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保护电路、电池保护装置、电池组以及电池保护方法_6

文档序号:9767265阅读:来源:国知局
1所述的电池保护电路,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允许上述充电电流上升到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低的值,在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降低上述充电电流的电流值,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允许上述放电电流上升到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低的值,在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降低上述放电电流的电流值。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保护电路,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提高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提高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池保护电路,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即使逐渐提高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也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增大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提高幅度,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即使逐渐提高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也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增大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提高幅度。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电池保护电路,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降低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降低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池保护电路,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即使逐渐降低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也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增大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降低幅度,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即使逐渐降低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也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增大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降低幅度。7.—种电池保护装置,对并联连接多个电池芯所得的二次电池进行保护,其特征在于,具备: 过充电检测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检测出对应的电池芯的过充电时,禁止对应的电池芯的充电; 过放电检测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检测出对应的电池芯的过放电时,禁止对应的电池芯的放电; 充电控制元件,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的充电路径分别设置,在通过上述过充电检测部禁止了对应的电池芯的充电的情况下,切断对应的电池芯的充电路径; 放电控制元件,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的放电路径分别设置,在通过上述过放电检测部禁止了对应的电池芯的放电的情况下,切断对应的电池芯的放电路径; 充电电流限制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对应的电池芯中流过充电电流的充电期间,通过上述充电限制元件限制上述充电电流超过预定的充电电流值的情况;以及放电电流限制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对应的电池芯中流过放电电流的放电期间,通过上述放电控制元件限制上述放电电流超过预定的放电电流值的情况。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通过上述充电控制元件允许上述充电电流上升到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低的值,在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通过上述充电控制元件降低上述充电电流的电流值,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放电控制元件允许上述放电电流上升到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低的值,在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放电控制元件降低上述放电电流的电流值。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通过上述充电控制元件提高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放电控制元件提高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即使通过上述充电控制元件逐渐提高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也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通过上述充电控制元件增大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提高幅度,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即使通过上述放电控制元件逐渐提高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也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小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放电控制元件增大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提高幅度。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通过上述充电控制元件降低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放电控制元件降低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在即使通过上述充电控制元件逐渐降低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上述充电电流的检测值也比上述预定的充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通过上述充电控制元件增大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降低幅度,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在即使通过上述放电控制元件逐渐降低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上述放电电流的检测值也比上述预定的放电电流值大的情况下,通过上述放电控制元件增大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降低幅度。13.根据权利要求9?12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控制元件是控制上述充电电流的充电控制晶体管, 上述放电控制元件是控制上述放电电流的放电控制晶体管,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通过控制上述充电控制晶体管的控制电压来变更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通过控制上述放电控制晶体管的控制电压来变更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控制元件是控制上述充电电流的充电控制晶体管, 上述放电控制元件是控制上述放电电流的放电控制晶体管,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通过使上述充电控制晶体管的控制电压比上述充电控制晶体管的接通阈值大预定值以上,来增大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提高幅度,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通过使上述放电控制晶体管的控制电压比上述放电控制晶体管的接通阈值大预定值以上,来增大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提高幅度。15.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池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充电控制元件是控制上述充电电流的充电控制晶体管, 上述放电控制元件是控制上述放电电流的放电控制晶体管, 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通过使上述充电控制晶体管的控制电压比上述充电控制晶体管的接通阈值小预定值以上,来增大上述充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降低幅度, 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通过使上述放电控制晶体管的控制电压比上述放电控制晶体管的接通阈值小预定值以上,来增大上述放电电流的允许上限值的降低幅度。16.—种电池组,其特征在于,具备: 权利要求7?15的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池保护装置;以及 上述二次电池。17.—种电池保护方法,其对并联连接多个电池芯所得的二次电池进行保护,其特征在于,具备: 过充电检测步骤,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禁止检测出过充电的电池芯的充电; 过放电检测步骤,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禁止检测出过放电的电池芯的放电; 充电电流限制步骤,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进行以下控制,即在电池芯中流过充电电流的期间,限制上述充电电流超过预定的充电电流值的情况;以及 放电电流限制步骤,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进行以下控制,即在电池芯中流过放电电流的期间,限制上述放电电流超过预定的放电电流值的情况。18.—种电池保护电路,对并联连接多个电池芯所得的二次电池进行保护,其特征在于,具备: 充电电流限制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对应的电池芯中流过充电电流的期间,限制上述充电电流超过预定的充电电流值的情况; 充电过电流检测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检测出对应的电池芯的充电过电流的情况下,禁止对应的电池芯的充电; 放电电流限制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对应的电池芯中流过放电电流的期间,限制上述放电电流超过预定的放电电流值的情况; 放电过电流检测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检测出对应的电池芯的放电过电流的情况下,禁止对应的电池芯的放电; 充电控制部,其与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之间的同极间的电位差对应地,对通过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限制电流、还是通过上述充电过电流检测部停止电流进行切换;以及放电控制部,其与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之间的同极间的电位差对应地,对通过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限制电流、还是通过上述放电过电流检测部停止电流进行切换。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池保护电路,其特征在于, 将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和上述充电过电流检测部并联连接, 将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和上述放电过电流检测部并联连接。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池保护电路,其特征在于, 将上述充电电流限制部和上述充电过电流检测部串联连接, 将上述放电电流限制部和上述放电过电流检测部串联连接。
【专利摘要】一种能够强化并联连接多个电池芯所得的二次电池的保护功能的电池保护电路、电池保护装置、电池组以及电池保护方法。所述电池保护电路具备:过充电检测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检测出对应的电池芯的过充电时,禁止对应的电池芯的充电;过放电检测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检测出对应的电池芯的过放电时,禁止对应的电池芯的放电;充电电流限制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对应的电池芯中流过充电电流的期间,限制上述充电电流超过预定的充电电流值的情况;放电电流限制部,其针对上述二次电池的各电池芯分别设置,在对应的电池芯中流过放电电流的期间,限制上述放电电流超过预定的放电电流值的情况。
【IPC分类】H02H7/18
【公开号】CN105529690
【申请号】CN201410509342
【发明人】元市芳裕
【申请人】三美电机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6年4月27日
【申请日】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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