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摩托车电线电缆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33189发布日期:2018-12-11 21:34阅读:461来源:国知局
一种摩托车电线电缆夹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摩托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摩托车电线电缆夹。



背景技术:

摩托车,由汽油机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两轮或三轮车,轻便灵活,行驶迅速,广泛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也用作体育运动器械;从大的方向上来说,摩托车分为街车,公路赛摩托车,越野摩托车,巡航车,旅行车等;摩托车的发展像一层层台阶,越向上发展越高级;电缆夹由夹体、弹簧、销轴和开关销等组成,夹体的H型上下内侧各开有一个导向槽,在导向槽的两端开有上下对应的4个方孔。但是,传统的摩托车上的线多杂乱,日后维修比较困难,缺少一个可以固定或者捆绑的装置,另外,市场上的很多电缆夹,一旦扣上就很难拆下来的,容易破坏线路,且稳定性不强,容易自行崩开,十分不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摩托车电线电缆夹。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摩托车电线电缆夹,包括主体,所述主体由大圆弧板与小圆弧板连接组成,所述大圆弧板与小圆弧板均为两个,所述大圆弧板的一侧均与小圆弧板链接,并且两个小圆弧板也互相连接,两个所述大圆弧板外侧的中部均设有加强筋,两个所述大圆弧板内侧的中部设有若干个凸起,两个所述大圆弧板的另外一侧末端设有锁定钩,两个所述锁定钩相适配连接,所述锁定钩互相紧扣,并且其中一个大圆弧板的锁定钩外侧设置有挡板。

优选地,两个所述小圆弧板对接构成独立线路环,两个所述大圆弧板对接构成混合线路环。

优选地,所述独立线路环与混合线路环均为一体成型。

优选地,两个所述锁定钩的对接通过挡板限定。

本实用新型固定牢靠,拆卸灵活,扣合方便,能够合理的绑扎摩托车上的线路,防止线路混乱,方便后期维修的拆卸,且稳定性与防护性强,通过两个大圆弧板一侧与两个小圆弧板连接的配合下,形成电缆夹,利用两个小圆弧板对接构成独立线路环,有利于固定特殊的、需要独立的线路,利用两个大圆弧板对接构成混合线路环,在两个大圆弧板与两个小圆弧板开合的作用下进行使用,利用两个大圆弧板末端设置的两个锁定钩进行扣接,使得扣接紧靠,维修线路解开灵活,增强了使用率,通过其中一个锁定钩上设置的挡板,限制锁定钩的变形空间,防止自动崩开,增强了实用性,同时通过大圆弧板与凸起的配合作用下,有利于增加摩擦力,不让电缆夹沿线路滑动,使得固定线路牢靠,利用大圆弧板与加强筋的配合设置下,起到了加强电缆夹的力量,使大圆弧板不易变形和节省材料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摩托车电线电缆夹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体、2大圆弧板、3小圆弧板、4加强筋、5凸起、6锁定钩、7挡板、8独立线路环、9混合线路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摩托车电线电缆夹,包括主体1,主体1由大圆弧板2与小圆弧板3连接组成,大圆弧板2与小圆弧板3均为两个,大圆弧板2的一侧均与小圆弧板3链接,并且两个小圆弧板3也互相连接,两个大圆弧板2外侧的中部均设有加强筋4,有利于加强电缆夹的力量,使大圆弧板不易变形和节省材料成本,两个大圆弧板2内侧的中部设有若干个凸起5,有利于增加摩擦力,不让电缆夹沿线路滑动,从而固定线路牢靠,两个大圆弧板2的另外一侧末端设有锁定钩6,两个锁定钩6相适配连接,锁定钩6互相紧扣,有利于扣接紧靠,且维修线路解开灵活,增强了使用率,并且其中一个大圆弧板2的锁定钩6外侧设置有挡板7,两个小圆弧板3对接构成独立线路环8,有利于固定特殊的、需要独立的线路,两个大圆弧板2对接构成混合线路环9,独立线路环8与混合线路环9均为一体成型,两个锁定钩6的对接通过挡板7限定,有利于限制锁定钩的变形空间,防止自动崩开,增强了实用性。

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两个大圆弧板2一侧与两个小圆弧板3连接的配合下,形成电缆夹,利用两个小圆弧板3对接构成独立线路环8,有利于固定特殊的、需要独立的线路,利用两个大圆弧板2对接构成混合线路环9,在两个大圆弧板2与两个小圆弧板3开合的作用下进行使用,利用两个大圆弧板2末端设置的两个锁定钩6进行扣接,使得扣接紧靠,维修线路解开灵活,增强了使用率,通过其中一个锁定钩6上设置的挡板7,限制锁定钩6的变形空间,防止自动崩开,增强了实用性,同时通过大圆弧板2与凸起5的配合作用下,有利于增加摩擦力,不让电缆夹沿线路滑动,使得固定线路牢靠;利用大圆弧板2与加强筋4的配合设置下,起到了加强电缆夹的力量,使大圆弧板不易变形和节省材料成本,需要维修线路的时候,只需要错开两个大圆弧板2上的锁定钩6,即可快速解开,增加了重复使用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