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170800阅读:380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童车蓄电池的保护装置,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0002]电动童车是是一种新颖且操作安全的仿真玩具电动车。它通过蓄电池供能驱动电机,儿童可自行驾驶,亦可进行亲子互动。一款好的电动童车,除了时尚精美的外观,合理的结构设计,环保结实的材料等条件外,电池的蓄电能力和耐用性也是重要的因素。
[0003]目前,电动玩具童车一般采用免维护全封闭的铅蓄电池。铅蓄电池蓄电能力和电池的设计额定容量有关,市面上用于电动童车的铅蓄电池有6¥,4.5六!1;6¥,74!1;6¥,1(^!1等几种规格。而电池的耐用性和电池合理安全的日常使用有关,其中铅蓄电池的过放电对电池的损害和电池使用寿命影响很大。铅蓄电池若是在放电过程中,超过电池放电的终止电压值,还继续放电时就可能会造成电池内压升高,正、负极活性物质的可逆性遭到损坏,即使再充电也只能部分恢复,容量会有明显衰减。特别是反复过放对电池带来的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0004]例如公开号为CN 201946651 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其公开了一种种童车用蓄电池,包括壳体、设于壳体内部的电池,壳体保护套和盖于壳体上部的壳盖,所述的壳体保护套包括底座和设于底座二边侧的固定条,在固定条的上部设有螺丝固定孔,壳体置于保护套底座的空腔内,在壳盖上固定有提手;在壳盖的二边侧设有壳盖固定孔,提手呈U型结构,在U型结构提手的二个端臂上口处设有提手固定孔,紧固螺丝穿过固定条上的螺丝固定孔、壳盖上的壳盖固定孔和提手上的提手固定孔,将固定条和提手固定于壳盖上;在所述的电池上连接有输出导线,在输出导线上连接有保险丝,该保险丝插于壳盖内边侧的保险丝插槽内。但该蓄电池在无意间会出现的过放电,使用者并不知道存在过放电的现象,对电池的损害和电池使用寿命影响很大。
【实用新型内容】
[0005]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解决现有技术中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超过电池放电的终止电压值,还继续放电时就可能会造成电池内压升高,正、负极活性物质的可逆性遭到损坏的问题。
[0006]为了实现上述设计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方案如下:
[0007]—种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包括蓄电池组,蓄电池组的壳体外连接有电线,所述蓄电池组的壳体上的电线与电压比较器和放电报警器连接。当电压低于预设值时,通过报警电路,喇叭等进行报警,能起到低电压提示作用,减少重复启动对电池带来的损害。另外,该装置中还设有低电压保护器,能有效的保护电池,延长使用寿命。
[0008]优选的是,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还设有电压信号采集元件。
[0009]在上述任一方案中优选的是,所述放电报警器与低电压保护器连接。
[0010]在上述任一方案中优选的是,所述放电报警器的鸣叫持续时间为30s。
[0011]在上述任一方案中优选的是,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还带有警报灯。
[0012]在上述任一方案中优选的是,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带有光传感器。
[0013]在上述任一方案中优选的是,所述光传感器与放电报警器、警报灯相连接。
[0014]在上述任一方案中优选的是,在夜晚,当蓄电池组过放电时,警报灯亮,以提示使用者该蓄电池组处于过放电状态中。
[0015]在上述任一方案中优选的是,在白天,当蓄电池组过放电时,放电警报器鸣叫。
【附图说明】
[0016]图1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的一优选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以下的说明本质上仅仅是示例性的而并不是为了限制本公开、应用或用途。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8]如图1所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的一优选实施例的工作原理图。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包括蓄电池组,蓄电池组的壳体外连接有电线,所述蓄电池组的壳体上的电线与电压比较器和放电报警器连接。当电压低于预设值时,通过报警电路,喇叭等进行报警,能起到低电压提示作用,减少重复启动对电池带来的损害。另外,该装置中还设有低电压保护器,能有效的保护电池,延长使用寿命。
[0019]本实用新型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为:电池组的放电情况通过电压信号采集元件反馈到控制系统寄报警器,然后到达低电压保护器中,最后再反馈到电池组,这样连续不断的监控电池组的放电情况。
[002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还设有电压信号采集元件。
[0021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放电报警器与低电压保护器连接。
[002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放电报警器的鸣叫持续时间为30s。
[0023]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还带有警报灯。
[002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带有光传感器,进行判定蓄电池组处于白天还是夜晚。
