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配网智能拉手开关的PT支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18194阅读:960来源:国知局
一种配网智能拉手开关的PT支架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配网智能拉手开关的PT支架装置,属于电力安装现场施工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10KV配网智能拉手开关PT(电压互感器)固定在开关支架上,位于开关两侧隔离刀闸的内侧,由于配网自动化终端需要不间断的供电,这样的安装方式在配网智能拉手开关需要常开的时候不能保证对配网自动化终端不间断供电,对电压互感器起不到一定的保护作用,降低拉手开关的可靠性,增加操作的时间,降低经济效益。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已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经济实用,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安全可靠,提高经济效益,减少操作时间的配网智能拉手开关的PT支架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如下措施来达到:一种配网智能拉手开关的PT支架装置,其包括两个线路杆,其中一个线路杆上通过大耳抱箍连接PVC弯管及FTU控制箱,其特征在于线路杆的上部连接智能开关支架,智能开关支架两端分别连接一PT支架,每个PT支架上均连接一电压互感器,每个线路杆上PT支架的上方均连接有隔离刀闸,隔离刀闸通过设备线夹及隔离刀闸引线连接电压互感器,两个电压互感器分别置于两个隔离刀闸的外侧;隔离刀闸上设有避雷器,智能开关支架的中部底部连接配网智能拉手开关,配网智能拉手开关的两端分别通过引线与两个隔离刀闸相连。

为了进一步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所述的PT支架由前角钢支架、后角钢支架及与前角钢支架和后角钢支架一端相连的左角钢支架、右角钢支架连接构成,前角钢支架、后角钢支架、左角钢支架、右角钢支架均连接于线路杆的外侧;PT支架的左角钢支架及右角钢支架上均连接电压互感器。

本实用新型同已有技术相比可产生如下积极效果:本实用新型为满足实际工程应用需要,在不影响杆塔整体结构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解决现有配网自动终端中蓄电池供电不足等问题,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有助于延长配网自动化终端中蓄电池的寿命,在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提升了配网自动化终端的可靠性,同时对电压互感器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减少操作的时间,特别适合于10kV线路双杆安装的配网开关情况。

本实用新型根据实际工程应用,直接在配网智能开关支架两侧加装PT支架,即可解决原PT安装在刀闸内侧带来的各种问题,本支架具有以下特点:

1、结构简单、制作材料普通,易制作。

本实用新型PT支架由前后左右四个角钢支架靠通用螺丝进行连接、紧固。各支架之间的距离可根据电压互感器PT的大小来调节距离,螺栓用来固定PT支架。

2、适用范围广泛。

本实用新型可广泛安装在各型号的双杆配网智能开关支架上,并已在多处试验中试用成功。

3、有效保护元器件。

按照以往的PT的安装位置,配网自动化终端易出现断电情况,导致蓄电池出现亏电,而对蓄电池造成损伤,造成其寿命减弱。本实用新型PT支架的安装不仅可以避免造成这个问题,还将在物理层面对PT产生保护,增加其寿命。

4、减少抢修时间,降低经济损失。

配网智能拉手开关一般处于常开状态,只有线路故障才操作转为负荷,按照以往PT的安装方式,拉手开关常开易导致终端出现断电,造成蓄电池亏电,从而无法远程操作,而不得不人工赶到事故现场,手动操作。进而造成人力成本升高,事故抢修时间增长,并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通过本实用新型,可保证在故障状态下,实现24小时远程操作,极大程度上降低了经济损失和人工费用,据统计研究表明,实施新的配网开关PT支架一年内减少停电时间约四十个小时,降低损失10.2万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PT支架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下面结合附图的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说明:

实施例:一种配网智能拉手开关的PT支架装置(参见图1-图2),其包括两个线路杆7,其中一个线路杆7上通过大耳抱箍8连接PVC弯管9及FTU控制箱10。线路杆7的上部连接一水平智能开关支架11,智能开关支架11两端分别连接一PT支架3,每个PT支架3均由前角钢支架3-1、后角钢支架3-2及前角钢支架3-1和后角钢支架3-2一端相连的左角钢支架3-3、右角钢支架3-4连接构成(参见图2),前角钢支架3-1、后角钢支架3-2、左角钢支架3-3、右角钢支架3-4均连接于线路杆7的外侧,每个PT支架3的左角钢支架3-3及右角钢支架3-4上均连接一电压互感器4;每个线路杆7上PT支架3的上方均连接有隔离刀闸5,隔离刀闸5通过设备线夹及隔离刀闸引线连接电压互感器4,两个电压互感器4分别置于两个隔离刀闸5的外侧。隔离刀闸5上设有避雷器6,智能开关支架11的中部底部连接配网智能拉手开关1,配网智能拉手开关1的两端分别通过引线2与两个隔离刀闸5相连。

以上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其它优选实施方式在此不一一累述,且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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