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机的制作方法_4

文档序号:8321543阅读:来源:国知局
板上的(金属制的)抵接突起的朝反输出侧的突出量设定为尽可能与组装前状态下各构件在壳体内的轴向空隙量相当或相等,这样能减少或是消除各构件在壳体内的余隙,而减少或避免配置在壳体内的构件在轴向上的振动。
[0073]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示出了抵接突起形成为三个的情况,但本发明不局限于此,抵接突起也可以形成为四个以上的情况,在形成四个以上抵接突起的情况下,较为理想的是,使四个以上的抵接突起的其中三个抵接突起形成在与形成有两个支承突起和分隔壁部的位置相对应的支承板(轴固定部)的反输出侧的面上。另外,抵接突起也可以形成在支承板的轴固定部的反输出侧的面的全周上,即形成为一个。此外,抵接突起也可以形成为两个,此时,较为理想的是,使两个抵接突起形成在周向上的分开的位置处,并且使两个抵接突起与定子的靠输出侧的端面面抵接。
[0074]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示出了抵接突起形成为前端逐渐变细的圆锥台状的情况,但本发明不局限于此,也可以形成为例如棱台状等台状,或者是也可以形成为抵接突起的侧面隆起的形状。此时,只要使所述抵接突起形成为朝向反输出侧变细且前端部分的截面呈平面状或弧面状即可。另外,也可以是圆锥状或是棱锥状等锥状。
[0075]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示出了在轴固定部的反输出侧的面上形成有四个圆柱状的周向定位突起的情况,但上述周向定位突起的设置数量不局限于四个,也可以是一个、两个、三个或五个以上。另外,上述周向定位突起的形状也不局限于圆柱状,只要其能够用于限制支承板在周向上的移动,则可以是棱柱突起等其它各种形状。
[0076]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示出了周向定位突起与形成在输出侧的定子组的外定子铁心的凸缘部上的沿轴向贯通的孔部嵌合的情况,但本发明不局限于此,上述孔部也可以是朝反输出侧凹陷的凹坑。
[0077]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示出了上述抵接突起的前端部分的一部分被压扁而发生塑性变形的情况,但本发明不局限于此,上述抵接突起也可以具有弹性,而使其前端部分发生弹性变形。
[0078]例如,在上述实施方式中,示出了电动机为带减速器的步进电动机的情况,但本发明不局限于此,也可以将本发明适用在需要消除或是减轻各部件在壳体内的沿轴向的振动的任意类型的电动机中。
【主权项】
1.一种电动机,包括:电动机主体部;减速齿轮部,该减速齿轮部将所述电动机主体部的动力减速后进行传递;壳体,在该壳体中收容有所述电动机主体部及所述减速齿轮部;以及端板,该端板固定在所述壳体的上端, 所述电动机主体部包括:转子,该转子具有转轴和固定在所述转轴上的驱动用磁体;以及定子,该定子具有配置在所述驱动用磁体的外周的定子铁心和供驱动用线圈卷绕的线圈绕线管, 所述减速齿轮部包括支承板,该支承板将构成齿轮组的各齿轮支承成能旋转, 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机主体部与所述减速齿轮部沿轴向配置, 在所述减速齿轮部的所述支承板的反输出侧的面上,形成有朝反输出侧突出的抵接突起,用于与所述电动机主体部的所述定子的靠输出侧的端面抵接, 将所述抵接突起的朝反输出侧突出的突出量形成为使在组装前状态下配置在所述电动机的所述壳体内的所述电动机主体部与所述减速齿轮部的轴向尺寸总和大于等于所述壳体的轴向尺寸。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包括所述抵接突起在内的所述支承板整体由树脂形成。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板的至少所述抵接突起有树脂形成。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在组装完成状态下,与所述定子的靠输出侧的端面抵接的所述抵接突起的前端部分被压扁而发生塑性变形。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在组装完成状态下,与所述定子的靠输出侧的端面抵接的所述抵接突起的前端部分发生弹性变形。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板的所述抵接突起由金属形成, 将所述抵接突起的朝反输出侧突出的突出量形成为使在所述组装前状态下配置在所述电动机的所述壳体内的所述电动机主体部与所述减速齿轮部的轴向尺寸总和等于所述壳体的轴向尺寸。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抵接突起形成有多个,多个所述抵接突起形成在所述支承板的反输出侧的面的沿周向分开的位置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板在输出侧的面上具有对所述端板进行支承的两个支承突起以及用于将所述减速齿轮部与所述电动机的端子部隔开的分隔壁部, 所述抵接突起形成有四个以上, 四个以上的所述抵接突起中的三个所述抵接突起形成在所述支承板的反输出侧的面的、与两个所述支承突起及所述分隔壁部相对应的位置处。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板在输出侧的面上具有对所述端板进行支承的两个支承突起以及用于将所述减速齿轮部与所述电动机的端子部隔开的分隔壁部, 所述抵接突起形成为三个, 三个所述抵接突起形成在所述支承板的反输出侧的面的、与两个所述支承突起及所述分隔壁部相对应的位置处。
10.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抵接突起形成有一个,该抵接突起形成在所述支承板的反输出侧的面的全周上。
11.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抵接突起为朝向反输出侧变细且前端部分的截面呈平面状或弧面状。
12.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抵接突起为朝向前端部分变细的锥形形状。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锥形形状为圆锥状。
14.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动机,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支承板的反输出侧的面上形成有周向定位突起, 所述周向定位突起与形成在所述电动机主体部的所述定子的输出侧的面上的孔部嵌口 ο
【专利摘要】一种电动机,能防止配置在由电动机壳体和端板构成的壳体内的构件在壳体内沿轴向振动。所述电动机包括:电动机主体部、将电动机主体部的动力减速后进行传递的减速齿轮部以及收容有电动机主体部及减速齿轮部的壳体。电动机主体部包括具有转轴和驱动用磁体的转子、具有定子铁心和线圈绕线管的定子。减速齿轮部包括将构成齿轮组的各齿轮支承成能旋转的支承板。电动机主体部与减速齿轮部沿轴向配置,在支承板的反输出侧的面上形成有朝反输出侧突出的抵接突起,用于与电动机主体部的定子的靠输出侧的端面抵接。将抵接突起的朝反输出侧突出的突出量形成为使在组装前状态下配置在壳体内的电动机主体部和减速齿轮部的轴向尺寸总和大于等于壳体的轴向尺寸。
【IPC分类】H02K37-24, F16H57-025, H02K7-116
【公开号】CN104638828
【申请号】CN201310574063
【发明人】西村清志, 覃庆国, 伊藤敏朗
【申请人】日本电产三协株式会社, 日本电产三协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20日
【申请日】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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