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及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2838921发布日期:2023-01-06 20:07阅读:31来源:国知局
一种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及其方法与流程

1.本技术属于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设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2.线束是多根电线的集合,在实际应用中,线束端接电连接器,即是将线束中各根电线端部的线芯与电连接器的插针进行连接。
3.实际中为了避免电线受电磁干扰,多是设计在电线的线芯由里向外依次包覆内侧绝缘层、屏蔽层、外侧绝缘层,利用屏蔽层接地抑制电磁干扰。
4.当前,线束端接电连接器时,需要将各根电线端部的线芯暴露,即需要将各根电线端部的部分内侧绝缘层、屏蔽层、外侧绝缘层剪掉,由此导致屏蔽层不能够完全包覆在线芯的外侧,且在与电连接器端接时,易存在孔缝,致使抑制电磁干扰的能力减弱,或者,与端接电连接器后不易于再次拆装,维护成本较高。
5.鉴于上述技术缺陷的存在提出本技术。
6.需注意的是,以上背景技术内容的公开仅用于辅助理解本发明的发明构思及技术方案,其并不必然属于本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上述内容在本技术的申请日已经公开的情况下,上述背景技术不应当用于评价本技术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技术实现要素:

7.本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及其方法,以克服或减轻已知存在的至少一方面的技术缺陷。
8.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是:
9.一方面提供一种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包括:
10.电连接器;
11.线束,其中各根电线端部的内侧绝缘层被剪掉第一长度、屏蔽层被剪掉第二长度、外侧绝缘层被剪掉第三长度,端部的线芯连接到电连接器,其中,第一长度不超过第二长度,第二长度小于第三长度;
12.尾附件,连接在电连接器、线束之间,卡在各根电线端部的屏蔽层上;
13.防波套,套设在线束外周;
14.卡带,将防波套的一端箍紧在尾附件上;
15.绑绳,缠绕绑在防波套外侧,使防波套与各根电线端部的屏蔽层接触,以及将防波套的另一端绑紧在各根电线端部外侧绝缘层的外周。
16.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中,第一长度为30mm;
17.第二长度为30mm;
18.第三长度为100mm。
19.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中,防波套与各根电线端部屏蔽层接触的有效长度为40mm。
20.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中,防波套背向尾附件的一端,绑紧在各根电线端部外侧绝缘层外周的有效长度为40mm。
21.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中,还包括:
22.热缩管,套设在线束外周,位于尾附件内,缩紧在各根电线端部屏蔽层的外周。
23.另一方面提供一种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方法,包括:
24.将线束中各根电线端部的外侧绝缘层剪掉100mm、屏蔽层剪掉30mm、内侧绝缘层剪掉30mm;
25.将各根电线端部的线芯连接到电连接器;
26.以热缩管缩紧在各根电线端部屏蔽层的外周;
27.在电连接器、线束之间连接尾附件,尾附件卡在各根电线端部的屏蔽层上,以及包覆热缩管;
28.将防波套套设在线束外周;
29.以卡带将防波套的一端箍紧在尾附件上;
30.以绑绳缠绕绑在防波套外侧,使防波套与各根电线端部的屏蔽层接触,该处接触的有效长度为40mm,以及将防波套的另一端绑紧在各根电线端部外侧绝缘层的外周,该处绑紧的有效长度为40mm。
附图说明
31.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的示意图;
32.其中:
33.1-电连接器;2-线束;3-电线;4-内侧绝缘层;5-屏蔽层;6-外侧绝缘层;7-线芯;8-尾附件;9-防波套;10-卡带;11-绑绳;12-热缩管。
34.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此外,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具体实施方式
35.为使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及其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清楚、完整的详细描述,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是本技术的部分实施例,其仅用于解释本技术,而非对本技术的限定。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技术相关的部分,其他相关部分可参考通常设计,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以得到新的实施例。
36.此外,除非另有定义,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技术所属领域内一般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含义。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上”、“下”、“左”、“右”、“中心”、“竖直”、“水平”、“内”、“外”等表示方位的词语仅用以表示相对的方向或者位置关系,而非暗示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当被描述对象的绝对位置发生改变后,其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发生相应的改变,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类似用语,仅用于描述目
