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驱动电机高效散热轴流泵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4536阅读:3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液体泵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驱动电机高效散热轴流泵。



背景技术:

轴流泵是一种常见的液体泵,常用于农田灌溉等领域,需要长时间运转,为了保护驱动电机,驱动电机会安装在电机保护壳内,但是长时间的运转会导致电机过热,如果不及时散热可能会引起电机故障,并且在一些特定的场合,轴流泵还需要泵送一些温度较高的液体,更加需要加强电机的散热。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旨在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驱动电机高效散热轴流泵。

技术方案:一种轴流泵,包括第一壳体、与第一壳体连接的第二内壳体和与所述第一壳体连接的第二外壳体,所述第一壳体包括第一进液管、连接弯管和第一出液管,所述第二内、外壳体之间形成冷却腔,所述第二内壳体内设置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用于驱动伸入所述第一进液管内的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上设有第一叶轮和第一锥形齿轮;所述第一进液管的外侧壁固定有冷却液池,所述冷却液池内具有伸入冷却液池液面以下的第二进液管,所述第二进液管内具有支架,所述支架上具有第一轴承,所述第一轴承内具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上具有第二叶轮和第二锥形齿轮,所述第二进液管侧壁还具有第二轴承,所述第一进液管侧壁还具有第三轴承,所述轴流泵还包括第三转轴,所述第三转轴穿过所述第二轴承和第三轴承,所述第三转轴一端具有与第一锥形齿轮啮合的第三锥形齿轮,另一端具有与第二锥形齿轮啮合的第四锥形齿轮;所述第二外壳体具有进液孔和出液孔,所述第二进液管的顶端通过第一管路连接所述进液孔,所述出液孔处连接有第二管路,所述第二管路的末端伸入所述冷却液池。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内壳体外侧壁具有多个散热翅片。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二、三轴承均为防水轴承。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管路为软管路,第二管路为硬管路。

进一步地,所述进液孔位于所述第二外壳体的顶端。

进一步地,所述冷却液池为矩形的冷却液池。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进液管内具有第一导叶,所述第二进液管内具有第二导叶;所述第二叶轮位于冷却液液面下方。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轴流泵,在泵送所需液体的同时,能够利用驱动电机的动力泵送冷却液对电机进行冷却,冷却效果好。且无需额外的动力设备。

附图说明

图1为轴流泵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标记:1.1第一进水管;1.2连接弯管;1.3第一出水管;2.1第二内壳体;2.1.1散热翅片;2.2第二外壳体;3驱动电机;4第一转轴;4.1第一叶轮;4.2第一锥形齿轮;5第三转轴;5.1第三锥形齿轮;5.2第四锥形齿轮;5.3第三轴承;5.4第二轴承;6第二转轴;6.1第二锥形齿轮;6.2第一轴承;6.3第二叶轮;7第二进液管;7.1支架;8冷却液池;8.1第一管路;8.2第二管路。

一种轴流泵,包括第一壳体、与第一壳体连接的第二内壳体2.1和与所述第一壳体2.1连接的第二外壳体2.2,所述第一壳体包括第一进液管1.1、连接弯管1.2和第一出液管1.3,所述第二内、外壳体2.1、2.2之间形成冷却腔,所述第二内壳体2.1内设置有驱动电机3,所述驱动电机3用于驱动伸入所述第一进液管1.1内的第一转轴4,所述第一转轴4上设有第一叶轮4.1和第一锥形齿轮4.2;所述第一进液管1.1的外侧壁固定有冷却液池8,所述冷却液池8内具有伸入冷却液池8液面以下的第二进液管7,所述第二进液管7内具有支架7.1,所述支架7.1上具有第一轴承6.2,所述第一轴承6.2内具有第二转轴6,所述第二转轴6上具有第二叶轮6.3和第二锥形齿轮6.1,所述第二进液管7侧壁还具有第二轴承5.4,所述第一进液管1.1侧壁还具有第三轴承5.3,所述轴流泵还包括第三转轴5,所述第三转轴5穿过所述第二轴承5.4和第三轴承5.3,所述第三转轴5一端具有与第一锥形齿轮4.2啮合的第三锥形齿轮5.1,另一端具有与第二锥形齿轮6.1啮合的第四锥形齿轮5.2;所述第二外壳体具有进液孔和出液孔,所述第二进液管的顶端通过第一管路8.1连接所述进液孔,所述出液孔处连接有第二管路8.2,所述第二管路8.2的末端伸入所述冷却液池8。所述第二内壳体外侧壁具有多个散热翅片2.1.1。所述第一、二、三轴承均为防水轴承。所述第一管路为软管路,第二管路为硬管路。所述进液孔位于所述第二外壳体的顶端。所述冷却液池为矩形的冷却液池。所述第一进液管内具有第一导叶,所述第二进液管内具有第二导叶;所述第二叶轮位于冷却液液面下方。

本实用新型的轴流泵,在驱动电机泵送液体的同时,第二叶轮利用驱动电机的动力泵送冷却液,带走散热翅片上的热量,冷却液再回流至冷却液池,冷却液池的冷却液由于冷却液池敞口会自然降温,始终保持较低的温度。本实用新型的轴流泵电机散热效果好,且无需为冷却液循环提供额外的动力。

尽管本实用新型就优选实施方式进行了示意和描述,但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只要不超出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变化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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