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子设备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供电设备和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N个并联的充电电路和与所述N个并联的充电电路相连的电芯和控制模块,其中,
当所述电芯处于预充阶段时,所述控制模块控制1个充电电路导通;
当所述电芯处于恒流充电阶段时,所述控制模块控制至少2个充电电路导通以生成3A或以上的充电电流;
当所述电芯处于恒压充电阶段时,所述控制模块控制1个充电电路导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设备输出5V或以上的电压的电信号。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设备输出5V、9V或12V电压。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向所述供电设备发送指定充电电压的充电指令。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
如果所述供电设备提供的电压支持所述充电指令,则所述供电设备输出所述充电指令对应的电压;
如果默认情况下或者所述充电指令指定的电压不为5V、9V或12V时,则所述供电设备输出5V的电压。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设备接收到所述充电指令之后,当判定支持快充时所述供电设备向所述电子设备反馈充电响应,当判定不支持快充时所述供电设备不向电子设备做反馈或者向电子设备反馈不支持指令。
7.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N个并联的充电电路和与所述N个并联的充电电路相连的电芯和控制模块,其中,
当所述电芯处于预充阶段时,所述控制模块控制1个充电电路导通;
当所述电芯处于恒流充电阶段时,所述控制模块控制至少2个充电电路导通以生成3A或以上的充电电流;
当所述电芯处于恒压充电阶段时,所述控制模块控制1个充电电路导通。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块控制所述N个并联的充电电路中多条充电电路导通以生成3A或以上的充电电流。
9.一种用于为电子设备充电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电子设备包括N个并联的充电电路和与所述N个并联的充电电路相连的电芯和控制模块,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检查所述电芯的充电状态;
当所述电芯处于预充阶段时,所述控制模块控制1个充电电路导通;
当所述电芯处于恒流充电阶段时,所述控制模块控制至少2个充电电路导通以生成3A或以上的充电电流;
当所述电芯处于恒压充电阶段时,所述控制模块控制1个充电电路导通。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为电子设备充电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电子设备向所述供电设备发送指定充电电压的充电指令。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子设备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如果所述供电设备提供的电压支持所述充电指令,则所述供电设备输出所述充电指令对应的电压;
如果默认情况下或者所述充电指令指定的电压不为5V、9V或12V时,则所述供电设备输出5V的电压。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子设备的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供电设备接收到所述充电指令之后,当判定支持快充时所述供电设备向所述电子设备反馈充电响应,当判定不支持快充时所述供电设备不向电子设备做反馈或者向电子设备反馈不支持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