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快速充电装置和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10464999阅读:来源:国知局
Type C接口正反插的有机结合,用户体验较好。
[0043]请参阅图2,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的结构图。
[0044]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包括:
[0045]QC2.0/3.0充电器I,USB数据线2和移动终端3 ;
[0046]具体的,所述QC2.0/3.0充电器I包括USB Type A接口的母端11;
[0047]具体的,QC2.0充电器是指支持QC2.0快充协议的充电器,QC2.0快充协议支持5V/2八(输出电压为5伏,输出电流为2安)、9¥/24、12¥/1.54的输出功率,即最高输出功率能够达到18瓦;QC3.0充电器是指支持QC3.0快充协议的充电器,其输出功率比QC2.0充电器还要大,即充电性能更加优异。
[0048]所述USB数据线2用于与所述QC2.0/3.0充电器I和所述移动终端3相连接;
[0049]具体的,所述移动终端3包括充电电池和USBType C接口的母端31,所述充电电池与所述USB Type C接口的母端31相连接;
[0050]具体的,所述USB数据线2的一端包括与所述USBType A接口的所述母端11相匹配的所述USB Type A接口的公端21,另一端包括与所述USB Type C接口的所述母端31相匹配的所述USB Type C接口的公端22;
[0051]也就是说,所述USB数据线2的一端与所述QC2.0/3.0充电器I相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移动终端3相连接。
[0052]需要说明的是,图2中仅示出了移动终端的一部分,旨在示出所述USBType C接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依据图2中示出的部分很容易得到完整的移动终端,不再赘述。
[0053]具体的,请参阅图3,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另外一种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的结构图。如图3所示,所述移动终端3还包括:
[0054]与所述USBType C接口的母端的数据线端口相连接,调节所述数据线端口的电压以改变所述QC2.0/3.0充电器I的输出功率的电源控制芯片32。
[0055]具体的,图3中D+、D_是指数据线端口,所述电源控制芯片32通过智能控軸)+、D_两端口的电压的改变来调节所述QC2.0/3.0充电器的输出功率,从而实现所述QC2.0/3.0充电器对USB Type C接口的移动终端进行充电,解决了现有的技术中USB Type C接口的移动终端无法兼容QC2.0/3.0快充协议的问题(即无法使用所述QC2.0/3.0充电器进行充电的问题),因此,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能够有效提高了对USB Type C接口的移动终端的充电速度。
[0056]可选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所述所移动终端3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或者其他便携式移动终端。
[005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设置TypeC接口的移动终端所对应的QC2.0/3.0充电器分别采用QC2.0/3.0快充协议,相对于现有的采用BCl.2等充电协议的充电器,输出功率(即充电功率)要高很多,QC2.0充电器最高能够达到18瓦,QC3.0充电器的充电功率比QC2.0充电器更高,而现有的设置Type C接口的移动终端所对应的充电器,其输出功率一般最高不超过10瓦,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显著提高设置有Type C接口的移动终端的充电速度,从而适应移动终端(配置高造成的)耗能高、电量消耗快的趋势,用户体验较好。
[0058]可选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所述USB的数据线可以为USB2.0数据线、USB3.0数据线或者USB3.1数据线。
[0059]优选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所述USB的数据线为USB3.0数据线或者USB3.1数据线,数据传输速度要比USB2.0数据线高很多,用户体验更好。
[0060]经由上述的技术方案可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快速充电装置和系统。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装置,包括:QC2.0/3.0充电器,所述QC2.0/3.0充电器包括USB Type A接口的母端;和用于与所述QC2.0/3.0充电器和移动终端相连接的USB数据线;所述移动终端包括USB Type C接口的母端;所述USB数据线的一端包括与所述USB Type A接口的所述母端相匹配的所述USB Type A接口的公端,另一端包括与所述USB Type C接口的所述母端相匹配的所述USB Type C接口的公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设置Type C接口的移动终端所对应的QC2.0/3.0充电器分别采用QC2.0/3.0快充协议,相对于现有的采用B C1.2等充电协议的充电器,输出功率(即充电功率)要高很多,QC2.0充电器最高能够达到18瓦,QC3.0充电器的充电功率比QC2.0充电器更高,而现有的设置Type C接口的移动终端所对应的充电器,其输出功率一般最高不超过1瓦,因此,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显著提高设置有Type C接口的移动终端的充电速度,从而适应移动终端(配置高造成的)耗能高、电量消耗快的趋势,用户体验较好。
[0061 ]另外,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将USB3.0数据线(或USB3.1数据线)、QC2.0/3.0充电器和USB Type C接口三种当前各自领域先进的技术融合的一起,使得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不但充电速度快,拔掉充电器后,USB3.0数据线(或USB3.1数据线)连接电脑,数据传输速度也快,另外,一端为USB Type C接口的USB3.0数据线,连接移动终端时,支持正反插,即能够实现快速充电、快速数据传输和数据线USB Type C接口正反插的有机结合,用户体验较好。
[0062]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63]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0064]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移动终端快速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快充技术QC2.0/3.0充电器,所述快充技术QC2.0/3.0充电器包括通用串行总线USBType A接口的母端; 和用于与所述快充技术QC2.0/3.0充电器和移动终端相连接的通用串行总线USB数据线;所述移动终端包括通用串行总线USB Type C接口的母端; 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数据线的一端包括与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 Type A接口的所述母端相匹配的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 Type A接口的公端,另一端包括与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 Type C接口的所述母端相匹配的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 Type C接口的公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的数据线为通用串行总线USB2.0数据线、通用串行总线USB3.0数据线或者通用串行总线USB3.1数据线。3.一种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动终端,以及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装置; 所述移动终端包括充电电池,所述充电电池与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 Type C接口的母端相连接。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包括: 与所述通用串行总线USB Type C接口的母端的数据线端口相连接,调节所述数据线端口的电压以改变所述快充技术QC2.0/3.0充电器的输出功率的电源控制芯片。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移动终端快速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移动终端包括: 智能手机或者平板电脑。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移动终端快速充电装置和系统,包括:QC2.0/3.0充电器,所述QC2.0/3.0充电器包括USB Type A接口的母端;和用于与所述QC2.0/3.0充电器和移动终端相连接的USB数据线;所述移动终端包括USB Type C接口的母端;所述USB数据线的一端包括与所述USB Type A接口的所述母端相匹配的所述USB Type A接口的公端,另一端包括与所述USB Type C接口的所述母端相匹配的所述USB Type C接口的公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显著提高设置有Type C接口的移动终端的充电速度,从而适应移动终端(配置高造成的)耗能高、电量消耗快的趋势,用户体验较好。
【IPC分类】H02J7/00
【公开号】CN205377389
【申请号】CN201620102066
【发明人】徐伟成, 苏文益, 刘臻, 徐彭飞, 姜立强, 黄凯, 张龙
【申请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7月6日
【申请日】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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