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操作台面的电子通信设备用机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65940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操作台面的电子通信设备用机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有操作台面的电子通信设备用机箱。



背景技术:

目前,为了实现通信网络的机动性,电子通信设备一般加装到方舱内随车移动或者加装到轻型减震机箱内,现有设备转移到作业位置时,一般需要增加操作席位方便作业人员操作设备,在具体应用过程中,轻型减震机箱只能起到存放和保护内部电子设备的作用,如果需要操作人员使用笔记本等其他输入设备,则需要另外增加操作台面,这样既增加设备数量,也增大了操作人员展开、撤收的难度和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带有操作台面的电子通信设备用机箱。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有操作台面的电子通信设备用机箱,包括外箱体、内箱体、箱底座、箱盖、左侧收纳槽、支撑板、右侧收纳槽、驱动电机和触摸操作显示屏,所述外箱体底部设置有箱底座,所述外箱体内部设置有内箱体,所述外箱体左侧上端设置有转轴,所述外箱体上方通过转轴连接设置有箱盖,所述箱盖另一端通过卡扣与外箱体右侧的箱柱相互配合连接,所述外箱体内壁上设置有加固横杆,所述外箱体左侧内部设置有左侧收纳槽,所述左侧收纳槽内底部设置有铰接轴,所述左侧收纳槽通过铰接轴连接设置有支撑板,所述外箱体右侧的箱柱内部设置有右侧收纳槽,所述箱柱内部设置有驱动电机,所述驱动电机上连接设置有伸缩驱动杆,所述伸缩驱动杆贯穿右侧收纳槽通过万向节连接设置有触摸操作显示屏。

作为优选,所述箱底座内部设置有减震弹簧组。

作为优选,所述触摸操作显示屏通过伸缩驱动杆经驱动电机在右侧收纳槽上进行左右移动。

作为优选,所述箱盖底部设置有LED灯。

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操作使用方便,设置左侧收纳槽和右侧收纳槽,触摸操作显示屏通过伸缩驱动杆经驱动电机在右侧收纳槽上进行左右移动;通过左侧收纳槽通过铰接轴连接设置有支撑板,可以使得操作人员在使用笔记本等输入设备时,不需要另外增加操作台面,减少了操作人员展开、撤收操作台面的难度和时间,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2所示,一种带有操作台面的电子通信设备用机箱,包括外箱体1、内箱体2、箱底座3、箱盖5、左侧收纳槽6、支撑板7、右侧收纳槽9、驱动电机10和触摸操作显示屏13,所述外箱体1底部设置有箱底座3,所述外箱体1内部设置有内箱体2,所述外箱体1左侧上端设置有转轴51,所述外箱体1上方通过转轴51连接设置有箱盖5,所述箱盖5另一端通过卡扣与外箱体1右侧的箱柱4相互配合连接,所述外箱体1内壁上设置有加固横杆111,所述外箱体1左侧内部设置有左侧收纳槽6,所述左侧收纳槽6内底部设置有铰接轴8,所述左侧收纳槽6通过铰接轴8连接设置有支撑板7,所述外箱体1右侧的箱柱4内部设置有右侧收纳槽9,所述箱柱4内部设置有驱动电机10,所述驱动电机10上连接设置有伸缩驱动杆11,所述伸缩驱动杆贯穿右侧收纳槽9通过万向节12连接设置有触摸操作显示屏13。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箱底座3内部设置有减震弹簧组31。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触摸操作显示屏13通过伸缩驱动杆11经驱动电机10在右侧收纳槽9上进行左右移动。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箱盖5底部设置有LED灯。

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操作使用方便,设置左侧收纳槽和右侧收纳槽,触摸操作显示屏通过伸缩驱动杆经驱动电机在右侧收纳槽上进行左右移动;通过左侧收纳槽通过铰接轴连接设置有支撑板,可以使得操作人员在使用笔记本等输入设备时,不需要另外增加操作台面,减少了操作人员展开、撤收操作台面的难度和时间,具有很大的应用价值。

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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