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缆生产用冷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65067发布日期:2019-04-09 22:22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缆生产用冷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冷却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电缆生产用冷却装置。



背景技术:

电缆是通过拉制、绞制、包覆和冷却四种工艺来制作完成的,在包覆好电缆后,需要过水进行冷却,从而使包覆的材料定型,进而使电缆有较好的绝缘层,因此电缆的冷却质量和效率要求很高,前的高温电缆采用冷却槽里装冷却水来冷却,高温的电缆突然从高温进入很低温度的冷却水内,很容易发生开裂、变形等问题,导致电缆质量下降、电缆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以上技术难题,提供一种使用方便的电缆生产用冷却装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电缆生产用冷却装置,包括挤出管道、电线管道、空气冷却管和水冷室,所述的挤出管道连接空气冷却管,所述的电线管道依次贯穿挤出管道、空气冷却管和水冷室,所述的空气冷却管上方设有进气口,所述的进气口内设有鼓风机,所述的空气冷却管远离挤出管道一端内侧设有多个出风口,所述的水冷室与空气冷却管不接触,所述的电线管道位于水冷室内的一端为凹型结构且内部设有辅助牵引装置,所述的辅助牵引装置包括若干轮子,所述的轮子通过连杆同步运动,所述的水冷室下方设有水箱,所述的水箱内设有回环状的水管,所述的水管之间设有制冷装置,所述的水箱一侧设有进水管,另一侧设有出水管,所述的进水管和出水管内均设有单向阀,所述的水冷室内顶部设有喷淋管,所述的喷淋管上设有多个喷淋头,所述的进水管远离水箱的一端延伸至水冷室内连通喷淋管,所述的出水管远离水箱的一端延伸至水冷室底部。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本装置设有空气冷却管和水冷室两个冷却装置,首先对高温电缆进行空气预冷,防止骤然预冷,发生开裂变形的问题,空气冷却管内设有多个出气孔,空气流通快,水冷室内的电缆管道内设有辅助牵引装置,防止电缆成团发生堵塞,水冷室利用水箱和单向阀对水进行循环使用,水箱内的水管呈回环状,制冷效果好。

作为改进,所述的出风口之间填充消声装置,减少鼓风机带来的噪音。

作为改进,所述的水冷室内的水位高于电线管道的高度,冷水能一直保持在电线管道之上,冷却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电缆生产用冷却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所示:1、挤出管道,2、电缆管道,3、空气冷却管,4、水冷室,5、进气口,5.1、鼓风机,6、出风口,6.1、消声装置,7、水箱,7.1、进水管,7.2、出水管,8、水管,8.1、制冷装置,9、单向阀,10、喷淋管,10.1、喷淋头,11、牵引装置,11.1、轮子,11.2、连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一种电缆生产用冷却装置,包括挤出管道1、电线管道2、空气冷却管3和水冷室4,所述的挤出管道1连接空气冷却管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线管道2依次贯穿挤出管道1、空气冷却管3和水冷室4,所述的空气冷却管3上方设有进气口5,所述的进气口5内设有鼓风机5.1,所述的空气冷却管3远离挤出管道1一端内侧设有多个出风口6,所述的水冷室4与空气冷却管3不接触,所述的电线管道2位于水冷室4内的一端为凹型结构且内部设有辅助牵引装置11,所述的辅助牵引装置11包括若干轮子11.1,所述的轮子11.1通过连杆11.2同步运动,所述的水冷室4下方设有水箱7,所述的水箱7内设有回环状的水管8,所述的水管8之间设有制冷装置8.1,所述的水箱7一侧设有进水管7.1,另一侧设有出水管7.2,所述的进水管7.1和出水管7.2内均设有单向阀9,所述的水冷室4内顶部设有喷淋管10,所述的喷淋管10上设有多个喷淋头10.1,所述的进水管7.1远离水箱7的一端延伸至水冷室4内连通喷淋管10,所述的出水管7.2远离水箱7的一端延伸至水冷室4底部。

所述的出风口6之间填充消声装置6.1。

所述的水冷室4内的水位高于电线管道2的高度。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电缆由挤出管道1挤出后沿着电缆管道2运行,首先进入空气冷却管3,鼓风机5.1将空气由外界送入,在空气冷却管3中对电缆进行预冷定型,空气由出风口6散出,出风口6之间设有消声装置6.1,能够有效减少噪音,电缆进入水冷室4,水箱7的内水有进水管7.1运送至喷淋管10,再经喷淋头10.1喷洒在电缆水管2上,电缆水管2内设有辅助牵引装置11,能有防止电缆卡柱成团,水冷室4的水由出水管7.2运回至水箱7内,利用回环状的水管8和制冷装置8.1对水再次进行降温,再由进水管7.1运送至水冷室4内,循环利用,节约能源,水冷室4内的电缆管道2的高度始终低于水冷室4内的水的高度,制冷效果好。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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