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10kV柱上变压器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63953发布日期:2018-11-16 23:03阅读:24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柱上变压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10kV柱上变压器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现目前的10kV配网系统中,10kV分支线路及柱上变压器多采用跌落式熔断器或隔离刀闸作为10kV分支线路及柱上变压器保护、控制设备。但,存在以下缺陷:当变压器出现线路故障,或者跌落式熔断器过负荷熔断情况下,不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信号,导致事故信息不能及时上传至调度中心,延误故障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10kV柱上变压器监控系统,能及时检测到线路故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10kV柱上变压器监控系统,包括10kV电源,10kV 电源依顺次连接有高压侧监控装置、变压器和低压侧监控装置;高压侧监控装置包括依顺次相连接的隔离开关、高压侧电流互感器和跌落式熔断器,高压侧电流互感器上还连接有高压侧电压互感器;高压侧监控装置与监控模块通过控制模块相连接,监控模块监测电压互感器上的高压电压信号、10kV电源的电源信号,以及跌落式熔断器的熔断器信号;低压侧监控装置包括低压熔断器、低压电流互感器和三相负载,监控模块与低压电流互感器相连接,用于读取低压侧的电流信号;监控模块还与三相负载L1/L2/L3相连接,用于读取低压侧的电压信号。

进一步的,监控模块与微控制器相连接,微控制器上设置有存储器,存储器内存储有高压侧电流阈值、高压侧电压阈值、低压侧电流阈值和低压侧电压阈值。

进一步的,微控制器器上还连接有声光报警器,跌落式熔断器出现故障时,声光报警器开始报警。

进一步的,微控制器上连接有通信模块,通信模块将故障信号上传至监控后台。

进一步的,控制电缆为12*2.5mm2的控制电缆。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10kV柱上变压器监控系统,依顺次相连接的高压侧监控装置、变压器和低压侧监控装置,高压侧监控装置包括依顺次相连接的隔离开关GR、高压侧电流互感器1TA和跌落式熔断器FK,高压侧电流互感器1TA 上还连接有高压侧电压互感器1TV;所述高压侧监控装置与监控模块通过控制模块相连接,所述监控模块监测电压互感器上的高压电压信号、10kV电源的电源信号,以及跌落式熔断器的熔断器信号;低压侧监控装置包括低压熔断器 FU、低压电流互感器2TA和三相负载L1/L2/L3,监控模块与低压电流互感器2TA 相连接,用于读取低压侧的电流信号;监控模块还与三相负载L1/L2/L3相连接,用于读取低压侧的电压信号,以及时检测到线路故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在所有附图中,类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类似的附图标记标识。附图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实际的比例绘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10kV柱上变压器监控系统中高压侧监控装置、变压器和低压侧监控装置之间的连接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10kV柱上变压器监控系统的电路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说明,本申请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实用新型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意义。

请参阅图1至图2,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10kV柱上变压器监控系统,依顺次相连接的高压侧监控装置、变压器和低压侧监控装置;

高压侧监控装置包括依顺次相连接的隔离开关GR、高压侧电流互感器1TA 和跌落式熔断器FK,高压侧电流互感器1TA上还连接有高压侧电压互感器1TV;高压侧监控装置与监控模块通过控制电缆为12*2.5mm2的控制模块相连接,监控模块监测电压互感器上的高压电压信号、10kV电源的电源信号,以及跌落式熔断器的熔断器信号;

低压侧监控装置包括低压熔断器FU、低压电流互感器2TA和三相负载 L1/L2/L3,监控模块与低压电流互感器2TA相连接,用于读取低压侧的电流信号;监控模块还与三相负载L1/L2/L3相连接,用于读取低压侧的电压信号。

监控模块与微控制器相连接,微控制器上设置有存储器,存储器内存储有高压侧电流阈值、高压侧电压阈值、低压侧电流阈值和低压侧电压阈值。微控制器判断探测的高压侧电流、高压侧电压、低压侧电流、低压侧电压是否超过阈值,若超过存储器中的存储的阈值,则微控制器控制通信模块,将故障信号上传至监控后台。

微控制器器上还连接有声光报警器,跌落式熔断器出现故障时,声光报警器开始报警,同时,微控制器控制通信模块,将故障信号上传至监控后台。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说明书的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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