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集装箱预装式变电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92320阅读:704来源:国知局
一种集装箱预装式变电站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变电站,具体是一种集装箱预装式变电站,属于箱式变电站结构领域。



背景技术:

集装箱化是近几十年来出现的现代化运输方式,是现代化运输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集装箱运输,特别是在海洋运输中具标准化运输、机械化装卸的优点。现有常见的预装式变电站的外壳通常是采用复合板材料或钢板材料,这种结构使得预装式变电站在长途运输特别是海运时,需要额外的外包装来保护产品,这样就增加了产品的成本。同时这种结构的预装式变电站在外形上常常不符合常规的运输标准而导致运输成本的的上升。针对这种状况,有些厂商作了些改进,例如中国专利文献号CN99219737.6中公开了一种集装箱式变电站,其特征是包括由主变压器箱和高压开关柜箱两个集装箱,主变压器箱的箱体顶面上设有主变压器通风窗和电容器通风窗。这种集装箱式变电站由于通风窗是置在箱体顶部,导致该结构的箱体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集装箱化,因为其不能按集装箱的标准来运输和堆叠。并且在此专利中,变压器和高压开关设备位于两个集装箱内,增加成本和装卸难度,结构不够紧凑。因此,有待进一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可以采用集装箱化运输,并且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防护强度高的一种集装箱预装式变电站。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集装箱预装式变电站,包括至少一个集装箱,和设置于一个或多个集装箱内的的变电站元件;所述变电站元件包括高压开关设备、变压器和低压开关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压开关 设备、变压器和低压开关设备依次设置于集装箱体内;所述集装箱侧壁设置有散热通道。

所述集装箱的内部空间由隔板划分为高压室、变压室和低压室;所述的高压室、变压室和低压室之间呈目字形排列;所述高压开关设备、变压器和低压开关设备分别设置于高压室、变压室和低压室内。

所述的散热通道位于集装箱至少一个侧壁的上侧或下侧。

所述集装箱侧壁对应高压室、变压室和低压室设置有高压室门、变压室门和低压室门。

所述的高压室门、变压室门和低压室门上分别设置有散热通道。

所述散热包括包括开设于集装箱侧壁,或高压室门、变压室门和低压室门上的散热通孔;还包括平行设置于散热通孔上的导风片。

所述的集装箱的8个顶角处设置有角件;所述的集装箱为国际或国家标准规格集装箱,或者为非标准集装箱。

所述的变压器为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或干式电力变压器。

本实用新型中将变电站元件设置于集装箱内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防护强度高和运输便捷,特别是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不需要在预装式变电站的外壳安转复合板材料或钢板材料等外包装来保护变电站,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并且在集装箱侧壁开设有散热通孔,可以采用常规集装箱的标准来运输和堆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另一方位的侧视图。

图中,1为集装箱,2为高压开关设备,3为变压器,4为低压开关设备,5为散热通道,5.1为散热通孔,5.2为导风片,6为高压室门,7为变压室门,8为低压室门,9为角件,10为隔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参见图1-图4,一种集装箱预装式变电站,包括至少一个集装箱1,和设 置于一个或多个集装箱内的的变电站元件;变电站元件包括高压开关设备2、变压器3和低压开关设备4,高压开关设备2、变压器3和低压开关设备4依次设置于集装箱1内;集装箱1侧壁设置有散热通道5。集装箱1的内部空间由两个隔板10划分为高压室1.1、变压室1.2和低压室1.3;高压室1.1、变压室1.2和低压室1.3之间呈目字形排列;高压开关设备2、变压器3和低压开关设备4分别设置于高压室、变压室和低压室内。散热通道5位于集装箱1至少一个侧壁的上侧或下侧。集装箱1侧壁对应高压室1.1、变压室1.2和低压室1.3置有高压室门6、变压室门7和低压室门8。高压室门6、变压室门7和低压室门8上分别设置有散热通道5。散热通道5包括开设于集装箱侧壁,或高压室门、变压室门和低压室门上的散热通孔5.1;还包括平行设置于散热通孔上的导风片5.2。集装箱的8个顶角处设置有角件9;集装箱1为国际或国家标准规格集装箱,或者为非标准集装箱。变压器3为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或干式电力变压器。

本实用新型中,集装箱采用国际海上集装箱运输中采用最多的1AA型、1C型集装箱,或者为1A型、1AX型、1CC型、1CX型等符合国际和国家关于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重量标准的干货集装箱,或者采用非国家标准的集装箱。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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