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63057阅读:194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了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属于汽车天线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在汽车天线的组装过程中,PCB控制板通常固定在底座内,天线杆固定在底座的外壳上,为了保证天线的正常工作,需要将天线杆与PCB控制板连通,用于处理天线杆接收到的各种信号。

原有的结构是采用线束焊接使PCB板和传导螺母相连,起到跟天线杆连通,传导信号的作用,但是这种安装方式比较繁琐,在安装的过程中还需要做焊接处理,而且在安装过程中容易拉扯到焊接的线束,可能会产生线束脱落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通过在原有扁平状密封垫结构的基础上增加此裙边结构可适应多车型顶部不同曲面造型。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包括底板和可固定在所述底板上的外壳,所述底板上还设置有PCB控制板,所述外壳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天线杆的螺纹孔,所述螺纹孔内设置有传导螺母,所述PCB控制板上与所述传导螺母位置相对应的金属弹片,在外壳固定到底板上后,所述金属弹片与所述传导螺母接触导通。

前述的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弹片包括一体成型的U型卡合部、折弯角度为钝角的折弯部、导通接触面,所述折弯部的一端与所述U型卡合部,另一端与所述导通接触面连接。

前述的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卡合部的内侧表面还设置有锥形凸起部。

前述的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弯部与U型卡合部、导通接触面的连接处均为弧形结构。

前述的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PCB控制板上设置有用于卡装所述金属弹片的凹陷部。

前述的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弯部的折弯角度为120°-145°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在PCB控制板上安装一块与其连通的金属弹片,在外壳固定后,传导螺母与金属弹片表面弹压贴合,实现了PCB控制板与天线杆的导通,取代了原有的线束焊接连接,简化了生产工艺并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的未安装外壳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的外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的金属弹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图3所示,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包括底板1和可固定在所述底板1上的外壳2,所述底板1上还设置有PCB控制板3,所述外壳2上设置有用于安装天线杆的螺纹孔,所述螺纹孔内设置有传导螺母5,所述PCB控制板3上与所述传导螺母5位置相对应的金属弹片4,在外壳2固定到底板1上后,所述金属弹片4与所述传导螺母5接触导通。

通过在PCB控制板上安装一块与其连通的金属弹片4,在外壳2固定到底板1上后,传导螺母与金属弹片表面弹压贴合,实现了PCB控制板3与传导螺母5的连通,从而实现其与天线杆的导通,取代了原有的线束焊接连接,简化了生产工艺并提高了产品的可靠性 。

本实施例中的金属弹片4包括一体成型的U型卡合部41、折弯角度为钝角的折弯部42、导通接触面43,所述折弯部42的一端与所述U型卡合部41,另一端与所述导通接触面43连接。利用U型卡合部41卡装到PCB控制板3上,安装简便,且U型卡合部41的内侧表面还设置有锥形凸起部44,不仅能够使金属弹片4与PCB控制板3之间的卡合更加稳固,而且能够有效保证金属弹片4与PCB控制板3之间的导通;利用折弯角度为钝角的折弯部42保证了整个金属弹片4的弹性,在外壳2固定后,金属弹片4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下压力,利用折弯部42的弹性,保证导通接触面43与传导螺母5之间的紧密贴合,保证导通效果。本实施例中,折弯部42的折弯角度为120°-145°之间,能够有效保证金属弹片4的弹性。

所述折弯部42与U型卡合部41、导通接触面43的连接处均为弧形结构,进一步增加了整个金属弹片4的弹性。

所述PCB控制板3上设置有用于卡装所述金属弹片4的凹陷部,保证在金属弹片4固定到PCB控制板3上后,外壳2仍然能够顺利的安装到底板1上,无需重新对外壳结构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便于安装的汽车天线底座,通过在原有扁平状密封垫结构的基础上增加此裙边结构可适应多车型顶部不同曲面造型。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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