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接线的光纤跳线连接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09933发布日期:2018-08-07 11:45阅读:88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通讯相关领域,具体是一种快速接线的光纤跳线连接头。



背景技术:

在光纤传输中,光纤跳线属于无源器件,是构成光纤通信架构最底层,即数据链路层的基本器件之一。光纤跳线通常包括一根光纤线以及连接在光纤线两端的接头组件。最初的光纤跳线只是单纯地用于光传输。随着通信和综合布线的发展,光纤传输的数据链路越来越多,这也导致在同一布线场合光纤跳线的数量急剧增加。

光纤线缆在布置施工时,需要利用锡焊将线缆端头与连接头导体封装,施工量巨大,不仅对工人工作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同时需要有效解决线缆接线操作难、速度慢的问题,从根本上提高跳线操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快速接线的光纤跳线连接头,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快速接线的光纤跳线连接头,包括:连接头本体和位于连接头本体上或下端面的插线部,所述连接头本体上设置若干平行、等距布置的螺纹孔,螺纹孔内设置有螺栓,连接头本体的前端面连接插头,所述插头内设置导体棒;所述插线部与连接头本体固连或一体成型,插线部上设置与螺纹孔等数量、且对应螺纹孔位置布置的插线孔,所述插线孔包括直孔段和斜孔段,所述斜孔段与螺纹孔连通,且斜孔段端部连接至螺纹孔的底端面,螺纹孔的底端面固定设置有导电片,所述导电片与导体棒电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线孔入口位置设置橡胶保护圈,所述橡胶保护圈中心设置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插线部、连接头本体和螺栓均采用塑料注塑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螺纹孔内设置压电柱,所有压电柱均固连在盖板上,压电柱和螺纹孔内壁上设置相对应的楔形凸起或楔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压电柱和盖板采用塑料注塑而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采用插线孔和连接头相互独立的结构形式,以压紧的方式使线缆端头与连接头导电体连接,无需锡焊封装,接线快速,大大提高光纤线缆铺设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向的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快速接线的光纤跳线连接头,包括:连接头本体3和位于连接头本体3上或下端面的插线部1,所述连接头本体3上设置若干平行、等距布置的螺纹孔4,螺纹孔4内设置有螺栓6,连接头本体3的前端面连接插头,所述插头内设置导体棒8;所述插线部1与连接头本体3固连或一体成型,插线部1上设置与螺纹孔等数量、且对应螺纹孔4位置布置的插线孔2,所述插线孔2包括直孔段22和斜孔段21,所述斜孔段21与螺纹孔4连通,且斜孔段21端部连接至螺纹孔4的底端面,螺纹孔4的底端面固定设置有导电片7,所述导电片7与导体棒8电连接,在接线时,将光纤线缆端头从插线孔2内插入,由斜孔段21的引导,线缆端头进入螺纹孔4的底端面位置,随后将螺栓6旋入,利用螺栓6的端部将线缆端头压紧在导电片7上,这样便完成了线缆与接头的连接,快捷方便。

所述插线孔2入口位置设置橡胶保护圈5,所述橡胶保护圈5中心设置通孔,塞紧在插线孔2端口处,线缆从圈内穿过,可防止插线孔2端面对线缆造成磨损。

所述插线部1、连接头本体3和螺栓6均采用塑料注塑而成,这样取代现有的金属连接头结构,不仅降低了质量和制造成本,同时具有绝缘效果,不易发生串电现象。

实施例二,

参阅图3,

一种快速接线的光纤跳线连接头,包括:连接头本体3和位于连接头本体3上或下端面的插线部1,所述连接头本体3上设置若干平行、等距布置的螺纹孔4,所述螺纹孔4内设置压电柱9,所有压电柱9均固连在盖板10上,压电柱9和螺纹孔4内壁上设置相对应的楔形凸起或楔槽11,这样在接线时,可先将所有线缆逐一插入插线孔2内,随后在将盖板10盖上,使压电柱9上的楔形凸起嵌入斜槽11内,同时将所有线缆接上,相比实施例一,无需逐一拧紧螺栓,具有更高的操作效率,本实施例其他结构均与实施例一相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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