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侵入触发装置及安防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96839发布日期:2018-11-02 21:07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防侵入触发装置及安防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测设备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防侵入触发装置及安防系统。



背景技术:

各地政府在建设平安城市和智慧城市的大背景下,大量运用物联网技术以及摄像头、红外对射、电子围栏等监控产品。

物联网技术和各种监控产品已为城市地面设施构建了完善的安防体系。但是,地下管道体系,包括电缆沟、燃气管道、给排水系统,却一直存在技术、产品和应用的多重空白。以电缆沟为例,近年来持续不断的电缆盗窃行为,不仅给城市带来经济损失,更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目前的电缆沟安防设备是在电缆沟井盖上设置防盗装置。然而,这种井盖防盗装置需安装于每个井盖上,费用高;且,需长期供电,受气候影响大,使用寿命短,从而,具有成本较高的技术问题。

针对传统的井盖防盗装置成本较高的技术问题,现有技术中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侵入触发装置及安防系统,以缓解传统的井盖防盗装置成本较高的技术问题。

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防侵入触发装置,包括:振动光缆和连接设备,其中,

所述振动光缆铺设在被监测电缆沟内;

所述连接设备连接所述振动光缆和盖板,其中,所述盖板为盖设所述被监测电缆沟开口的盖板。

结合第一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连接设备包括连接杆和弹簧,其中,

所述弹簧和所述振动光缆连接;

所述连接杆不可变形,且所述连接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弹簧和所述盖板连接。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连接杆为铁杆。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振动光缆穿设在所述弹簧内。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振动光缆环绕在所述弹簧上。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防侵入触发装置还包括固定装置,其中,

所述固定装置不可变形;

所述固定装置固定在所述被监测电缆沟的井壁上,且所述固定装置和所述连接杆活动连接,以使所述连接杆保持竖立。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第一方面的第六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其中,所述固定装置包括套环,其中,

所述套环和所述被监测电缆沟的井壁固定连接;

所述连接杆穿设在所述套环内。

第二方面,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安防系统,包括接收设备和第一方面所述的防侵入触发装置,其中,

所述接收设备和所述防侵入触发装置中的振动光缆连接,以接收所述振动光缆发出的传感信号,并根据所述传感信号触发入侵警示信号。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带来了以下有益效果:

该防侵入触发装置包括:振动光缆和连接设备,其中,振动光缆铺设在被监测电缆沟内;连接设备连接振动光缆和盖板,其中,盖板为盖设被监测电缆沟开口的盖板。

该触发装置无需供电,抗干扰,无需长期维护,不受风雨气温等气候影响,使用一根振动光缆即可在长距离被监测电缆沟的盖板被掀起时触发入侵警示信号,成本较低,缓解了传统的井盖防盗装置成本较高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在说明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被监测电缆沟的盖板盖合时,防侵入触发装置的使用情境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被监测电缆沟的盖板掀开后,防侵入触发装置的使用情境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固定装置的使用情境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安防系统的结构框图。

图标:1-振动光缆;2-弹簧;3-铁杆;4-套环;5-井壁;6-盖板;7-被监测电缆沟。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目前的电缆沟安防设备是在电缆沟井盖上设置防盗装置。然而,这种井盖防盗装置需安装于每个井盖上,费用高;且,需长期供电,受气候影响大,使用寿命短,从而,具有成本较高的技术问题。基于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防侵入触发装置及安防系统,以缓解传统的井盖防盗装置成本较高的技术问题。

实施例一

图1和图2所示为防侵入触发装置的使用情境图。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防侵入触发装置,包括:振动光缆1和连接设备,其中,

振动光缆1铺设在被监测电缆沟7内;

连接设备连接振动光缆1和盖板6,其中,盖板6为盖设被监测电缆沟7开口的盖板。

具体地,振动光缆的工作原理为:振动光缆包括光纤,发射激光器发出直流单色光波,光波通过光纤耦合器分别沿正向和反向耦合进入两芯传感的光纤,形成正,反向环路马赫-泽德干涉光信号;当光纤受到沿线外界振动干扰后,光波在光纤传输中相位发生变化,形成基于双环马赫-泽德干涉的光信号相位调制传感信号,传感信号被接收设备接收。而接收设备包括光纤耦合器、光环行器和光电探测器,传感信号通过光纤耦合器和光环行器传送至光电探测器,光电探测器检测传感信号中干涉光信号的光强变化,实现振动报警。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振动光缆1在符合G652/G655/G657标准的情况下,具有更加的振动监测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盖板6被掀动后,鉴于连接设备将振动光缆1和盖板6连接,从而振动光缆1也发生振动,从而触发入侵警示信号。该触发装置无需供电,抗干扰,无需长期维护,不受风雨气温等气候影响,使用一根振动光缆1即可在长距离被监测电缆沟7的盖板6被掀起时触发入侵警示信号,成本较低,缓解了传统的井盖防盗装置成本较高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连接设备包括连接杆和弹簧2,其中,

弹簧2和振动光缆1连接;

连接杆不可变形,且连接杆的两端分别与弹簧2和盖板6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连接杆和弹簧2实现了振动光缆1和盖板6的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另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连接杆为铁杆3,铁杆3不可变形。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另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参照图1和图2,振动光缆1穿设在弹簧2内,以实现弹簧2和振动光缆1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另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振动光缆1环绕在弹簧2上,以实现弹簧2和振动光缆1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另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防侵入触发装置还包括固定装置,其中,

固定装置不可变形;

固定装置固定在被监测电缆沟7的井壁5上,且固定装置和连接杆活动连接,以使连接杆保持竖立。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固定装置和连接杆活动连接使连接杆保持竖立,盖板6被掀动后,连接杆在竖直方向上移动,振动光纤在竖直这一个方向上有更大的晃动,使得对振动光纤的振动监测更加灵敏。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另一个可选实施方式中,如图3所示,固定装置包括套环4,其中,

套环4和被监测电缆沟的井壁5固定连接;

连接杆穿设在套环4内。

具体地,套环4可以是由环和柄焊接而成的,柄和被监测电缆沟的井壁5固定连接,环内穿插连接杆;套环4还可以是螺钉或挂钩,螺钉或挂钩的一端插入或固定到井壁5上,螺钉或挂钩的另一端和连接杆活动连接,以使连接杆保持竖立。

实施例二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安防系统,如图4所示,包括接收设备和实施例一的防侵入触发装置,其中,

接收设备和防侵入触发装置中的振动光缆连接,以接收振动光缆发出的传感信号,并根据传感信号触发入侵警示信号。

具体地,安防系统包括接收设备和防侵入触发装置,防侵入触发装置中的振动光缆在因盖板被掀起而振动时,振动光缆发出的传感信号携带振动光缆的振动信息,解析传感信号,并在传感信号表示振动光缆振动的情况下,触发入侵警示信号生成。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触发装置无需供电,抗干扰,无需长期维护,不受风雨气温等气候影响,使用一根振动光缆即可在长距离被监测电缆沟的盖板被掀起时触发入侵警示信号,成本较低,缓解了传统的井盖防盗装置成本较高的技术问题。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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