的,用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而不能够将其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一个”、“一”或者“该”等类似词语,不应理解为对数量的绝对限制,而应理解为存在至少一个。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词语意指出现在该词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该词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而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
37.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在本技术的描述中使用的“安装”、“相连”、“连接”等类似词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还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领域内技术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其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38.下面结合附图1对本技术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39.一方面提供一种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包括:
40.电连接器1;
41.线束2,其中各根电线3端部的内侧绝缘层4被剪掉第一长度、屏蔽层5被剪掉第二长度、外侧绝缘层6被剪掉第三长度,端部的线芯7连接到电连接器1,其中,第一长度不超过第二长度,第二长度小于第三长度;
42.尾附件8,连接在电连接器1、线束2之间,卡在各根电线3端部的屏蔽层5上,即尾附件8,固定在电连接器1上,套接在线束2外,保护线束2与电连接器1端接处不受损伤;
43.防波套9,套设在线束2外周;
44.卡带10,将防波套9的一端箍紧在尾附件8上;
45.绑绳11,缠绕绑在防波套9外侧,使防波套9与各根电线3端部的屏蔽层5接触,以及将防波套9的另一端绑紧在各根电线3端部外侧绝缘层6的外周。
46.对于上述实施例公开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领域内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其设计以一端箍紧在尾附件8上,另一绑紧在各根电线3端部外侧绝缘层6外周的防波套9,实现对线束与电连接器端接结构中缝隙的覆盖,以及设计防波套9与各根电线3端部的屏蔽层5接触,以此可利用防波套9实现屏蔽层5的接地,从而能够有效的抑制电磁干扰。
47.对于上述实施例公开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领域内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其设计套设在线束2外周的防波套9,整体通过卡带10、绑绳11连接在尾附件8、各根电线3端部的屏蔽层5、外侧绝缘层6上,便于进行拆装,方便维护。
48.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中,第一长度为30mm;
49.第二长度为30mm;
50.第三长度为100mm。
51.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中,防波套9与各根电线3端部屏蔽层5接触的有效长度为40mm。
52.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中,防波套9背向尾附件8的一端,绑紧在各根电线3端部外侧绝缘层6外周的有效长度为40mm。
53.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中,还包括:
54.热缩管12,套设在线束2外周,位于尾附件8内,缩紧在各根电线3端部屏蔽层5的外周,使各根电线3可靠集结为线束,以及使各根电线3端部的屏蔽层5紧密接触,增强抑制电
磁干扰的能力。
55.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中,卡带10为金属卡带,尾附件8外壁具有环形凹槽,卡带10卡在环形凹槽中,将防波套9的对应端箍紧在环形凹槽中。
56.另一方面提供一种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方法,包括:
57.将线束2中各根电线3端部的外侧绝缘层6剪掉100mm、屏蔽层5剪掉30mm、内侧绝缘层4剪掉30mm;
58.将各根电线3端部的线芯7连接到电连接器1;
59.以热缩管12缩紧在各根电线3端部屏蔽层5的外周;
60.在电连接器1、线束2之间连接尾附件8,尾附件8卡在各根电线3端部的屏蔽层5上,以及包覆热缩管12;
61.将防波套9套设在线束2外周;
62.以卡带10将防波套9的一端箍紧在尾附件8上;
63.以绑绳11缠绕绑在防波套9外侧,使防波套9与各根电线3端部的屏蔽层5接触,该处接触的有效长度为40mm,以及将防波套9的另一端绑紧在各根电线3端部外侧绝缘层6的外周,该处绑紧的有效长度为40mm。
64.对于上述实施例公开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方法,领域内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其用以实现上述实施公开的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描述的较为简单,具体相关之处可参见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部分的相关说明,其技术效果也可参考线束与电连接器的端接结构相关部分的技术效果,在此不再赘述。
65.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66.至此,已经结合附图所示的优选实施方式描述了本技术的技术方案,领域内技术人员应该理解的是,本技术的保护范围显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偏离本技术的原理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相关技术特征作出等同的更改或替换,这些更改或替换之后的技术方案都将落入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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