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弯折的数据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88901阅读:69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弯折的数据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设备配件领域,更具体的涉及一种可弯折的数据线。



背景技术:

数据线已成为人们常备的生活用品之一,目前数据线不但具有将移动设备与电脑连接的功能,还可以连接电源进行充电,例如,授权公告号为CN 204858214 U,名称为一种数据线,包括第一插头、连接头以及至少一个第二插头,所述第一插头与所述连接头通过第一数据线缆电连接,所述连接头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插头可拆卸电连接,或者,所述连接头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插头通过第二数据线缆电连接,所述连接头与所述第二数据线缆的远离所述第二插头的一端可拆卸电连接,而上述实现的技术效果是当第二插头损坏时,可以换掉第二插头,数据线的其他部件还可以继续使用,改善了因第二插头坏掉后整个数据线不能再用的浪费问题,但是上述的数据线还存在一下缺点,由于多个第二插头都是通过第一数据线缆连接第一插头来输送电,由于第一数据线缆和第一插头连接处是会常常被人们在拿进拿出过程中会使第一数据线缆和第一插头连接处弯曲,因为数据线使用频率较高,所以第一数据线缆和第一插头连接处就会折断,耐弯折性比较差,因此使得多个第二插头都无法得到电,导致这个数据线就不能再使用,但除第一数据线缆和第一插头连接处的其他数据线部件还是完好的,这样就存在着浪费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弯折的数据线,以改善上述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弯折的数据线,包括手机插头、数据线缆和USB插头,所述数据线缆分别与手机插头和 USB插头电连接,所述数据线缆外部设置有保护套,所述保护套套接在所述数据线缆上,所述保护套外部设置有绑线圈,所述保护套两端均设置有紧固件,所述紧固件包括第一紧固件和第二紧固件,所述第一紧固件位于所述保护套和所述手机插头之间,所述第二紧固件位于所述保护套和所述USB插头之间,所述USB插头和所述手机插头外部均设置有外壳,由于数据线缆外部设置有保护套,所述保护套套接在所述数据线缆上,该保护套可以使数据线缆在弯曲过程中,防止数据线缆折断,提高了耐弯折性,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存在的浪费的问题,并且保护套外部设置有绑线圈,人们能够用绑线圈把弯曲后的保护套内的数据线缆套住,并且放入到人们口袋里,具有方便携带特点。

所述所述第一紧固件位于第二紧固件左端。

所述USB插头的外壳上设置有凸块。

所述保护套为保护绳缠绕而成,由于保护套为保护绳缠绕而成,这种人们用保护绳缠绕方式得到的保护套能够方便人工安装拆卸。

较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有益技术效果主要体现在:本实用新型通过数据线缆外部设置有保护套,所述保护套套接在所述数据线缆上,该保护套可以使数据线缆在弯曲过程中,防止数据线缆折断,从而解决了现有技术存在的浪费的问题,同时保护套外部设置有绑线圈,人们能够用绑线圈把弯曲后的保护套内的数据线缆套住,并且放入到人们口袋里,具有方便携带特点,并且保护套为保护绳缠绕而成,这种人们用保护绳缠绕方式得到的保护套能够方便人工安装拆卸,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符合市场需求,适合大规模生产。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去掉绑线圈后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手机插头;2-数据线缆;3-USB插头;4-保护套;5-绑线圈;6-紧固件;7-外壳;8-凸块;6-1-第一紧固件;6-2-第二紧固件。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述,以使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更易于理解和掌握。

如图1至图2所示,一种可弯折的数据线,包括手机插头1、数据线缆2和USB插头3,所述数据线缆2分别与手机插头1和 USB插头3电连接,所述数据线缆2外部设置有保护套4,所述保护套4套接在所述数据线缆2上,所述保护套4外部设置有绑线圈5,所述保护套4两端均设置有紧固件6,所述紧固件6包括第一紧固件6-1和第二紧固件6-2,所述第一紧固件6-1位于所述保护套4和所述手机插头1之间,所述第二紧固件6-2位于所述保护套4和所述USB插头3之间,所述USB插头3和所述手机插头1外部均设置有外壳7,所述所述第一紧固件6-1位于第二紧固件6-2左端,所述USB插头3的外壳上7设置有凸块8,所述保护套4为保护绳缠绕而成。

上述中一种可弯折的数据线的使用过程如下:当人们把数据线从口袋里拿出,然后人们手动把手机插头从绑线圈里拿出来后插入到外部手机设备上,同时把USB插头插入到外部电脑设备上,从而使外部手机设备进行充电,充电完成后人们手动把手机插头和USB插头拔出,然后对手机插头和USB插头连接的数据线缆进行弯曲到能够把手机插头放入到绑线圈中,最后把数据线放入到口袋里。

当然,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凡采用等同变换或者等效替换而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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