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电芯的同步夹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26245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电芯的同步夹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化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电芯的同步夹机构。



背景技术:

在镍镉电芯的自动化组装生产时,人工将正负极板预先装入料盒中,隔膜卷装在放卷轴上,螺栓、螺母、垫圈、正负极柱分别放在对应的料盒内。工作时,料盒自动排列螺栓、螺母、垫圈、正负极柱,由六轴机械手放入中转机构和叠片台定位销中;隔膜主动放卷,经过隔膜纠偏、渡轮及张力机构,引入叠片台;叠片台机械手带动隔膜左右反复移动,便于一次吸放极板;六轴机械手预先在叠片台的插销各放入一个垫片,搬运机械手上的真空吸盘分别将正、负极板从正负料盒中取出,经过整形台后,再放叠片台上叠放,叠到设定的层数后再由六轴机械手放入垫片和正负极柱;叠片完成后,由中转同步夹取出成品,再将隔膜切断,放入拧螺母区域,经过气批,加力机构设定的拧紧力拧紧螺母,取出电芯,完成自动组装。由于在夹取过程中,极耳孔位容易跑偏,电芯出现蓬松,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电芯的同步夹机构,采用左、右同步夹系统夹取极耳,防止极耳孔位跑偏,电芯大夹子防止电芯蓬松。同时实现夹取、张开、升降功能,将整个电芯从叠片台中取出,再由后续处理。

一种用于电芯的同步机机构,包括左、右同步夹系统和电芯下压系统,所述左同步夹系统包含左安装体,所述左安装体的前部安装左伺服电机,所述左安装体的左部安装左顶出气缸,所述右同步夹系统包含右安装体,所述右安装体的前部安装右伺服电机,所述右安装体的右部安装右顶出气缸,所述电芯下压系统位于右同步夹系统的下方,所述左同步夹系统下方安装顶出旗杆,所述顶出旗杆右侧安装气爪,所述左、右同步夹系统的中下部安装极耳左同步夹和极耳右同步夹,所述极耳左、右同步夹下方安装极片压平板,所述极片压平板下方安装电芯大夹子。

优选地,所述同步夹机构均通过镀硬铬处理。

优选地,所述左、右同步夹系统分别独立可相对移动。

优选地,所述电芯大夹子与右同步夹系统固定连接。

优选地,所述电芯大夹子数量为二,平行布置。

优选地,所述极片压平板位于两电芯大夹子夹头部位,不与左同步夹系统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克服了以往产品的缺点,采用左、右同步夹系统夹取极耳,防止极耳孔位跑偏,电芯大夹子防止电芯蓬松。同时实现夹取、张开、升降功能。

附图说明

图1和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电芯的同步夹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左顶出气缸;2-左伺服电机;3-左安装体;4-顶出旗杆; 5-气爪;6-右伺服电机;7-右安装体;8-右顶出气缸;9-电芯下压系统;10-极耳左同步夹;11-极耳右同步夹;12-极片压平板;13-电芯大夹子。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只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一种用于电芯的同步机机构,包括左、右同步夹系统和电芯下压系统9,所述左同步夹系统包含左安装体3,所述左安装体3的前部安装左伺服电机2,所述左安装体3的左部安装左顶出气缸1,所述右同步夹系统包含右安装体7,所述右安装体7 的前部安装右伺服电机6,所述右安装体7的右部安装右顶出气缸8,所述电芯下压系统9位于右同步夹系统的下方,所述左同步夹系统下方安装顶出旗杆4,所述顶出旗杆4右侧安装气爪5,所述左、右同步夹系统的中下部安装极耳左同步夹10和极耳右同步夹11,所述极耳左、右同步夹10、11下方安装极片压平板12,所述极片压平板下方12安装电芯大夹子13。

如图1、图2所示,所述同步夹机构均通过镀硬铬处理。所述左、右同步夹系统分别独立可相对移动。所述电芯大夹子13与右同步夹系统固定连接。所述电芯大夹子13数量为二,平行布置。所述极片压平板12位于两电芯大夹子13夹头部位,不与左同步夹系统连接。

在镍镉电芯的自动化组装生产时,人工将正负极板预先装入料盒中,隔膜卷装在放卷轴上,螺栓、螺母、垫圈、正负极柱分别放在对应的料盒内。工作时,料盒自动排列螺栓、螺母、垫圈、正负极柱,由六轴机械手放入中转机构和叠片台定位销中;隔膜主动放卷,经过隔膜纠偏、渡轮及张力机构,引入叠片台;叠片台机械手带动隔膜左右反复移动,便于一次吸放极板;六轴机械手预先在叠片台的插销各放入一个垫片,搬运机械手上的真空吸盘分别将正、负极板从正负料盒中取出,经过整形台后,再放叠片台上叠放,叠到设定的层数后再由六轴机械手放入垫片和正负极柱;叠片完成后,由中转同步夹将整个电芯从叠片台中取出,将电芯放入螺母中转机构中,经过气批、加力机构锁紧螺母后再将电芯取出,放入成品台。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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