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
获取能量接收端的当前能量状态,如果当前能量状态表明需要进行能量传输,则向能量发送端发送携带有第一确认信息的能量传输请求;
能量发送端接收能量传输请求,结合自身状态信息对第一确认信息进行验证,如果验证通过,则向能量接收端发送携带有能量传输配置的第二确认信息,与能量接收端建立传输连接;
能量接收端根据能量传输配置对自身参数进行调整,在调整结束后向能量接收端发送传输起始信号,使得能量发送端获取传输起始信号后进行能量传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如果当前能量状态表明不需要进行能量传输,则继续获取能量接收端的当前能量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如果当前能量状态表明不需要进行能量传输时,生成传输告警信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确认信息包括:
能量传输口令、能量传输方式、能量传输设备信息、能量传输配置信息、计量信息、行为口令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能量发送端接收能量传输请求,结合自身状态信息对第一确认信息进行验证,包括:
能量发送端根据自身状态信息对能量传输方式、以及能量传输口令进行判定;
如果能量传输口令与能量传输方式均成功匹配,则验证通过,如果能量传输口令与能量传输方式无法成功匹配,则验证失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当验证失败后,能量发送端保持静默,停止与能量接收端的通信。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确认信息包括:
能量传输口令、能量传输方式、能量传输设备信息、能量传输配置信息、计量信息、行为口令信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与能量接收端建立传输连接为虚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如果能量接收端根据能量传输配置对自身参数进行调整失败,则断开与能量接收端已建立的传输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能量传输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能量通信系统适用于磁共振耦合无线充电时,在第一确认信息以及第二传输信息中还包括磁共振耦合的特定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