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太阳能转换的安全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18309发布日期:2018-06-16 02:08阅读:17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太阳能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太阳能转换的安全支架。



背景技术:

太阳能是由太阳内部氢原子发生氢氦聚变释放出巨大核能而产生的,来自太阳的辐射能量。人类所需能量的绝大部分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太阳。植物通过光合作用释放氧气、吸收二氧化碳,并把太阳能转变成化学能在植物体内贮存下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也是由古代埋在地下的动植物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演变形成的一次能源。地球本身蕴藏的能量通常指与地球内部的热能有关的能源和与原子核反应有关的能源。与原子核反应有关的能源正是核能。原子核的结构发生变化时能释放出大量的能量,称为原子核能,简称核能,俗称原子能。它则来自于地壳中储存的铀、钚等发生裂变反应时的核裂变能资源,以及海洋中贮藏的氘、氚、锂等发生聚变反应时的核聚变能资源。这些物质在发生原子核反应时释放出能量。目前核能最大的用途是发电。此外,还可以用作其它类型的动力源、热源等。太阳能是太阳内部连续不断的核聚变反应过程产生的能量。地球轨道上的平均太阳辐射强度为1,369w/㎡。地球赤道周长为40,076千米,从而可计算出,地球获得的能量可达173,000TW。在海平面上的标准峰值强度为1kw/m2,地球表面某一点24h的年平均辐射强度为0.20kw/㎡,相当于有102,000TW 的能量。尽管太阳辐射到地球大气层的能量仅为其总辐射能量的22亿分之一,但已高达173,000TW,也就是说太阳每秒钟照射到地球上的能量就相当于500万吨煤,每秒照射到地球的能量则为1.465×10^14焦。地球上的风能、水能、海洋温差能、波浪能和生物质能都是来源于太阳;即使是地球上的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等)从根本上说也是远古以来贮存下来的太阳能,所以广义的太阳能所包括的范围非常大,狭义的太阳能则限于太阳辐射能的光热、光电和光化学的直接转换。给使用者带来很多的不便,导致使用者在使用过程没有一个很好的使用便利,浪费了使用者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太阳能转换的安全支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太阳能转换的安全支架,包括装置外壳,所述装置外壳的两端均安装有安装连接装置,所述装置外壳的内腔上端安装有信息处理装置,所述信息处理装置的下端两侧均安装有传输装置,所述传输装置两两之间通过检测装置安装有处理装置,所述处理装置两两之间安装有锁定装置,所述装置外壳的内腔下端安装有调节装置,所述调节装置的一端安装有防护装置,且防护装置的一端延伸至装置外壳的外侧,所述装置外壳的内腔安装有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的输出端分别与调节装置、防护装置、锁定装置、处理装置和卡接板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装置外壳的内腔安装有蓄电装置,且装置外壳的外端一侧设有外接电源连接装置,所述外接电源连接装置与蓄电装置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装置外壳的外端一侧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与控制装置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装置外壳的外侧设有安装固定装置,且安装固定装置的一端设有连接螺纹孔,所述安装固定装置的外侧设有防滑纹。

本发明中,给使用者带来便利,同时该装置在使用过程能够有一个很好的使用便利,方便使用者进行安装和使用,有效的节约了使用者的时间和精力,给使用者带来便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太阳能转换的安全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太阳能转换的安全支架,包括装置外壳5,装置外壳5的两端均安装有安装连接装置4,装置外壳5的内腔上端安装有信息处理装置1,信息处理装置1的下端两侧均安装有传输装置7,传输装置7两两之间通过检测装置6安装有处理装置2,处理装置2两两之间安装有锁定装置3,装置外壳5的内腔下端安装有调节装置8,调节装置6的一端安装有防护装置9,且防护装置9的一端延伸至装置外壳5的外侧,装置外壳5的内腔安装有控制装置,控制装置的输出端分别与调节装置8、防护装置9、锁定装置3、处理装置2和卡接板6的输入端电性连接,装置外壳5的内腔安装有蓄电装置,且装置外壳5的外端一侧设有外接电源连接装置,外接电源连接装置与蓄电装置电性连接,装置外壳5的外端一侧设有控制面板,控制面板与控制装置电性连接,装置外壳5的外侧设有安装固定装置,且安装固定装置的一端设有连接螺纹孔,安装固定装置的外侧设有防滑纹。本发明使用简单,安装便捷,方便使用者进行使用,使得使用者在使用过程有一个很好的便利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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