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将运行的通用试验端子进行隔离的防护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84393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将运行的通用试验端子进行隔离的防护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端子配套装置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用于将运行的通用试验端子进行隔离的防护罩。



背景技术:

变电站在进行改扩建施工时,在母差、PMU等前期运行屏(柜) 内必然会有电流、电压回路的接入及调试等工作。且上述屏(柜)中电流、电压回路相对集中,为了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误碰运行电流、电压端子造成电流回路开路,电压回路短路的事故,在与施工部位相邻的运行电流、电压端子一定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隔离防护,通常使用的是绝缘胶带粘贴、棉布帘遮挡等措施。

然而,采用绝缘胶带对运行端子进行粘贴有如下缺点:第一、效率较低,需人工将绝缘胶带按端子排宽度剪裁好后依次粘贴,费时较长;第二、不环保,工作完毕恢复现场时会产生大量垃圾不可重复使用;第三、单层粘贴粘性较差,长期使用必须随时检查修补,且由于绝缘胶带的材质与质量不同,长期使用绝缘胶带进行粘贴隔离的端子排不同程度会发生变色、粘胶等问题,还需要后期清理。采用棉布帘进行遮挡虽然省时、省力、还可重复使用,但防护效果较差,电缆线芯直接触碰棉布帘遮挡的端子仍有可能造成电流或电压回路的事故,而且棉布帘随意就可揭开,只具有警示作用,没有实际的防护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种用于将运行的通用试验端子进行隔离的防护罩。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用于将运行的通用试验端子进行隔离的防护罩,包括水平设置的用于防护的上面板部和用于支撑的下支腿部,上面板部与下支腿部平行设置,下支腿部包括第一支腿部和第二支腿部,上面板部一端通过第一支撑板与第一支腿部连接,上面板部另一端通过第二支撑板与第二支腿部连接,第一支撑板和/或第二支撑板与上面板部之间的内角的角度大于120°。

进一步,防护罩的厚度为h:1≤h≤3mm,防护罩包括外层、中层和内层三层结构,外层为工程塑料层,工程塑料层厚度为0.25h,中层为皮革层,皮革层厚度为0.6h,内层为硅橡胶层,硅橡胶层厚度为0.15h。

进一步,上面板部的宽度不低于60mm。

进一步,第一支撑板和/或第二支撑板与上面板部之间的内角的角度A数值范围为:120°≤A≤135°。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的防护罩可有效将运行端子进行隔离的防护罩,现场施工简单、操作方便、能有效将运行端子隔离,从而有效避免在运行屏柜内进行施工及调试时误碰运行端子造成的事故,且应用范围广、使用简便、可重复利用不产生垃圾等。在运行屏柜内电流、电压回路的接入及调试等都可以用到上述防护罩,且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即可安装、拆除,正常使用基本不会发生破裂,也可在防护罩相应位置制作标识或记号,不会对端子排造成污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护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护罩的材料结构图;

其中,10-上面板部;20-第一支撑板;21-第二支撑板;30-下支腿部;11-外层;12-中层;13-内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用于将运行的通用试验端子进行隔离的防护罩,如图1所示,包括水平设置的用于防护的上面板部10和用于支撑的下支腿部30,上面板部10和下支腿部30之间连接有支撑板,上面板部10和下支腿部30平行设置,距离为d;其中下支腿部包括第一支腿部和第二支腿部,支撑板包括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上面板部一端通过第一支撑板与第一支腿部连接,上面板部另一端通过第二支撑板与第二支腿部连接,上面板部10、第一支撑板20、第二支撑板21以及下支腿部30共同包围形成可容纳端子的空间。

其中,第一支撑板和/或第二支撑板与上面板部之间的内角的角度为125°,上面板部10和下支腿部30的距离d为30mm,上面板部 10的宽度为60mm。

进一步地,防护罩的厚度h为1.3mm,防护罩在其厚度方向上具有三层结构,使用时远离运行端子的一层为外层11,靠近所述运行端子的一层为内层13,所述内层和所述外层之间具有中间层12。其中,外层11为工程塑料层(可靠绝缘、且结实耐用),厚度为0.25h;中间层12为皮革层,厚度设置为0.6h;内层13为硅橡胶层,厚度为0.15h。值得说明的是,中间层12设为皮革层,可增加其柔性,使之便于伸缩(可根据端子宽度收缩调整);内层13为硅橡胶层,可以绝缘、防潮、抗震、且耐温度骤变和化学品的腐蚀,各层之间通过粘合层粘合连接,获得良好的防护性能。

需要补充的是,按照需防护部位的长短可生产50mm、100mm、 200mm、500mm不同长度的防护罩;其具体尺寸在此不做限定。

最后应说明的是: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申请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申请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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