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石墨烯汽车电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75971发布日期:2019-10-15 17:56阅读:514来源:国知局
一种石墨烯汽车电池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石墨烯汽车电池。



背景技术:

石墨烯(Graphene)是从石墨材料中剥离出来、由碳原子组成的只有一层原子厚度的二维晶体。2004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物理学家安德烈·盖姆和康斯坦丁·诺沃肖洛夫,成功从石墨中分离出石墨烯,证实它可以单独存在,两人也因此共同获得2010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石墨烯既是最薄的材料,也是最强韧的材料,断裂强度比最好的钢材还要高200倍。同时它又有很好的弹性,拉伸幅度能达到自身尺寸的20%。它是目前自然界最薄、强度最高的材料,如果用一块面积1平方米的石墨烯做成吊床,本身重量不足1毫克便可以承受一只一千克的猫。石墨烯目前最有潜力的应用是成为硅的替代品,制造超微型晶体管,用来生产未来的超级计算机。用石墨烯取代硅,计算机处理器的运行速度将会快数百倍。另外,石墨烯几乎是完全透明的,只吸收2.3%的光。另一方面,它非常致密,即使是最小的气体原子(氦原子)也无法穿透。这些特征使得它非常适合作为透明电子产品的原料,如透明的触摸显示屏、发光板和太阳能电池板。石墨烯电池,利用锂离子在石墨烯表面和电极之间快速大量穿梭运动的特性,开发出的一种新能源电池。石墨烯电池在饱和氯化铜溶液中,时间(小时、天数)和产生电压的关系。新型石墨烯电池实验阶段的成功,无疑将成为电池产业的一个新的发展点。电池技术是电动汽车大力推广和发展的最大门槛,而目前的电池产业正处于铅酸电池和传统锂电池发展均遇瓶颈的阶段,石墨烯储能设备的研制成功后,若能批量生产,则将为电池产业乃至电动车产业带来新的变革。

现有的石墨烯汽车电池其防爆能力是一个重要指标,并且现有的石墨烯汽车电池结构复杂,制造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石墨烯汽车电池,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石墨烯汽车电池,包括壳体和芯体,所述芯体安装在壳体内且壳体的内壁开设有若干的呈凸台形状的凸起,芯体与凸起相接触,相邻的凸起之间的壳体上开设有若干的散热孔,所述散热孔的截面呈倒置的V型形状,所述芯体从上至下依次分别为铝箔层、聚对苯二甲酸二乙酯形成的PET正极基板层、锰酸钾锂包覆石墨烯的复合导体材料层、隔膜层、二硫化钼包覆石墨烯的复合材料层、聚对苯二甲酸二乙酯形成的PET负极基板层和铜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凸起采用弹性材质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凸起的材质为硅橡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壳体的内壁还固定连接有加强筋。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散热孔的孔径为1.5-8.5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凸台的作用,能够对汽车电池起到缓冲的效果,具有防爆的作用;

2、散热孔能够使壳体内部通气,从而进行散热;

3、由于散热孔的截面呈倒置的V型形状,因此能够有效的在灰尘进入到散热孔时部分被阻挡,保持壳体内部干净,避免影响芯体的使用;

4、通过复合材料使得相应材料包覆在石墨烯上,大幅度提高石墨烯的导电性和稳定性,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石墨烯汽车电池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请参阅图1,一种石墨烯汽车电池,包括壳体和芯体,所述芯体安装在壳体内且壳体的内壁开设有若干的呈凸台形状的凸起,芯体与凸起相接触,相邻的凸起之间的壳体上开设有若干的散热孔,所述散热孔的截面呈倒置的V型形状,所述芯体从上至下依次分别为铝箔层、聚对苯二甲酸二乙酯形成的PET正极基板层1、锰酸钾锂包覆石墨烯的复合导体材料层2、隔膜层3、二硫化钼包覆石墨烯的复合材料层4、聚对苯二甲酸二乙酯形成的PET负极基板层5 和铜箔。

所述凸起采用弹性材质制成。

所述凸起的材质为硅橡胶。

所述壳体的内壁还固定连接有加强筋。

所述散热孔的孔径为1.5-8.5mm。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凸台的作用,能够对汽车电池起到缓冲的效果,具有防爆的作用;散热孔能够使壳体内部通气,从而进行散热;由于散热孔的截面呈倒置的V型形状,因此能够有效的在灰尘进入到散热孔时部分被阻挡,保持壳体内部干净,避免影响芯体的使用;通过复合材料使得相应材料包覆在石墨烯上,大幅度提高石墨烯的导电性和稳定性,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相连”及“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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