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致动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马达部,具有在轴向上延伸的马达轴以及配置于所述马达轴的径向外侧的定子;
电路基板,位于所述马达部的轴向一侧;
减速机构,连结于所述马达轴的轴向另一侧;
汇流条,将所述定子与所述电路基板电连接;
汇流条保持器,保持所述汇流条;以及
外壳,收容所述马达部、所述减速机构、所述电路基板、所述汇流条、以及所述汇流条保持器;且
所述外壳具有:
马达壳体,在轴向上延伸的筒状的部位收容所述定子;以及
分隔壁,位于所述马达壳体与所述电路基板之间,且在与轴向交叉的方向上扩展;
所述分隔壁具有在轴向上贯穿所述分隔壁的贯穿孔,
所述汇流条保持器具有:
板状的基底部,在与轴向交叉的方向上扩展;以及
突出部,从所述基底部向轴向突出而配置于所述贯穿孔内;
所述汇流条的其中一侧的端部从所述汇流条保持器向轴向一侧突出而连接于所述电路基板,
所述汇流条的另一侧的端部从所述汇流条保持器的所述突出部的侧面突出至所述贯穿孔内而与所述定子的线圈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在轴向上观察,所述汇流条位于所述贯穿孔的平面区域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条与所述定子的线圈的连接部位于所述贯穿孔的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隔壁从所述马达壳体的轴向一侧的端部向径向内侧扩展,并保持支撑所述马达轴的轴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汇流条保持器与所述分隔壁的朝向轴向一侧的面接触而配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致动器,其特征在于:
具有螺栓,所述螺栓在轴向上贯穿所述电路基板及所述汇流条保持器,且紧固于所述分隔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