但它们仍存在一些不足①盗窃分子釆用一些专用 工具可能破坏防盗门、锁、闸、网,致使财物被洗劫,给集体和家庭造成危害 或损失。②报警器和监视器不可能实现将盗窃分子现场抓获的最终目的。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类似技术的不足,本发明利用电信、移动网络和有触点低压电器 构成的电话报警控制电路,当盗窃嫌疑人进行行窃时,控制电路及时、自动、 重复的通过固定电话接通主人通讯器材(如手机等),主人便可迅速赶往现场 (离现场近时)或向有关部门报警(离现场远时)擒拿小偷,有效保障了人、 财、物的安全。
本发明由2个中间继电器、4个时间继电器、l个钥匙按钮、若干个微动开 关(每扇门和窗各一个)、1个熔断器和1部电话机构成,继电器、时间继电器 和熔断器固定在一底板上,微动开关设置在每扇门和窗的隐蔽处。
本发明的优点是①防盗效果好,安全可靠,尤其是能生擒盗贼。目前, 申请人:已2次现场擒贼,保护了家庭安全。②充分利用电信、移动网络,报警 及时、准确,且现场的电话机不发出声响。③成本低,投产快,有一定的推广 应用价值。


图1为本发明电器控制原理图。图中,Jl、 J2为中间继电器,SJ1、 SJ2、 SJ3、 SJ4为时间继电器,RL为熔断器。
图2为本发明控制电路与电话机免提键K1的接线图。
图3为本发明控制电路与电话机重拨键K2的接线图。
图4为本发明控制电路与电话机扬声器Y的接线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现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内容特别是工作原理进行详细描述。
一、 初始状态
1、 出门前,先将主人的手机号储存在电话机内;
2、 接通本发明控制电路电源;
3、 仔细检查门、窗是否有效关闭,即微动开关XK1、 XK2……XKN是否
处于常开状态;
4、 用钥匙将钥匙按钮KO旋转到闭合位置。
二、 防窃过程(假定窃贼从安装有微动开关XK1的窗户处入室)
1、 XK1闭合,Jl、 J2和SJ1的线圈带电而工作。此时若窃贼将XK1断开 (即将其窗户关闭),但由于J2-4常开触点闭合的自锁功能,仍能保证Jl、 J2
和SJ1正常带电工作。
2、 J2-l和J2-2自动替代电话机免提键K1工作。
3、 l秒钟后,SJl-2延时断开,Jl失电,Jl-l断开且自动替代电话机重拨键 K2工作,向主人手机发出报警信息。
4、 SJ1-1断开,电话机在静音状态下正常拨打主人的手机号。
5、 主人收到报警电话并接通后无对话声,证明现场已出事,便可立即釆取 相应措施对付。
三、 重复报警(主人手机正通话,首发报警信号未收到时)
1、 40秒钟后,SJ2-2延时断开,Jl、 J2和SJ1失电,各相应触点复位;同 时,SJ2-3延时闭合,SJ3工作且由SJ3-1自锁。
2、 4秒钟后,SJ3-2延时断开,SJ2失电,SJ2-2闭合,SJ3-3延时闭合,SJ4 工作且由SJ4-1自锁,SJ4-2闭合,Jl、 J2、 SJ1和SJ2又工作,再次向主人的手 机发送报警信号。
3、 2秒钟后,SJ4-3延时断开,SJ3和SJ4失电,各触点复位。
4、 依照上述工作过程,控制电路自动、重复向主人手机发出报警信号。
权利要求
1、一种电话报警控制电路,包括电话机、钥匙按钮、中间继电器、时间继电器、微动开关和熔断器,其特征是①它由1部电话机、1个钥匙按钮(K0)、2个中间继电器(J1、J2)、4个时间继电器(SJ1、SJ2、SJ3、SJ4)、若干个微动开关(XK1......XKN)和1个熔断器(RL)构成;②中间继电器、时间继电器和熔断器固定在一底板上;③每个微动开关固定在每扇门、窗的隐蔽处;④J2的2个常开触点J2-1、J2-2与电话机免提键K1相连;⑤J1的常开触点J1-1与电话机重拨键K2相连;⑥SJ1的常闭触点SJ1-1与电话机扬声器Y相连。
2、 根据权利要求l所述的一种电话报警控制电路,其特征是SJ1的延时时 间为l秒钟,SJ2的为40秒钟,SJ3的为4秒钟,SJ4的为2秒钟。
全文摘要
一种由电话机、钥匙按钮、中间继电器、时间继电器、微动开关等构成的电话报警控制电路,克服了现有各种防盗门、锁、闸、网易破坏、报警器和电视监视器不能现场擒贼的不足,充分利用电信移动网络,当现场被窃时由电话机及时、重复、无声向主人手机发出报警信号,能生擒窃贼,防盗效果好,成本低,具有一定推广价值和良好社会效益。
文档编号G08B25/08GK101101692SQ200710035259
公开日2008年1月9日 申请日期2007年6月30日 优先权日2007年6月30日
发明者李大洪 申请人:李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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