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消防安全智能插座,适用于不同家用电器、不同环境下取电和用电的安全监控。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普通插座一般不具备电流监控、自动切断、网络报警等功能,接入普通插座用的电器设备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而现在电气火灾一般是由于电气线路、用电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引起的,当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一旦出现短路、断路、漏电或发热等故障时,普通插座不具备监控、报警和自动切断供电的功能,容易发生火灾,给设备和、人员带来损失。
随着技术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现有技术的普通插座已经不再是一件简单的充电设备,人们对于插座已不再仅仅是于充电、供电等传统需求,更希望时代赋予它全新的使命和安全感。
智能的插座可以远程进行监测和控制,可以计量、控制环境温湿度、可以预警、遥测,可以自动即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智能化插座属于新兴的电气产品,国内至今尚无明确的标准规范及定义,且由于技术发展及用户认知等原因,当前市场上在售的产品较少,质量上参差不齐。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的状况,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具备电流监控、自动切断、自动报警、远程控制等功能的消防安全智能插座。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消防安全智能插座,包括安装在壳体上的电源插座,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复位键、指示灯、无线联网键及设置在壳体内的电路控制模块;
所述电路控制模块包括交直流转换模块、电流传感器、继电器、无线模块、控制器模块;
220V电源线一路穿过所述的电流传感器与继电器连接,所述继电器与电源插座连接,220V电源线另一路通过所述交直流转换模块分别与电流传感器、继电器、无线模块和控制器模块连接,所述控制器模块分别与电流传感器、继电器、无线模块、复位键、指示灯和无线联网键连接;
当接入电源插座的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时,通过电流传感器检测到电流异常信号,控制器模块采集到电流传感器的电流异常信号时,控制继电器切断电源插座的供电,并通过无线模块发送故障信息给用户;
当接入电源插座的电气设备工作正常时,用户可以通过无线模块给控制器模块发出指令,控制器模块控制继电器的开关状态,从而控制电源插座的电源通断。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本消防安全智能插座集电流监控、自动切断和网络报警等功能为一体,具有用电功率大小分级、可监控电器设备安全用电的功能,通过对电器电流常态及变化的监控,一旦设备出现电路短路、断路、漏电和发热等故障时,能及时切断电器电源,并能及时通过无线网络给用户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能避免火灾发生和因火灾发生造成的电器设备损坏和人员的伤亡事故。
本实用新型思路新颖,结构简单,实用性强,适用于不同家用电器、不同环境下取电和用电的安全监控,还可用于多种性质的民用场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电路连接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外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消防安全智能插座,包括安装在壳体1上的电源插座2,还包括复位键3、指示灯4、无线联网键5及设置在壳体1内的电路控制模块。
电路控制模块包括交直流转换模块6、电流传感器7、继电器8、无线模块9、控制器模块10。
220V电源线一路穿过电流传感器7与继电器8连接,继电器8与电源插座2连接,220V电源线另一路通过交直流转换模块6分别与电流传感器7、继电器8、无线模块9和控制器模块10连接,控制器模块10分别与电流传感器7、继电器8、无线模块9、复位键3、指示灯4和无线联网键5连接。
电源插座2插口采用高可靠弹性磷铜插口,能确保电器安全可靠供电和用电。
电源插座2用于给220V的专用电气设备供电;
复位键3当消防安全智能插座自动切断电源后用于手动复位;
指示灯4用于指示消防安全智能插座的工作状态;
无线联网键5用于将消防安全智能插座通过无线与网络设备绑定。
交直流转换模块6用于给电流传感器7、继电器8、无线模块9和控制器模块10提供直流电源;
电流传感器7用于测量接入电源插座2电气设备的工作电流;
继电器8用于切断电源插座2的电源。
无线模块9用于传输用户给控制器模块10发送的控制指令或给用户反馈消防安全智能插座的状态。
控制器模块10用于采集电流传感器7的电流状态,并分别控制继电器8的开关、控制指示灯4的状态、采集复位键3和无线联网键5的状态、接收无线模块9给控制器模块10输入的指令,将采集的状态反馈给无线模块9。
消防安全智能插座具有以下两个功能:
1、当接入电源插座2的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时,通过电流传感器7检测到电流异常信号,控制器模块10采集到电流传感器7的电流异常信号时,控制继电器8切断电源插座2的供电,通过无线模块9发送故障信息给用户。
2、当接入电源插座2的电气设备工作正常时,用户可以通过无线模块9给控制器模块10发出指令,控制器模块10控制继电器8的开关状态,从而控制电源插座2的电源通断。
尽管已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列举,应当理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对上述实施例做出修改或者采用等同的替代方案,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