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拖车连接器母接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44735发布日期:2018-09-14 23:13阅读:113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拖车连接器,尤其涉及一种新型拖车连接器母接头。



背景技术: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需要用到拖车时,一般会在车头与车厢之间增加拖车连接器。拖车连接器不仅包括机械结构的连接部件,还包括电路连接器。电路连接器可使得车辆于进行倒车、左右转或刹车时,对应的倒车灯、左右转向灯、刹车灯会亮起,从而保证了拖车时的行车安全。七芯插座用于挂车电路连接,接线有统一的国际标准,所用对于各种牵引车和挂车都是通用的。如图1所示,现有的拖车的母接头的结构包括:接头本体1a、端子座2a及上盖3a,所述端子座2a卡接于接头本体1a的内腔中,并在接头本体1a两侧安装螺丝4a,通过拧紧螺丝4a对端子座2a进行定位。组装过程费时费力,且不便于后期的维护保养。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现状,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接线单元与本体一体式结构的连接器母接头。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新型拖车连接器母接头,包括:

一本体,所述本体上端设有一容置槽,在该容置槽侧壁设有一导向滑槽;所述本体下端设有一圆台,所述圆台中部设有接线单元,所述接线单元包括多个接线端子及多个连接端子,所述接线端子与连接端子相互电性导通,所述接线端子插接于圆台,其上端延伸至容置槽内,所述连接端子环形分布于圆台下端,在所述圆台的外壁上设有至少两个定位块;

一底座,所述底座外壁上设有至少两个卡扣,所述底座与本体卡接;

一盖体,所述盖体与本体通过转轴铰接,在该铰接处设有扭力弹簧,所述转轴套接于扭力套环内。

进一步的,所述圆台的侧壁上设有环形指示带,便于人们使用,防止接线 错位导致无法正常工作。

进一步的,所述盖体上设有拉手,便于打开盖体,符合人机学。

进一步的,所述盖体上端设有加强筋,提高盖体的结构稳定性。

进一步的,所述盖体下表面设有弹性垫,由于扭力弹簧形变后的弹性势力较大,弹性垫能对盖体与本体接触时进行缓冲。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传统的连接器母接头的本体结构一分为二,形成新的本体及底座,本体与底座之间通过卡扣连接,安装便捷,且便于维护保养;并采用本体与接线单元一体化设计,省去了传统结构下需要对接线单元与本体的配合工序,整体结构稳定性也得到了提升。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适合大规模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拖车连接器母接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拖车连接器母接头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本体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本体的另一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2-3所示,一种新型拖车连接器母接头,包括:一本体1、一底座3及一盖体4。

所述本体1上端设有一容置槽5,在该容置槽5侧壁设有一导向滑槽51;所述本体1下端设有一圆台2,所述圆台2中部设有接线单元21,所述接线单元21包括多个接线端子213及多个连接端子211,所述接线端211子与接线端子213相互电性导通,所述接线端子211插接于圆台2,其上端延伸至容置槽5内,所述连接端子213环形分布于圆台2下端,在各连接端子211之间设有挡 板212,在所述圆台2的外壁上设有至少两个定位块23;

所述底座3外壁上设有至少两个卡扣31,所述底座3与本体1卡接;

所述盖体4与本体1通过转轴铰接,在该铰接处设有扭力弹簧,所述转轴套接于扭力套环内。

为便于人们使用,防止接线错位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所述圆台2的侧壁上设有环形指示带22,在相应的连接端子211下方设置该连接端子211的作用标识。

为便于打开盖体4,更加符合人机学,所述盖体4上设有拉手41。

为提高盖体4的稳定性,所述盖体4上端设有加强筋42。

所述盖体4下表面设有弹性垫43,由于扭力弹簧形变后的弹性势力较大,弹性垫能对盖体4与本体1接触时进行缓冲。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传统的连接器母接头的本体结构一分为二,形成新的本体及底座,本体与底座之间通过卡扣连接,安装便捷,且便于维护保养;并采用本体与接线单元一体化设计,省去了传统结构下需要对接线单元与本体的配合工序,整体结构稳定性也得到了提升。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适合大规模推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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