[0025]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光传感器与放电报警器、警报灯相连接。
[0026]在本实施例中,在夜晚,当蓄电池组过放电时,警报灯亮,避免将熟睡的孩子吵醒。
[0027]在本实施例中,在白天,当蓄电池组过放电时,放电警报器鸣叫。
[0028]在本实施例中选用一组童车使用的6V,10AH的铅蓄电池进行实验,采用电压信号采集元件将电压信号不断与控制系统预设电压5.25V进行比较,当电压低于5.25V时,控制系统通过控制低电压保护器切断电池电路,同时报警器开始报警提示,持续30s,提示使用者不要过量放电。当然本实用新型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同样适用于其它型号的蓄电池。
[0029]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带电量语音提示功能的童车蓄电池,包括蓄电池组,蓄电池组的壳体外连接有电线,所述蓄电池组的壳体上的电线与电流信号采集元件和中央处理控制模块连接,所述中央处理控制模块与语音提示及发光器连接,进行判断电量的剩余量。通过剩余电量提示,使家长和孩子能够直观的了解电动童车的剩余电量,从而合理安排使用时间,提高用户的体验感;通过剩余电量提示,能培养充电的良好习惯,起到延长电池使用寿命的作用。
[003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蓄电池组在放电电量达到电池组额定容量的1/2时,中央处理控制模块向语音提示及发光器发出指令,进行中等电量提示,同时发光管开始闪烁黄灯。
[003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蓄电池组在放电电量达到电池组额定容量的1/5时,进行低电量语音提示,同时发光管开始闪烁红灯。
[003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还带有警报灯。
[0033]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带有光传感器。
[003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光传感器与放电报警器、警报灯相连接。
[0035]在本实施例中,在夜晚,蓄电池组放电电量达到电池组额定容量的1/2时,中央处理控制模块向发光器发出指令,发光管开始闪烁黄灯;在夜晚,蓄电池组在放电电量达到电池组额定容量的1/5时,发光管开始闪烁红灯。
[0036]在本实施例中,在白天,蓄电池组在放电电量达到电池组额定容量的1/2时,中央处理控制模块向语音提示及发光器发出指令,进行中等电量提示,同时发光管开始闪烁黄灯;在白天,蓄电池组在放电电量达到电池组额定容量的1/5时,进行低电量语音提示,同时发光管开始闪烁红灯。
[0037]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难理解,本实用新型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包括本说明书中各部分的任意组合。限于篇幅且为了使说明书简明,在此没有将这些组合一一详细介绍,但看过本说明书后,由本说明书构成的各部分的任意组合构成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已经不言自明。
【主权项】
1.一种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包括蓄电池组,蓄电池组的壳体外连接有电线,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组的壳体上的电线与电压比较器和放电报警器连接。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还设有电压信号采集元件。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电报警器与低电压保护器连接。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电报警器的鸣叫持续时间为30s。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还带有警报灯。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电池组的外壳上带有光传感器。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传感器与放电报警器、警报灯相连接。8.如权利要求5或7所述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夜晚,当蓄电池组过放电时,警报灯亮。9.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白天,当蓄电池组过放电时,放电警报器鸣叫。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童车蓄电池的保护装置,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带过放电报警功能的童车蓄电池保护装置,包括电压比较器和放电报警器,采用电压比较器,将6V电池的电路系统,通过采集电压信号,记录并与预设电压值进行比较,当电压低于预设值时,通过报警电路,喇叭等进行报警,能起到低电压提示作用,减少重复启动对电池带来的损害。另外,该装置中还设有低电压保护器,能有效的保护电池,延长使用寿命。
【IPC分类】H01M10/48, H01M10/42
【公开号】CN205081188
【申请号】CN201520853504
【发明人】黄振其, 薛超伟
【申请人】浙江平湖华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9日
【申请日】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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