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干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9665阅读:22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干燥装置,具体涉及一种电缆干燥装置。



背景技术:

电缆加工过程中,为了冷却挤护套后的电缆,大多采用在挤出机头后用浸入水槽的办法来降低电缆温度和固化护套料,因此电缆出水槽后的表面有较多的水珠留在表面,为防止带出的水损伤火花机,必须将电缆上的水分必须全部去掉,保证电缆的干燥才能进行后续步骤的加工生产及保存。目前,现有的电缆干燥都选用吹干或烘干的方法,但吹干工艺存在干燥效率低的缺点,而烘干则有可能会损坏绝缘层;因此需要一种更加行之有效的干燥效率高、能够将电缆上的水分完全除尽的干燥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缆干燥装置,以解决上述问题提到的电缆干燥效率低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缆干燥装置,其包括干燥箱和设置在干燥箱内的主动轮、从动轮和甩水轮;甩水轮设置在主动轮与从动轮之间,并位于主动轮和从动轮的下方;甩水轮与主动轮和从动轮之间均设有一线管,干燥箱内设置有挡水板,甩水轮位于干燥箱底部与挡水板组合形成的脱水腔内;干燥箱上临近从动轮的一侧设有导向槽,临近主动轮的一侧设置有出线口,主动轮的转速与甩水轮的转速相同。

进一步地,干燥箱的底部设有一集液口。

进一步地,集液口连接有一排水管。

进一步地,主动轮和从动轮位于同一水平线上。

进一步地,主动轮和从动轮均位于脱水腔的上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该电缆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箱和设置在干燥箱内的主动轮、从动轮和甩水轮,通过甩水轮对电缆进行甩水;在具体实施中,可调节主动轮与甩水轮的转速,使电缆上残留的水分被完全甩脱离电缆。

该电缆干燥装置的甩水轮与主动轮和从动轮之间均设有一线管,通过线管对电缆进行了限定,防止其出来崩弹的现象;同时,通过线管将电缆套住,避免了经甩水轮甩出的水又沾附在电缆上的现象。

该电缆干燥装置的甩水轮位于干燥箱底部与挡水板组合形成的脱水腔内,在具体实施中,挡水板的设置将经甩水轮甩出的水阻挡在脱水腔内,防止液体溅出。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电缆干燥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干燥箱;2、导向槽;3、出线口;4、从动轮;5、甩水轮;6、主动轮;7、线管;8、脱水腔;9、挡水板;10、集液口;11、排水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该电缆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箱1和设置在干燥箱1内的主动轮6、从动轮4和甩水轮5,通过甩水轮5对电缆进行甩水;在具体实施中,可将电缆缠绕甩水轮5一圈或两圈,在保证电缆不打结的基础上,保证甩水工作地高效。

该电缆干燥装置的甩水轮5设置在主动轮6与从动轮4之间,并位于主动轮6和从动轮4的下方,且甩水轮5与主动轮6和从动轮4之间均设有一线管7,在具体实施中,电缆经从动轮4穿过线管7缠绕在甩水轮5上进行甩水,接着经线管7连接至主动轮6上,在具体实施中,通过线管7对电缆进行了限定,防止其出来崩弹的现象;同时,通过线管7将电缆套住,避免了经甩水轮5甩出的水又沾附在电缆上的现象。

该电缆干燥装置的干燥箱1上临近从动轮4的一侧设有导向槽2,方便待干燥的电缆通过并起到导向作用,临近主动轮6的一侧设置有出线口3;该电缆干燥装置的主动轮6和从动轮4位于同一水平线上,且主动轮6的转速与甩水轮5的转速相同,保证甩水工作正常有效地进行;在具体实施中,可通过电缆上水分的多少,调节主动轮6与甩水轮5的转速,使电缆上残留的水分被完全甩脱离电缆;同时,导向槽2可略斜置,方便滞留在导向槽2内的水分落下。

该电缆干燥装置的干燥箱1内设置有挡水板9,且甩水轮5位于干燥箱1底部与挡水板9组合形成的脱水腔8内;在具体实施中,挡水板9的设置将经甩水轮5甩出的水阻挡在脱水腔8内,防止液体溅出;同时,主动轮6和从动轮4均位于脱水腔8的上方,防止经脱水轮甩出的水飞溅至主动轮6或从动轮4上。

如图1所示,该电缆干燥装置的干燥箱1的底部设有一集液口10,集液口10连接有一排水管11;在具体实施中,通过集液口10对经甩水轮5甩出的水进行收集,再流入排水管11中,方便回收利用,可作为电缆冷却液循环使用,节约了水资源。

综上所述,该电缆干燥装置有效地解决了电缆干燥效率低的问题,且能够将电缆上的水分完全除尽,同时,对经甩水轮5甩出的水进行了回收利用,节约了水资源。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使显而易见的,本文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他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性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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