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该夜光金属外壳包括金属壳本体(1),且所述金属壳本体(1)的至少部分外表面上注塑成型有夜光树脂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壳本体(1)的外表面上具有纳米孔(1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纳米孔(12)的孔径为10-100nm;所述纳米孔(12)的深度为0.5-9.5μm。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壳本体(1)包括不锈钢壳本体、钛合金壳本体或铝镁合金壳本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夜光树脂层中分布有玻璃纤维(2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纤维(21)的长度为100-600μ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纤维(21)的长度为100-300μm。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纤维(21)的直径为7-16μ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夜光树脂层形成至少一个带状或片状的夜光发射区(20)。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壳本体(1)包括至少一块面板(10)和围绕连接在所述面板的侧边上的侧板(11),所述面板(10)和/或所述侧板(11)上分布有至少一个所述夜光发射区(20)。
11.一种个人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该个人电子设备包括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夜光金属外壳和嵌入所述夜光金属外壳中的电子元件。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个人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个人电子设备包括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和智能手环中的至少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