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卡托、壳体、弹出机构;
所述壳体具有插卡口和通用串行接口USB口;
所述卡托安装在所述壳体内,且位于所述插卡口;
所述弹出机构包括触发单元和推动单元;
所述弹出机构安装在所述壳体内,且所述触发单元的位置对应于所述通用串行接口USB口;
其中,所述触发单元被触发时,所述推动单元推动所述卡托弹出所述插卡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出机构为铰接于所述壳体的拨杆,所述拨杆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
所述第一端为所述推动单元;
所述第二端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一端对所述卡托施力,推动所述卡托弹出所述插卡口。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拨杆上设有第一固定结构,所述第一固定结构位于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之间;
所述壳体设有与所述第一固定结构相匹配的第二固定结构;
所述第一固定结构固定于所述第二固定结构;
其中,所述第二端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绕所述第一固定结构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端形成所述触发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还包括电路板,所述触发单元包括电磁铁;
所述拨杆的第二端具有用于被所述电磁铁吸合的金属部;
所述电路板上引出中断接触点,所述中断接触点形成所述触发单元的一部分;
其中,所述中断接触点在卡针的作用下被触发,所述电磁铁得电吸合所述金属部,所述第一端对所述卡托的端部施力,推动卡托弹出所述插卡口。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托包括:卡托头和用于承载识别卡或存储卡的承载部,所述卡托头与承载部之间设有限位挡墙;
所述拨杆的第一端对应于所述限位挡墙;
其中,所述第二端受到外力作用时,所述第一端对所述限位挡墙施力,推动所述卡托弹出所述插卡口。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拨杆的第一端位于所述卡托远离所述插卡口的一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单元推动所述卡托弹出时,所述卡托的行程在3mm至4mm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